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救袍泽亲眷,将幕后主使于晓倩打伤,于家的五个护卫也都死在我手里。
“于扬海那天晚上甚至亲自出手,差点要了我的命!”
秦耀越说越是激动,义愤填膺。
一些人被他调动起了情绪,感到深深的不公!
但更多的武者,却选择明哲保身,不置一词。
毕竟谁都明白,作为九阳郡顶级豪族的于家,对他们这帮低级武者来说,就是一尊不可招人的庞然大物谁惹谁死的那种!
“虽说城主大人还没有给这件事情定性,但……”
秦耀愤然咬牙的话音,再度响起:“于家跟我的梁子,却是结死了!
“我此番重返战场,于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战场之上刀剑无眼。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至此,校场上那八十来号武者,原本狂热的神色,此刻都像是被浇了一盆冷水。
刚才还热切喊着“请公子收留”的人,此刻也都闭上了嘴。
有人低首、挠头。
有人左顾右盼。
更有人缩起肩膀,悄悄的往后退了几步。
秦耀把这些都看在眼里,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的笑:“所以,诸位可要想清楚了。
“此番跟着我,未必能赚到什么军功钱财,反倒可能丢了性命!
“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沉默。
校场上静得让人心躁。
过了片刻,张大彪清了清嗓子,搓着手干笑两声:“咳咳,那个……秦公子当真是快人快语,信义无双!
“您说得对,这事儿,确实得考虑清楚。
“我手下有好几个弟兄的家眷,都在城里等着他们回去呢,我们得再多合计合计。”
他说着,便往后退开一步。
周围那二十几号人,有一大半也都跟着他往后退却,目光躲闪。
他们之所以争着抢着要加入“利刃小队”,追随秦耀,除了佩服对方的为人和实力外……
最重要的,还是为了捞军功和战利品!
可眼下这情况,军功和战利品不见得能捞多少,反倒有可能被于家的怒火波及,死于非命?
这“赔本买卖”,谁还愿做?人都不傻。
“嗯,是得想清楚!”
“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呢……”
“可不是嘛,万一……”
窃窃私语声中,人群像退潮一样,往外散去。
孙二贵站在原地,眼珠子转了转,也干笑着抱拳:“公子,我、我忽然想起来,我们队里还有几个弟兄的抚恤银子没领,得赶紧去军需处问问。您忙,您忙……”
说罢,带着他那十几号人,脚底抹油一般溜了。
青狼小队那几个人互相看了看,也讪讪地退开了。
围在秦耀身边的人,越来越少。
毛羽崇站在秦耀身后,看着那些人离去的背影,嘴角抽了抽,想说什么又忍住了。
牛庆仁则直接骂出声来:“呸!一群没卵子的东西!
“刚才还喊着‘不怕死’、‘怎么都行’。
“一听说公子伤了身子、得罪了于家,跑得比他娘的兔子还快!”
曹航冷叹一声:“趋利避害,人之常情。”
齐士兰摇了摇头:“这些人走了也好,不然以他们那只想占便宜、不想出力气的性子,就算跟着咱们上了战场,也是累赘。”
说话间,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原本八十多号慕名而来的追随者,时至如今,便只剩下二十来个……
第282章 秦公子的慷慨,动手!
剩下的二十来人,仍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打头的是个脸膛黝黑,浓眉大眼的青年。
他看着也就二十五六岁,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棉袄,腰间挎着一把新修复的长刀。
秦耀瞧这人跨在腰间的紫柄嵌环刀有点眼熟,想必是由他亲自修复的。
与这小青年并肩而立的,还有十八九名武者,年纪都不大。
最年长的,也不过三十啷当岁。
最小的,看起来才二十出头!
他们的衣甲破旧,兵器却都崭新,想必都是秦耀这段时间的杰作。
众人的眉眼间,均透着一股子坚定之色。
那年轻人上前一步,抱拳道:“秦公子,小人名叫刘志武,原是飞熊小队的什长。
“四天前,我们队与蛮狗大战一场,主将和一多半的弟兄们都不幸战亡,才艰难赢下了那一场。
“我们这几个,都是没家没业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刘志武抬起头,目光坚毅道:“公子的事,我们都听说了,可我们不怕!”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只要能多杀几个蛮子,给早年死在蛮狗马蹄下的至亲们报仇,死了也值!”
刘志武话音刚落,其他人也都纷纷开口:“不错,杀一个保本,杀两个算赚的!”
“对!俺们不怕!”
“公子带上我们吧!”
“公子哪怕是给赵将军这样的大人物干活,每天都还抽出大段的时间,帮咱这种要啥没啥的小人物修补兵器……”
“小的知道,您做些没赚头的苦差,就只是想让我们对上金霜蛮子的时候,能多一份自保之力。”
“公子仁义,我等,愿舍命相随!”
“对,说句不好听的,就算公子受那‘秘术副作用’的影响,一身战力十不存一了,也照样比俺们强!”
“我们不图军功,不要战利品,甚至都他娘的没指望能活着回来。”
“只要跟着公子杀蛮狗,就不虚此行了!”
“不错,请公子收下我等!”
毛羽崇看着这些年轻人,眼眶有些发酸。
他想起去年自己第一次上战场时,也是这副模样不知天高地厚,只知道一腔热血往前冲。
秦耀的目光从那些人脸上一一扫过。
黝黑的刘志武,瘦削的赵勤石,矮壮的刘安洋……
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年轻人特有的倔强和执拗。
他点了点头:“行,都留下。”
刘志武等人眼睛一亮,齐刷刷抱拳:“多谢公子!”
秦耀转过身,看向毛羽崇:“毛老哥,数数咱们现在有多少人。”
毛羽崇应了一声,转身清点。
片刻后,他回来禀报:“公子,新加进来了二十位弟兄,再算上公子您,咱新编的‘利刃小队’共有四十一人。”
“好。”
秦耀微笑点头,随即从怀里摸出一叠银票,递给毛羽崇:“去,找军需处买马。
“除了我之外,其余的弟兄,全部一人双马!”
至于秦耀自己,他此前“缴获”于晓倩的那匹银鞍白马,是足以比肩“霜蹄大马”的良驹。
便是对上这军需处贩卖的最好的战马,也能一个顶仨!
“统计一下弟兄们现在的坐骑数量,再看看品质。”
秦耀继续说道:“凡是受了伤的,或是腿脚不快的马,就统统换掉!
“总之,务必确保一人双马的品质。”
“一、一人双马?还要确保品质?!”
毛羽崇为之一惊。
牛庆仁也愣住了:“公子,这……这也太奢侈了吧?!
“放眼整个攘外营,就只有赵将军的亲卫队,才有‘一人双马’的配置。”
秦耀摆摆手:“跟金霜骑兵作战,多一匹快马,就多一条命,快去。”
“是!”
毛羽崇无比激动的接过银票,招呼上两名相熟的弟兄,朝军需处跑去。
小半个时辰后。
军需处前面的空地上,整整齐齐站着八十匹战马。
清一色的枣红马,膘肥体壮,毛色油亮,打着响鼻,蹄子刨着地面。
热气从鼻孔里喷出来,在冷空气中凝成白雾。
利刃小队的四十个汉子站在马前,一个个眼睛都直了。
牛庆仁张着嘴,口水差点流下来:“我的个乖乖,一人双马,还都是这么好的马?!”
张芳友瞪大了眼,忍不住赞道:“我老牛活了三十多年,还从没骑过这么好的马!”
刘志武摸着其中一匹马的脖子,手都在抖:“这、这真是给咱们的?”
毛羽崇站在最前头,手里攥着马缰绳,回头看了看秦耀。
那少年骑在银鞍白马上,青衫黑弓,腰杆笔挺,正抬头看天。
雪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云层裂开一道缝,阳光从缝隙里漏下来,照在他身上,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