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破绽百出。
电光火石之间,李长歌手腕用力一抖,狠狠劈中了赫图阿拉的左肩,厚重的肩甲应声碎裂,向内凹陷,发出令人牙酸的骨裂声,赫图阿拉的左臂顿时软软垂下。
同时,李长歌身体倾斜,躲过了劈砍的长矛,同时再次挥出一刀。
“呃!”赫图阿拉闷哼一声,巨大的冲击力让他从战马上摔落,但他硬是凭着右臂撑地,稳住了身体,他看也不看那碎裂凹陷鲜血迅速染红内衬的左肩,而是用仅存的右臂砸向李长歌的战马。
赫图阿拉想要将李长歌也给打下马。
此时,最后面的刘天放陷入了包围圈,身上出现了好几道伤口,顿时险象环生。
“不好!”
第17章 活着回来就好
李长歌勒马转身,嘶吼着让三名打掩护的士卒回撤,他要杀回去营救刘天放。
后方布阵的金骑,见明明已经破阵突围出去的李长歌竟然还敢杀回来,顿时眼神愤慨,分出了十骑,毫不畏惧的截杀李长歌。
突然一柄不知从何处掷出的沉重短柄狼牙锤,如同漆黑的毒蛇,呼啸着飞旋而至,它狠狠砸在李长歌的头盔侧面。
当!
一声震耳欲聋的金铁巨响,头盔被打飞了出去。
散乱的黑发黏稠地贴在额角,脸颊,被猩红的血水浸透,发丝之下,那双眼睛充满了杀意和兴奋。
“还有高手?”
李长歌双眼瞬间锁定了前方不远处的目标,舔了舔充满血腥味道的嘴唇,右臂肌肉贲张,将那柄沉重、厚背、刃口闪烁着寒霜般冷光的大刀擎起。
他双脚猛地夹住四蹄踏雪,不退反进,冲向被包围的刘天放。
断臂、破碎的盾牌、裂开的颅骨、喷涌的血泉......胯下的四蹄踏雪每踏出一步,脚下都爆开一团腥红的泥泞,他就这样,硬生生在一片混乱的金骑阵型中杀出一条血肉胡同。
一把长矛呼啸而至,对准刘天放的后背捅来,他的身旁两侧也有长枪架住。
刘天放虎啸一声,硬生生用长刀抵住了身旁两侧两名金骑的合力一击,随后连忙翻身下马,紧紧勒住了马缰绳,用马匹当作盾牌,挡住了身后的长矛。
“噗嗤。”
一声令人浑身发冷的,沉闷而粘滞的撕裂声响起。
锋利的矛尖毫无阻碍地穿透了马儿侧腹相对脆弱的皮革护甲,腹内的脏器被搅烂、刺穿,哀嚎一声便不甘心的倒地。
刘天放死死握住手中的长刀,身旁的金骑已经举着长矛杀过来。
“天放,快上我的马!”
就在千钧一刻之际,李长歌拍马赶到,使用了山岳千斤碇阻挡了攻势。
刘天放双腿一蹬,一个用力上了四蹄踏雪,坐在了李长歌的身后。
“大人,多谢.....”
“矫情,坐稳了!”
刘天放眼睛一热,好似出汗了......
他没有想到已经杀出包围圈的李长歌会回来救他。
刚才他已经做好了迎接死亡的准备。
此刻,刘天放心中只有一个声音“忠诚!为李大人效死!”
李长歌双腿猛夹马腹,四蹄踏雪瞬间会意,强壮的后肢爆发出力量,将身后的追兵拉开了一段距离,但身旁还是牢牢跟着一个。
“噗”地一声闷响,刀尖透背而出,滚烫的血液顺着刀柄的血槽喷涌,溅在他冰冷的铁护臂上,李长歌甚至没有多看一眼身旁那坠马的敌骑,因为前方又出现了一支将近二十人的骑兵队伍。
冲在最前面的人,骑着一匹卖相很好的高大白驹,手中拿着银色长枪,一身白色的盔甲,身后还有一袭白色披风。
妥妥一个白袍小将!
“怎么还有敌人?”
李长歌已经杀上头了,气血磅礴,脑袋感觉嗡嗡嗡的,哪里还管那么多,冲着那白袍小将挥出一刀,试试对方的斤两。
“兄弟,等等......”
“铛噗嗤!”
沉重的枪锋精准地磕开了长刀的轨迹,巨大的撞击力震得白袍小将虎口发麻,枪杆子嗡嗡作响,借着一磕之力,枪尖顺势向下猛一戳刺。
李长歌恰到好处的用长刀格挡,借力打力轻松一挑。
“咦,好俊的刀法?”
这白袍小将胯下用力,身体重心下沉,才保持住身形,没有被惯性挑下马。
“yu~~~”
“砰!”
刀枪再次一磕。
“兄弟,自己人。”
“好霸道的枪法。”
“......”
李长歌揉了揉眼睛,擦掉了略微碍事的血迹。
“兄弟悍勇,不到十骑就敢闯冲金人的营地。”
白袍小将猜出了李长歌他们大概是南乐县的那批残存的左翼军。
“在下乃是左翼军第一营副指挥使李长歌,现带着手下将士归营,听从号令。”
“好,好,好,活着回来就好啊!”
白袍小将双眼有些湿润。
左翼军可是被那群狗日的文官坑惨了,两千多名同袍只回来不到十人。
“咳咳。”
李长歌归拢了剩余的兄弟,只剩下了六人。
一把刀和赵义互相搀扶着,刘天放紧紧跟在身后,还有另外两个士卒搀扶着一个大腿中箭的重伤士卒。
能活着出来这么多人,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
一行人收好了兵器,准备返回营地,同时他们身后的宋军准备对残余的几十个金骑发起反攻。
李长歌远远看去,发现有不少火箭和投石车,投石车上面装着火药。
其实在北宋初期,开宝二年(969年),当时兵部的令史冯继升等人首次发明了制造火药箭的技术,到了咸平三年至五年(1000-1002年),有又了两个叫唐福和石普的人,先后向北宋献出火药球和火蒺藜等新式武器,北宋朝廷在都城汴京巨大的兵工厂“广备攻城作”内,专门设置了火药作和火作两大作坊。
至于火炮,那得等到1163年。
现在才1128年,还有几十年。
(南宋的火炮原型,不得不说还是很先进的)
白袍小将开口道:“此役虽捷,然吾观将士手中兵刃犹自嗡鸣,血槽未满,锋刃未尽其用,诚为憾事。”
李长歌也听出了其话中的意思,活动了一下胳膊道:“今日一战,斩首不过百级,如饮鸩酒,实未能解吾心头之渴。”
“轰轰轰~”
“轰轰轰~”
在火箭和火药投石车的连番伺候下,追杀而至,反应不及的金骑毫无意外的遭遇了一场屠杀,只剩下几骑溃逃。
宋军某先锋军冲锋在前,斩数人后顿足大骂:“直娘贼!跑甚!爷爷筋骨尚未舒坦,恨不能穷追三千里,尽斩其首级悬于辕门。”
白袍小将目视金骑溃逃方向,双目赤红,如同饿虎见群鹿遁走,饥渴未餍:“贼众溃散太速,此战未解渴耳。”
突然,他放声大笑道:“众将士回营,军都虞侯有令,镇守住开封,杏月前击溃金军,今日具酒杀猪!”
军都虞侯,说白了就是军都指挥使的秘书。
最底层的都级则是最复杂的,设都头一名,副都头一名,设军使一名,兵马使一名。兵马使以下有将虞侯,承局,押官,然后就是普通士卒。
“回营!!明日反攻!”
第18章 猛人韩世忠!工作时候称职务!
暮色四合,低垂的苍穹如同浸透了墨汁的铁毡,沉甸甸地压在连绵的营帐之上。
营地中央,此刻却升腾起喧嚣与热浪,驱散着刺骨的寒意。
一口巨大的,足够容纳半个人的铁锅架在临时垒砌的石头灶上,锅底柴火噼啪作响。
“杀猪喽!”
大锅旁不远,一头头肥壮的猪被粗大的麻绳捆住四蹄,仰面倒吊在一副结实的木架子上。
它们的脖颈下方,放着一个半人高的粗木盆,盆沿沾满了飞溅出的,尚带余温的深红色血沫。
“你们瞧好了俺大锤杀猪的手法。”
一名赤着胳膊,筋肉虬结的伙夫吆喝道。
他身上油腻的皮围裙早已染成暗红,正将一柄磨得雪亮,刃口带着细微豁口的厚背短刀在磨刀石上“嚓嚓”地来回拖动,火星偶尔在夜色中一闪而灭。
“按稳了!”伙夫头也不抬地低吼一声,旁边几个同样粗壮的辅兵立刻扑上来,死死摁住还在微微抽搐的猪身。
伙夫深吸一口气,猛地挺身,手腕一沉,短刀精准地探入猪喉下方,顺势一划,动作干净利落。
“噗嗤哗啦......”
滚烫,浓稠,冒着热气的猪血如同决堤的暗河,不断流向木盆中。
“好手艺!”
“......”
李长歌近距离的观看古代人杀猪,还别有一番滋味。
他用沾水的毛巾擦着胸膛,上半身赤裸着,几处不深不浅的伤口已经结痂。
“嘶~~”
有点疼啊。
杀敌的时候完全感觉不到。
只能说肾上腺素太给力了。
“没想到俺老刘居然真的活着回营了,当时都差点以为自己要死了。”
刘天放到现在还是心有余悸,若非李长歌营救,他早就成为一具尸体了。
现在魂儿估计都在地府排队了。
一把刀手臂裹着白色绷带,刚才为了保护别在腰间的完颜穆勒亲卫的头颅,被长矛捅了一下,好在伤势不算严重,他挪着位置到李长歌身旁,爽朗笑道:“李大人,你说上面会怎么奖赏咱们??”
李长歌笑着反问道:“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