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第62节

  ……

  安抚完战马后,李昂没有多做停留,迅速翻身上马,朝德格伦的方向赶去。

  他可以肯定山坳里面那个三个摩尔人现在还没有发现自己,但并不代表未来不会发现,早走早脱身才是正道。

  类似的例子又不是没有,就在去年,附近一个叫圣米格尔的小村子,几个年轻气盛的猎人追一头受伤的野猪,误入了南方某位埃米尔(Emir)巡逻队的活动范围。起初对方也没发现他们,但猎人们不知道是饿极了还是贪图野猪肉,逗留在周围不肯走,结果被返回的巡逻队逮个正着。

  现在他要是被摩尔人发现了,结果自然不用多说,后续的行动肯定是无法开展了,捞钱更是想都不用想。

  没有哪个商队会傻到自己往刀口上送。

  半个小时以后,众人走出约2英里的路程,才终于开始挥动马鞭,用马刺夹住战马腹部来提速。

  刚刚一路上他们走的很慢,生怕马蹄发出的声音惊动了山坳里面的三个摩尔人。

  幸运的是上帝站在李昂这边,茂盛的树林遮盖住了他们走动时发出的声响,摩尔人始终被蒙在鼓里。

  李昂松了口气,抬头望一眼天空,太阳挂在西南边天空的中间,结合前世学到的地理知识,他判断现在大概是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

  巴塞罗那位于北半球,北半球的春季,太阳从东南升起,西南落下。正午时分太阳位于正南。现在太阳挂在西南方天空的中间,说明已经过了正午,正在向西方地平线移动。结合季节和太阳的高度角,很容易判断出现在的时间。

  有些经验丰富的猎人甚至不需要像李昂这样进行繁琐的估算,他们只需要简单的抬头瞥一眼,就能精准说出现在的时刻。

  “快一点,咱们时间不多了。”

  巴塞罗那的日落时间比较迟,现在一般在晚上八点,如果路上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三人能刚好在天黑之前赶回去。

  ……

第103章 再次征召

  回村的时间比预想当中的要早,李昂一行三人在马棚收拾好战马后,发现此时离太阳下山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趁着这段空闲的功夫,李昂叫来老杰克,吩咐他去村子里征召士兵。

  “优先选择上次跟我出征过的,其次是青壮,凑集12个人。”

  他知道这样做有点草率,可能会让领民们感到不满,所以在末尾额外提了一嘴。

  “回来后每人有一枚银币的奖励,表现好的可以给两枚。”

  两枚银币可以满足一个农奴家庭一两个月的吃喝,诱惑力相当之大,相信此话一出,征兵的阻力会小很多。

  而对于李昂来说,这些银币不过是一点毛毛雨,按照亚伯拉罕身上的那份合同来看,明天对方会带来价值1400枚银币的货物,跟这份数额庞大的货物比起来,些许银币根本不值得计较。

  “老爷,又要打仗了?”

  老杰克年轻时也是个好动的性子,但现在年纪大了,胡子也白了。众所周知,人一旦上了年纪,就偏向于求稳而非冒进,所以老杰克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问李昂这仗能不能不打。

  但他也深知刀剑是一个贵族的生命,要想在中世纪混下去,不杀人、不劫掠是不可能的,所以最后千言万语全都汇聚成了一句话。

  李昂听出了老管家话里话外的意思,说实在的,他奉行的同样也是和平策略,不过保持和平的前提是自身拥有足够的实力。

  汉字的造字法已经将这件事说的很明白了,“止戈为武”。

  和平从来都是是一刀一剑打来的!

  “很遗憾,老杰克,上帝已经把机会摆在眼前,我们不能放任他溜走,否则就是对神的不敬。”

  “这次征召时间不长,兴许一天就能结束,你告诉士兵们,表现优异的可以得到银币奖励,我之前说的赐予自由民身份和土地的话也依旧作数,不过前提是能带回来10个敌人的左耳。”

  老杰克是聪明人,一辈子没少经历大风大浪,李昂相信自己一说他就能懂,所以没有多做解释,更多的是在讲述这次征召的注意事项。

  “你先挑选出合适的人选,然后挨家挨户去通知,今天太阳落山之前,我必须看到12名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在我面前。”

  “是,老爷,我保证完成任务。”

  李昂满意的点了点头,目送老杰克拖着年迈的步子离开。

  ……

  老杰克离开后,李昂又叫来罗杰和卢克。

  虽然今天很辛苦,但他们现在必须再辛苦一会儿。

  三人齐心协力,从仓库里挑选出了十余件完好的盔甲,以及与之对应的短柄武器,长柄武器,还有盾牌。

  按照李昂的构想,这12名征召兵分为披甲步兵,即罗杰、小汤姆、卢克、卡特、亚恩五个身穿锁子甲的精锐,他们每人身穿全套铁甲,腰间悬挂一把手半剑,一柄武装斧或者月刃斧,后背上背以一面包铁大圆盾和短矛,会使用弓箭的则将短矛替换成步弓或者猎弓。

  剩余的全部都是轻步兵,身穿镶铁皮甲,手上拿木制圆盾,配备一把短剑,一柄短矛,力气大一点儿的也可以拿战斗斧。

  说实话,光凭李昂一个人,再加上另外五人的皮甲步兵,只要配合得当,就足以击败十几人的商队护卫。

  在中世纪,一名训练有素的标准披甲步兵常常能在正面交锋中压制数名装备简陋的轻步兵或普通武装人员。

  他们的优势在于防护、训练和武器配合。锁子甲或优质的镶铁皮甲能有效抵挡大多数刀剑劈砍和箭矢,而手半剑、斧头、等武器在近战中威力十足,包铁大圆盾提供了可靠的防御。

  如果五人能组成简单的盾墙或互相掩护的小队,其防御力和攻击协同性将成倍增加。

  然而,前提是“配合得当”和“有利条件”。

  现实的战斗充满变数:对方可能有弩箭、有地形优势、人数可能超出预期、或者出现预料之外的第三方势力。因此,李昂依然需要那七名轻步兵作为辅助力量,负责侧翼掩护、远程骚扰、追击溃敌,或者在必要时填充战线。

  最后,如果确实力不能敌的话,这些人还会充当阻挡敌人进攻的炮灰,为李昂逃走争取时间。

  “上帝保佑,这种情况最好不要发生。”

  德格伦村的底子薄,上次出征争夺拉韦利亚铁矿时战死了3人就已经给村子里的生生产造成了影响,如果接下来又有人战死的话,夏收肯定要被耽搁,说不定今年还会减产。

  李昂在胸前画了个十字,祈祷各路神仙能帮帮他。

  现在他是真有点相信神明的存在了,毕竟连穿越这种离大谱的事情都能发生,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不能存在的?

  旁边的罗杰和卢克见状,还以为是自家老爷无比的虔诚,于是也跟着有样学样,在胸口画一道十字,嘴里念念有词。

  “老爷,小伙子们我给您带来了!”

  老杰克略带喘息的声音打断了仓库里的肃穆。

  李昂转过身,看到老管家身后跟着十来个神情各异、但身材壮实的村民。

  他们大多衣衫破旧,脚上沾着泥,估计前一分钟还在地里忙活,下一秒就被老杰克拉过来了。

  这些人眼神里混杂着好奇、紧张,还有对那两枚银币许诺的渴望。

  有几个人是上次拉韦利亚铁矿之战的老面孔,比如小汤姆、亚恩、卡特。

  这三个家伙是所有征召兵里面对打仗最积极的,小汤姆上回尝到了甜头,不仅得到了土地,还赚了不少银币回去。让老汤姆在周围人面前炫耀了好几天,现在打算重新翻修自家的房子。

  亚恩和卡特两人则纯粹就是看到小汤姆得了好处,心生羡慕,也想弄个自由民的身份。

  有句话说的好,“既怕兄弟过得苦,又怕兄弟开路虎”就是这种情绪的真实写照。

  他们两人在上次出征中一个拿了五个人头,一个拿了八个,距离获得自由民身份只差一步之遥。

  “老爷,人齐了。按您的吩咐,优先找了有经验的。”老杰克抹了把额头的汗,“听说有银币拿,还有机会得自由和土地,都愿意来。”

  李昂点点头,目光缓缓扫过这十二个人,发现来者绝大部分都是熟面孔后,心底下踏实了不少。

  上次跟自己出征的征召兵放下武器还没多久,在战场上磨练出的那股血性还在,是目前最好的兵员,也不用担心作战的时候出岔子。

  他现在甚至在想,要不要等夏收结束以后,将这些人招募过来成为自己的私兵。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德格伦的总人口有170人,其中成年男性有45人,要是一下子招募十几人的私兵,那还种不种田了?穷兵黩武也不是这么个搞法。

  要是真这样做了,李昂要不了多久就得破产,不仅如此,田地也会大面积荒芜,到时候别说实行两囿制,只怕维持现有的耕地面积都难。

  按照封建时代的标准,比如同时期的宋朝,平均下来5户人家供养一名职业士兵,一户人家5个人,算下来就是25个人养一名士兵。

  遵行这个比例,以德格伦的农业生产力,只养得起6.8名职业士兵,四舍五入一下就是7名。

  但这还是在没有考虑领主日常花费的前提下,如果把李昂日常的花费减去,那么大概率只养得起4到5名全职士兵。

  “哎,还是人口少了……”

  领地里但凡能有个五百来人,就不至于如此狼狈。

  就在他沉思的同时,人群里响起一阵压抑的骚动和低语,农奴们都睁大了眼睛,眼巴巴的等待领主发话。

  李昂收回思绪,清了清嗓子,目光重新变得锐利而坚定。

  “士兵们,这次咱们的征召期很短,只有一天,最多不超过两天,这并不意味着难度不高,恰恰相反,我们……”

第104章 本是同根生

  “真主在上,亚伯拉罕这个狗……”

  赫莱利特在原地焦急的走来走去,不停甩着袖子,最后实在没有忍住,差点骂出了声。

  但伊斯兰教禁止骂人,为了不犯忌讳,他梗着脖子,口水咽了又咽,心里的烦躁才稍微减少了一点。

  只不过,这种烦躁感很快就又被耳朵旁边不停飞舞的蚊虫给找了回来。

  北边的蚊子没有南边大,偶尔被叮一口也没什么的,甚至根本感觉不到,但问题是,蚊子扇动翅膀发出的嗡嗡声实在让人难以忍受,不止是赫莱利特,在场的大部分人都心有怨言,只是碍于上面给的酬劳太丰厚,否则他们说什么也不会干的。

  “真主至大,请原谅我的一次吧,就这一次。阿敏!”

  天主教徒被禁止与穆斯林做生意,穆斯林也同样禁止和天主教徒,也就是他们口中的卡菲尔做生意。

  但信仰毕竟不能当饭吃,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不少人都愿意偶尔“任性”一次,包括赫莱利特,以及李昂昨天看到的苏尔特和杰尔马,还有现在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商队护卫。

  这会儿时间刚好接近中午,他们都不约而同的低头祈祷,结尾清一色是“阿敏(Amin)”这个发音。

  “阿敏”的意思大概是“但愿如此”,作用相当于基督徒做完祷告后说的“阿门”。事实上二者不论是意思,还是来源其实都差不多,“阿门”的意思是“确实如此/愿其成就”,和“阿敏”大差不差。

  这是因为它们都源于闪米特语系的同一个词根“āmēn”,意为“确实”、“诚心所愿”。

  在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祷告中,这个词都承载着信众对神明应许的坚信与对祷文内容的深切认同。

  穿过千百年的时光与教义的壁垒,当阿卜杜勒和他的同伴们在北方的山林中低声念出“阿敏”,而此刻德格伦村的村庄里或许正响起一声“阿门”时,他们呼唤的,是来自同一种古老语言深处的回响。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不论是阿拉伯人、法兰克人,抑或是加泰罗尼亚人,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祖先古老的闪米特人。

  闪米特人有三个分支,一支向西进入欧洲,成为现今大部分欧洲和北非人的祖先。

  一支进入印度北部,在那里,他们被称为雅利安人,意为高贵的人,最后成为了印度的统治阶层,即拥有白皮肤的婆罗门和刹帝利的,与本地的棕色人种和南部的黑色人种,也就是吠陀区别开来。

  第三支则一路向西,进入中国甘肃,在那里,他们被称为大月氏人。只可惜这一支在不久之后就遭到了匈奴人的驱逐和屠杀,迫不得已只能沿着祖先的来时路回到中亚,否则的话,现在的中国北方说不定就有一大批白种人存在。

  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除了东亚以外,欧亚大陆上的其余地方都属于同一个语言系统欧亚语系,不论是拉丁文、梵文、还是更古老的锲形文字,埃及象形文字,都属于这个体系。

  ……

  “老爷,咱们这样真的没问题吗?”

  德格伦通往索尔索纳的土路上,两辆镶铁四轮马车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马车两边是12个商队护卫模样的人,正前方则是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人。

  “不用担心!”

  年轻人摘下头上的兜帽,露出底下俊朗的面孔,正是李昂!

  他今天穿着一套蓝色的加泰罗尼亚风格长袍,脑袋上顶着一顶灰色的兜帽,外表上看起来再普通不过,属于走在大街上根本不会被人注意的那种。

  这么干主要是为了掩人耳目。

  伪装成商队的计谋在他之前解救商人弟弟的时候就用过一次,那个时候其实准备的一点也不充分,但凡敌人稍微机灵一点,就很容易揭穿他的阴谋。

  所以这次他格外小心,为了防止对方起疑,李昂甚至没有穿甲,只在长袍下面套了一件极其轻薄的皮甲。

  这么做的好处是不容易让人起疑心,坏处就是容易使自己陷入险境。

  没有甲胄防护的情况下,一柄市场上最劣质的匕首就能轻易的带走他的性命。

  可是如果穿戴甲胄的话,走路就会发出很大的声响,尤其是锁子甲,锁环相互摩擦的声音隔着好几米远的距离就能清楚的听到,完全没有任何保密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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