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第64节

  李昂怜悯的看了他们一眼,继续检查箱子里面的武器装备。

  这些装备看样式,应该是用来武装轻骑兵的,用料很扎实,1400枚银币卖的确实不贵,如果让他做卖家的话,报价绝对要2000枚银币起步。

  这不是李昂贪婪,在伊比利亚,武器装备就是这个行情,对于大部分来说,这些就是他们吃饭的家伙,用十几枚银币买来顿顿饱饭,不亏!

  “你这批银币的成色不错,我都数清楚了,1400枚银币,正好不多也不少。”

  没想到赫莱利特居然真的一枚一枚数了下来,李昂面色惊讶,心里明白了这场交易幕后之人为什么派他前来的原因。

  手底下能有个办事如此细心的人,确实能省很多事情。

  遗憾的是,百密必有一疏,赫莱利特漏掉了最重要的事情。

  当然,现在可还不是翻脸的时候,李昂打算等摩尔人转过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再动手。

  从背后偷袭和从正面攻击完全就是两个概念,难度要小得多。为了自己手底下这些征召兵的性命考虑,李昂不得不再多忍耐一会儿。

  “那可不,这次交易我们家大人可是诚意满满,要不是事发突然……”

  他微笑着回复道,一只手背在身后,朝小汤姆打着手势。

  小汤姆会意,开始嗯嗯叽叽的哼起了歌……

  ……

  ……

第106章 这是神的旨意

  “我家主人说了,希望能托您帮他向阿卜杜勒大人带去最崇高的敬意!”

  李昂只在亚伯拉罕的信件上看过阿卜杜勒这个名字,但想来对方应该就是赫莱利特背后的大人物,所以在赫莱利特临走时又细心的补充了一句,毕竟做戏还是要做全套嘛。

  “没想到亚伯拉罕还是个讲究人!”

  赫莱利特转过身来用右手捶了捶自己的左胸,表示自己把这件事放在了心上。

  就这样,李昂双手交叉在一起,站在原地面带微笑的注视着这支穆斯林武装商队有条有理的依次离开。

  他们将马车和路上准备的干粮都藏在了山坳后面的树林里,这些年长的乔木在这里默默生长了数十年乃至几百年,除了为地球母亲制造氧气外,唯一发挥过的作用就是帮边境上的走私商人藏匿物资了。

  “放心,待会儿就给你支付一点有机物和养分作为报酬。”

  李昂瞥了眼一株格外粗大的栎树,小声嘀咕了一句。

  老实说,这群异教徒办起事来挺爽快的,若非二人信仰不同,否则他或许会改变主意,放对方一马……

  “不!不行!罗塞洛,你在想什么呢?”

  李昂用力摇了摇头,将脑海中不切实际的想法全部抛了出去。

  笑话!没人会对自己的猎物产生感情,除非这个猎物不好吃。

  而且,这支由异教徒组成的商队可比一般的猎物强多了,15人的武装队伍,人手一件皮甲和短剑,再加上摩尔人面相比较老成,所以看起来十分有气势。

  这样一群高头大马的家伙要是往德格伦村口那里一站,李昂的眼皮指不定就要跳个不停。

  自嘲似的笑了笑后,他没有忘记今天来的主要任务。身旁小汤姆吹口哨的声音越来越大,西边的山坡上偶尔掉落出一两块土石,这一切都说明,动手的时候到了!

  “为了基督!杀光他们!胜利后每人赏两枚银币!”

  在中世纪,要想调动农奴的积极性,无外乎就两样东西,一是宗教,二是第纳尔。

  现在两样都具备了,李昂实在想不出征召兵不奋力杀敌的理由。

  果然,在听到老爷的命令后。山头上等待多时,早已按耐不住的罗杰率先拔剑冲下山坡,活像一头伏在树杈上的猎豹。随后,身穿镶铁皮甲的征召兵们也依次冲了出来,列成队形。

  他们中间的大部分人都跟李昂亲自上阵厮杀过,经验丰富,一个二个谨慎的很,没有一个人贸然冲上去。

  在老兵和罗杰的带动下,所有人列成“V”字阵型,将赫莱利特的商队牢牢钳住。

  “刺矛,刺矛!”

  李昂站在“V”字阵型的尖端,大声指挥士兵作战。他身上没有穿甲胄,不适合在前线杀敌,更何况君子不立于危险堂之下,以后他亲自上阵的机会肯定只会越来越少。

  这么做的话,获取经验的速度肯定会变得十分缓慢,但比起等级和经验,他还是觉得自己的生命安全更重要。

  “刷!”

  征召兵没有慌乱,在罗杰的带头下,高效的执行了李昂的命令,将锋利的矛头刺向摩尔人。

  短矛不短,有1.5到两米长,通常不用的时候,会被斜着背在身后或者像重剑那样扛在肩上,此时士兵们借着冲锋的势头用力刺出,其冲击力可想而知。

  顷刻间,反应不及的敌人身上立刻被捅出了几个拳头大的血窟窿,冒出汩汩殷红的血液,而士兵们没有犹豫,果断拔出短矛,收臂蓄力,然后再用力刺出。

  “甲胄太弱了……”

  李昂咂了咂嘴,忍不住评价道。

  摩尔人的皮甲还沿用古老的制作方法,用一块块片甲拼接串联在一起,最后的结果就是做出来的甲胄四面漏风,远不如欧式盔甲那样坚固。

  不过话又说回来,甲胄就算再坚固也没用,除了板甲,几乎没有任何一种盔甲可以有效的挡住刺击,就算是锁子甲也不行。

  这么看来,越是原始简单的招式,反而越容易杀死敌人。

  士兵们几乎不用怎么训练,就能熟练的掌握刺击这个技能,过去的战争中,不知道有多少家世显赫的骑士和武艺高强的侍从死在了锋利的矛头下。当然,和他们一起下地狱的,还有无数匹优秀的战马。

  每一次战争的结束,都伴随着大量的马匹死亡。汉武帝后期,在结束了多年的对匈奴作战后,国内甚至陷入了马荒,不得不高价从西域购买战马。

  视线回到战场,赫莱利特从背后遭到偷袭后,并未表现出预想中的慌乱,反而很快稳住了局势,借助马车和堆在地上的货物与李昂拉开距离,组织防御。

  灌木丛间留下了五具被捅的稀巴烂的摩尔人尸体,赫莱利特手上只剩下10个人,而李昂这边,加上他,总共有13个人。双方武器装备都差不多,人数也相差不大,硬拼可能取胜,但一定会有伤亡。

  “早知道这样,就应该让罗杰先放箭了。”

  李昂此刻有些懊悔,他指挥征召兵改变阵型,排成两列长条阵,弓箭手全部拉到第二排,随时准备射击。

  “为什么要攻击我们,不对,你不是亚伯拉罕的人!”

  风吹动森林,一缕阳光穿过树叶之间的间隙落了下来,好巧不巧照在李昂右手的纹章戒指上,暴露了他的身份。

  “蓝底猎鹰,你是罗塞洛家的人!”

  赫莱利特的声音猛然拔高,他常年混迹在巴塞罗那与拉里代的边境线上,自然对这周围的贵族谱系一清二楚。

  “我们和你并没有冲突,也从来没在罗塞洛家族的领地上走私过,为什么要攻击我们?”

  “为什么……”

  李昂一时间答不上来,为了财富?这是事实,但太俗了,也难以说出口。

  强盗们会把打家劫舍伪装成劫富济贫,贵族们也会把对异教徒的劫掠伪装成神的旨意。

  于是,他说出了穿越以来第一句违心的话。

  “这是神的旨意!”

  ……

  周围的声音在一瞬间静的落针可闻。

  ……

第107章 是贵族,也是强盗

  听到李昂解释后,赫莱利他的瞳孔肉眼可见的变大了,最后甚至被气的笑了出来。

  “好吧,骑士阁下,既然这样说了,那我想您应该也做好了上天堂的准备。”

  “当然,只要蒙主召唤,我就会毫不犹豫的把灵魂献给上帝!”

  李昂无视了对方的嘲讽,冷冷的说道,引来身边人一串敬佩的目光。

  相信在场的人里面,除了李昂和对面的摩尔人,没人会认为他说的话是假的,毕竟刚刚的声音那么坚定,怎么看也不像是违心的话。

  赫莱利特知道这个地方今天只能存在一种信仰,要么是穆斯林,要么就是卡菲尔。

  想到这里,他的心忽然热烈起来,一股莫名的力量感自肾脏的位置向上出发,到达胃部,到达心脏,最后温暖全身。

  “真主至大,安拉!”

  “安拉!”

  摩尔人也不是孬种,在一切宗教中,最好战,最具侵略性的就是伊斯兰教了,所以剩下的10个摩尔人没有一个人试图逃跑,纷纷意志坚定的吼了出来。

  大战一触即发!

  当然,如果这能被称为大战的话。

  双方交战的总兵力加起来不到三十人,兵种配置也分外简陋,不过对于李昂来说,这却是自己第一次脱离战场之外,亲自指挥战斗。

  李昂命令弓箭手退后五步,随后箭头对准摩尔人,进行自由射击。

  两方的直线距离不超过十米,弓箭手根本不用费心瞄准,随随便便就能射到敌人,所以射箭的速度大幅度加快,每人20支箭矢的配额顷刻间只剩下了一半。

  他大概估了一下,自家弓箭手射击的速度大概是每分钟3到4支,勉强接近英格兰长弓手速度的三分之一,考虑到二者装备的差异,这个速度已经值得他自豪了。

  另一边,矛手则架住短矛,持续压缩敌人的阵线,将他们挤压在马车周围。

  长矛手在战争中的作用不如骑兵和弓箭手明显,更多的时候被作为炮灰来使用,在中世纪有限的战争资料记载当中,贵族们往往都是以一场骑兵对冲来决定胜负,极少出现长矛手的身影。

  在李昂看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不是长矛手不重要,而是因为普通士兵的素质太低了。他们大多是由各个贵族领地内的农奴构成,根本达不到一名合格步兵的标准,否则在战场上的表现绝对亮眼。

  当年岳飞能以八千步兵硬抗金兀术两万铁浮屠,长矛兵可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李昂现在面临的情况和岳飞很相似,不论是金朝还是半岛南部的泰法诸国,都拥有强大的骑兵军队,而己方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发展出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唯一的出路就是以步克骑。

  “啊!”

  突然,一声惨叫吸引了他的视线,仔细听来,这声叫声是自家士兵发出的,李昂心一下子揪了起来。

  摩尔人的弯刀很锋利,虽然被征召兵的短矛克制,却有部分人不顾自己的性命,赫然撞上矛头,随后用力挥动弯刀,砍断士兵的短矛。

  失去了短矛的征召兵只能被迫使用盾牌和短剑近战,战局一下子混乱起来。

  大部分来自德格伦的士兵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训练,在近战技巧上,远远比不上整日在刀口上舔血的摩尔人。

  渐渐的,伤亡开始出现,一名倒霉的士兵不慎被摩尔人的弯刀砍中了手臂,盾牌也掉落到了地上,紧接着,数把弯刀一起砍来,割裂了士兵的皮甲,从肩胛,胸口,腹部,腰间四个位置落下,将他砍成了几截。

  “该死的杂种!”

  目睹了战友死去的罗杰须发皆张,眼睛瞪得浑圆,他不顾可能被包围的风险,毅然决然使出了盾击,推动左手手臂上的包铁大圆盾用力撞开了敌人的队形,其中两个摩尔人撞倒在地,另外两个则处于懵逼的状态,显然是没有想到这个嘴上无毛的半大小子居然这么猛。

  罗杰顾不得左臂上传来的阵阵酥麻,他丢下手半剑,将武器换成战斗斧,在盾牌的掩护下照着面前一个敌人的腋下斜劈了过去。

  战斗斧的木柄太短,如果攻击幅度太大的话,很容被人抓住破绽。最合适的方式是侧过身子,将有盾牌的那一面正对敌人,随后右手出其不意挥砍出去,砍完后再立马收回脚步,将盾牌护在身前。

  倒在地上的摩尔人匆忙起身,脑袋却正好撞在罗杰的斧刃上,刹那间,一声剧烈的骨裂声响起,接着是无数血花与脑浆飞溅,罗杰抽回斧子时,竟意外的发现上面多了一道豁口。

  “这人是真的头铁呀。”

  坏了斧子的罗杰心情很不好,劈砍的力度不觉又大了些,让他面前的敌人逐渐招架不住。

  李昂看到罗杰居然在战线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他果断抓住这个契机,命令士兵们舍弃原来的阵型,上前先行解决罗杰那边的敌人。

  遭到征召兵的围攻,罗杰面前的三个摩尔人进行了顽强的抵抗,依然没有避免被矛头扎成筛子的命运。

  看得出来,这几人的身手都很好,否则也不可能在战场上活这么久。

  可个人武艺在打战场的作用并不大,一个苦练了二十年的剑术大师被丢到战场上后,存活的时间或许并不比一个农奴长。

  缺口打开后,战斗进行的异常顺利,李昂这边只付出了两个农奴的代价,而赫莱利特和剩余的两个摩尔人却陷入了他们的重重包围。

  “投降吧,我很欣赏你,作为一个勇敢的法提斯,你不该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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