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第42节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中世纪虽然也普遍结婚早,但并没有中国古代那么离谱,二十多岁还没结婚的贵族也是大有人在的。

  比如英格兰国王“长者”爱德华,他是阿尔弗雷德大帝的儿子,但是三十岁才结婚。还有西西里女王康斯坦丝,她在三十岁的时候嫁给了二十岁的亨利六世(后来的神罗皇帝),在四十岁的时候才生下继承人腓特烈二世。

  路上偶尔也能看到衣着体面些的人,李昂甚至还瞥见几个穿着异域风格长袍、头戴小圆帽的人,在特定街区活动,似乎是犹太商人或来自南方的摩尔商贾,他们与本地人保持着微妙的距离,但交易并未受阻。

  普通民居多是石基木墙,屋顶覆以茅草或木板,窗户狭小。

  而一些明显属于富裕市民或小贵族的宅邸,则多为全石砌或砖石混合,有拱形门窗,屋顶铺着陶瓦,甚至带有小小的庭院。

  街道拐角处,一座石砌的小教堂静静矗立,尖顶上的金色的十字架在阳光下闪着光,这估计就是塞奥德乌赫尔教堂了。

  “走,我们得先去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这个时代酒馆大多兼具旅店的功能,所以李昂刚刚才会问城市中的酒馆在哪里。

  不过很遗憾的是,当他们来到税吏所说的那处十字路口时,发现这里居然封路了!

  “这里的路很早就坏了,一直没有修,直到前几天,一位路过的贵族在这里从马上栽了下来……”

  旁边一个卖各种木制品小玩意儿的商贩热情的向众人解释道,他缺了半只耳朵,手里拿着一把木制的短剑不停地摆弄来摆弄去,眼神时不时瞟一眼李昂腰间的钱袋。

  “这把木剑我要了!”

  李昂说着掏出一枚银雷亚尔晃了晃,看的商贩眼中冒光,仅剩的半只耳朵变得红彤彤的。

  “不过你必须告诉我,要怎么走才能到铁高脚杯酒馆。”

  在半只耳将要伸出手来抓住银币的时候,李昂突然又收了回来,面带微笑的问道。

  “大人,您可以走那条小巷,您看,就是那个卖亚麻布的旁边。”

  商贩急不可耐地指向街道斜对面,那里确实有一条不起眼的、夹在两栋较高石屋之间的小巷,巷口堆着些杂物,一个卖亚麻布的摊子支在旁边。

  “穿过那条巷子,走到头左转,再走一小段,您就能看到铁高脚杯的后门了!那是条近道,就是窄了点,脏了点,恐怕有辱您的尊贵身份。”

  他眼巴巴地盯着李昂手中的银币,恭维的说道。

  李昂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那里确实有一条小巷子。他将那枚银雷亚尔抛给商贩,顺手接过那把做工粗糙的木剑。

  “我们走!”

  半只耳商贩接住银币,用牙齿咬了一下,确认是真的,脸上乐开了花,点头哈腰。

  “谢谢老爷!谢谢老爷!祝您一路顺风!”

  但是刚走进巷子不久,李昂就就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丫的刚刚那个半只耳朵的商贩没给他找零!

  一把木剑哪里值一枚银币!顶多十几枚铜币而已。

  但现在回去要钱会不会显得自己很傻?而且也有点没面子……

  “算了,算了。”

  李昂摇摇头,算是自认倒霉。

  巷子入口还勉强能看,但深入几步后,污秽的程度便远超李昂的想象。

  脚下的“路”根本不能称之为路,而是经年累月堆积的烂泥、碎石、垃圾和不知名污物的混合物,在常年不见阳光的逼仄空间里发酵,形成一种黏腻湿滑、颜色可疑的泥泞。

  每一步踩下去,都发出令人牙酸的“噗叽”声,鞋底瞬间被黑乎乎的泥浆包裹。

  李昂其实想说这些泥浆应该就是人拉的粪便,但他看了一眼罗杰作呕的表情,最后决定还是不说出来为妙。

  两侧的墙壁是两栋石屋粗糙的背墙,上面长满了滑腻的青苔和霉斑。

  墙壁底部堆积着更多垃圾,腐烂的菜叶、破碎的陶片、锈蚀的铁皮、看不出原样的破布,甚至还有可疑的小动物干瘪的尸体,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臭。

  这并非个例,整个城市都是这样。

  自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整个欧洲就进入了文明的衰退期,公共设施和卫生管理几乎荡然无存。

  古代罗马人引以为傲的输水道、公共浴场和排污系统,在蛮族入侵和持续战乱中被毁弃、遗忘。

  城市不再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垃圾和粪便被随意倾倒在街道上,任由其堆积腐烂,或是靠雨水冲刷或自然分解。

  所谓“街道”,不过是建筑之间自然形成的缝隙,其脏污程度可想而知。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中世纪修没有十万人口规模的大城市,因为排水系统制约了城市的发展。

  而同时期,宋朝的都城汴京却可以容纳百万人口,如果再加上禁军及其家属,人口总数则接近170万。

  两两对比之下,足以证明中世纪是有多么的落后。

  但李昂还是强忍着不适,捂着鼻子继续向前走。

  既来之,则安之。

第69章 酒鬼剑圣

  小巷并非是一条死胡同,左右两侧还有不少横着的小巷,将其他几处巷子串联起来,并且每一个路口都有打扮暴露、露搔首弄姿的妓女或是衣衫褴褛的孩童注视着过往的人群。

  出于小心谨慎的原则,李昂没有搭理这些人,罗杰和小汤姆两个小伙子虽然血气方刚,但对这种“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的脏车却也生不起半点兴趣。

  只要有陌生人靠近,他们一律拔出腰间的武器,不留情面的将他们吓了回去。

  至于偶尔跑出来乞讨的小孩子,李昂虽然心中隐隐有些不忍,但他并未将这点怜悯心表现出来。

  “滚开!你们这些小杂种,不想看到自己的肠子掉在地上就赶紧滚!”

  卡特对这些赤着脚,只有十几岁、七八岁的孩童一点也不含糊,照例走上前恐吓一番,成功赶走了他们。

  听到骂声的孩子们脸上求生的渴望迅速褪去,转而带着一种成年人才有的阴狠和怨毒盯着李昂几人看了一会儿后才散开,走远之后还小声咒骂着。

  “吝啬的混蛋,我诅咒你们下地狱!”

  察觉到周围同伴们的不解,卡特连忙转过,解释道。

  “老爷,您不要看他们可怜,其实他们都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骗走咱们拼了性命才挣到的第纳尔。”

  “与其把钱给这群小杂种,不如捐给教堂来的实在。那里有专门的收容院,主会替我们照顾好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闻言,李昂再次叹了口气。

  不知道是在替刚刚孩子们感到可惜,还是在感叹教会的权利之大,涉及的范围之广。

  不过总的来说,教会目前表现出来的作用还是积极正面的,贪污腐败并非没有,但占比并不大。

  教会真正糜烂要等到黑死病大流行过后,地方上的精通拉丁文,有学识的教士大量死亡,导致教会不得不吸收一群文盲白痴以填补这个空白。

  也正是这一时期,因为精通拉丁文的人大量减少,所以各个国家的民族文字随之开始崛起,英文、法文都是在这段时间前后并确立并发展起来的。

  可以说,一场黑死病完全改写了整个欧洲的政治格局。

  幸好李昂现在所处的时空在11世纪,距离黑死病爆发,也就是1347年还隔着很长时间,根本不用担心会受到感染。

  饱受折磨的走完小巷这一段路程后,李昂一行人终于找到了酒馆的大门。他们先把自己的战马放在旁边的马厩里面拴好,然后又找伙计买来了最好的草料,才放心的离开。

  酒馆旁边的马厩正对着大街,战马放在里面应该没那么容易被偷,而且,拉塞乌杜尔赫利毕竟是伯爵领的首府,治安状况应该要好一些才对。

  抱着这样的想法,李昂推开酒馆的木制大门,里面嘈杂的声音立刻淹没了他们的耳朵。

  铁高脚杯是拉塞乌杜尔赫利最好的酒馆,但坐在这里喝酒的人并不是乌赫尔境内素质最高的人。店里的客人大声交谈着,酒鬼的骂娘声,酒馆伙计的吆喝声,吟游诗人的弹奏声一起涌来,让李昂有种情场小白误入夜店的感觉。

  这也太吵了!

  他愤愤不平的捶了一下桌子,在确认地板上没有莫名其妙的脏东西后,才招呼着身后的人坐下,自己则走向酒馆老板,简单直接的问道。

  “六个人,要四间最好的客房!”

  酒馆老板是个眼睛斜视的家伙,就是民间所说的斗鸡眼,所以导致李昂总觉得这个家伙没拿正眼看自己,不由得有些生气,语气又加重了几分。

  “快点,咱们等着休息!”

  斗鸡眼听到到并未恼怒,他先是抬起头打量了一番,视线在李昂腰间那柄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骑士剑上停留了一下。这把骑士剑就是李昂受封时,高斯弗雷德男爵送给他的那一把,剑柄上包着鲨鱼皮,剑格镶嵌有宝石,一看就价值不菲。

  于是,酒馆老板在心中默默给了个不好惹的评价,报出了一个还算公道的价格。

  “最好的房间在二楼,每人每天五枚铜币。”

  李昂以前没有住旅店的经历,心里并不清楚真实的价格水准,在听到老板的话后,愣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

  而这一幕在斗鸡眼看来,就是嫌贵的表现,所以他又开始推荐其他便宜的客房,只是语气明显没有之前那么恭敬了。

  “您也可以选择便宜的大房间,但这样就得委屈您挤一挤了,木板床睡起来可不怎么舒服……”

  李昂只是不想再被宰一次,听到老板漫不经心的说辞后,他笑了笑,掏出两枚银雷亚尔放在木桌上。

  “就要最好的,另外再给我们准备一些吃的,酒水也要,钱先从这里扣。”

  “对了,可别拿劣质的玩意儿糊弄我,我这群弟兄发起脾气来可没有我这么好说话。”

  说着,李昂让出半边身子,身后的罗杰和小汤姆则配合的做出一副凶恶的表情,吓得老板连连称是。

  “放心吧,大人,就算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欺骗您。”

  “那就好!”

  李昂满意地点了点头,回到桌子上坐下,饶有兴趣的观察着周围的人。

  作为一个初入中世纪的现代人,周围的一切事物对他来说都是新鲜事,别人日常接触的东西在李昂这里很可能就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见,所以每到一个新地方,李昂都会有观察的习惯。

  铁高脚杯酒馆的内部比从外面看要宽敞许多。

  大厅呈长方形,长约二十步,宽约十五步,由几根粗大的木柱支撑着低矮的、被烟熏得发黑的木梁屋顶。墙壁是石砌的,但大部分被木板或粗糙的挂毯遮盖,挂毯上的图案大多已褪色磨损,依稀能看出狩猎、宴会或宗教主题。

  酒馆的伙计都统一穿着一条油腻的亚麻围裙,里面是件洗得发白的束腰长衫,袖子挽到手肘,看起来很干练。

  客人们使用的碗和杯子样式粗犷简单。

  碗大多是陶制的,颜色灰扑扑,边缘不甚规整,用来盛放浓汤、炖菜或豆糊。

  杯子则分几种:最常见的是厚重的陶杯,容量不小。稍微讲究点的客人使用木杯,用整块木头挖凿而成,表面磨得光滑,但同样沾满使用痕迹。

  只有零星几个看起来像商队头目或小乡绅打扮的人,面前摆着锡制或白的酒杯,这在酒馆里已算“高级货”。没有玻璃器皿,那对平民酒馆来说过于奢侈。

  突然,正在李昂兴致勃勃的想找酒保要几个白的酒杯时,身后传来了剧烈的打斗声。

  “哐当!”

  是木碗砸在地面的声音,众人应声看过去,发现是一个脸喝的红彤彤的醉汉,他右手握着日耳曼剑,眼神睥睨的环顾整个酒馆,看起来十分得意。

  酒馆的人都纷纷低下头,生怕给自己惹来麻烦,只有李昂一个人无所畏惧的注视着酒鬼。

  “你在看什么?”

  “我不肯定……但明显是某种动物!”

  李昂咧嘴一笑,不自觉地就念出了骑砍中的台词。

  酒鬼听后无疑被激怒了,本来就因喝酒而涨红的脸此刻变得更红,他大吼着叫道。

  “我会让你的傻笑从你脸上彻底消失!”

  说完就挥舞着日耳曼剑朝李昂冲了过来。

  李昂无奈的叹了口气,只得拔出腰间的骑士剑反击。

  “不过就是一个喝醉了的家伙而已……”

  但很快,这个念头就随着酒鬼凛冽的剑势而烟消云散。

  李昂双手握剑,堪堪架住了对方势大力沉的一记斜劈!直觉胳膊上一股大力传来,不由得向后退了一步。

  “我去,这么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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