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印度当老爷 第456节

  他跪下来,为自己找了个合适的位置。他将那躯体转过来,用膝盖压住胸口,解开领口的扣子,用手摸着锁骨,找到那个点。

  尊尼获加黑方的碎玻璃再次举起来,然后狠狠的刺了下去。

  就在锋利的爪子刺穿柔软脖子的那一瞬间,萨蒂亚睁开了眼睛,他的生命之血喷进了巴鲁姆的眼睛。

  他什么都看不见了,但他成了一个自由人。

  等他擦去眼睛里的鲜血时,伟大的萨蒂亚先生已经完蛋了,鲜血快速地从他的脖子里流出来。

  巴鲁姆将他的尸体拖进草丛,然后将双手和脸埋进雨水和淤泥中。

  他捡起脚边的那个包袱,里面是那件上面只有一个英文单词的白色纯棉T恤衫,他将它换到身上。

  巴鲁姆伸手拿过那个镀金的面巾纸盒,用里面的面巾纸把自己的脸和双手擦干净。

  他取下所有磁铁女神贴像,将它们扔到萨蒂亚的尸体上,或许它们可以帮他的灵魂升天。

  然后,巴鲁姆上了车,转动点火钥匙,脚一踩油门,开着这辆本田思域。

  真是辆好车,也是最忠实的共犯,开始最后一程。

  既然车里只有他一个人,巴鲁姆伸出左手,关掉了音响的歌声,然后停下来放松一下。

  从现在开始,他想听多久的音乐就可以听多久。

  三十分钟后,火车站那昏黄的灯光在雨夜里闪烁。

  巴鲁姆站在它们面前,死死盯着那上面不断跳动的目的地,心中在想:我该逃去哪里?

  他肯定不能回老家,说不定还不等他进家门,埋伏好的警察就会把他扭走。

  也不能去孟买,事情传开后,各个大城市肯定都是他的通缉令。

  尤其是金翅鸟一样的孟买,那里太扎眼。

  巴鲁姆最终决定走迂回路线,他往南,但不去孟买。

  他先去了海得拉巴,接着又突然杀向加尔各答,然后再往南。

  中途在车站转车的时候,巴鲁姆拎着那只包,在车站的茶铺排队,准备在开车前买一杯茶。

  然后他在墙上看到了那张大纸,一份警方的通缉告示,通缉他的告示。

  它已经早他一步赶到了这里,巴鲁姆望着它,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但这个笑容只持续了一秒钟,因为他感觉到有人在注视着他。

  有个家伙双手放在背后,边看着通缉告示边死死地盯着他。

  巴鲁姆开始发抖,他慢慢地一步步逃离那通缉告示,但已经来不及了。

  那家伙一看到他就跑到跟前,抓住巴鲁姆的手腕,紧紧盯着他的脸。

  他开口问道:“那上面说什么?你在看的那张告示上说什么?”

  “你自己看呗。”

  “看不懂。”

  巴鲁姆这才明白他为什么要跑过来。

  那是一种迫切的心情,一个文盲迫不及待地要引起会识字的人的注意。

  原来他和自己一样,都是连《谋杀周刊》都不懂的文盲。

  “好,我告诉你上面写了什么。”巴鲁姆笑了。

第467章 去处

  “前面那两张,是本周追捕的通缉犯,”巴鲁姆说,“那两个人是恐怖分子,来自克伸米尔。”

  “他们干了什么?”

  “他们炸了一所学校,死了八个孩子。”

  “那这个家伙呢?留着胡子的这个家伙呢?”他用右手指关节敲了敲巴鲁姆的照片。

  “是他抓住了那两个恐怖分子。”

  “他怎么抓住他们的?”

  为了装出一副正在阅读墙上文字的假象,巴鲁姆眯起眼睛望着那两张告示,嘴唇还装模作样地动了动。

  他看懂个屁,他也是文盲,但这不影响他一本正经的胡诌。

  “这家伙是个司机。这上面说他当时在开车,这两个恐怖分子走到了他的面前。”

  “然后呢?”

  “这上面说他假装不知道他们是恐怖分子,用车载着他们在德里转悠。然后,他在一个暗处停下车,砸碎一个酒瓶,用破酒瓶割断了他们的脖子。”巴鲁姆用拇指做了个砍脖子的动作。

  “什么样的酒瓶?”

  “装英国烈酒的瓶子,通常都很结实。”

  “我知道,”他说,“我以前每礼拜五都要去英国烈酒店帮主人买酒,他喜欢斯米尔夫。”

  “是斯米尔诺夫。”巴鲁姆纠正道,可那人根本没在听,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告示上的照片。

  突然,他把手搁在了巴鲁姆的肩膀上。

  “你知道告示上这个人像谁吗?”

  “像谁?”巴鲁姆眯起眼睛。

  他咧嘴一笑。

  “像我。”

  巴鲁姆看看他的脸,又看看那照片。

  “还真是的。”他说着拍了拍对方的背。

  那张通缉令上的照片,有一半的印度男人都对的上号。

  “嫌疑人最后一次出现时身着蓝色格子涤纶衬衫、橙色涤纶长裤,脚穿栗色凉鞋…”

  瞧瞧这描述,几乎就是大街上印度年轻人的真实写照。

  太多了,太普通了,警察只会这样写。

  通缉令上面还附有一张照片,是警局那老掉牙的印刷机印制的,模糊不清,黑乎乎的难以分辨。

  布告张贴在火车站勉强可以辨认出照片里的人脸,依稀看出那是张面孔瘦瘦的,长了一对金鱼眼,唇上留着粗短的胡子。

  半数印度男人的面貌特征都和这个照片相符,包括刚刚看热闹的那个男人。

  巴鲁姆为那个可怜的文盲感到难过,尽管他自己也不识什么字。

  但这就是他们这些文盲的生活,在无数个火车站像这样,被陌生人奚落和哄骗。

  于是,他先给那人买了杯茶,然后才回到火车上。

  巴鲁姆不是政治家,也不是国会议员,没法在杀人之后若无其事地继续生活。

  他辗转多地,在抵达班加罗尔四个星期后,才慢慢平静下来。

  他在那一个月里,天天干着相同的事。交了五百卢比押金后,就在火车站附近一家破旧的小旅馆住了下来。

  他每天早晨八点钟出门,拎着满满一包现金转悠四个小时,然后再回去吃午饭。

  午餐四卢比一盘,南方吃的东西可谓物美价廉,只是有些怪异:切碎的蔬菜泡在稀糊糊的咖喱汁中端上来。

  饭后巴鲁姆就回房间睡觉,下午四点钟下楼要一包帕雷牛奶饼干和一杯茶,因为他还不知道怎样喝咖啡。

  他很想尝尝咖啡,这个国家是北方的穷人喝茶,南方的穷人喝咖啡。

  巴鲁姆不知道这是谁规定的,但情况就是这样。

  因此,这是他第一次每天都可以闻到咖啡的香味。他真想尝一尝,他看过无数次萨蒂亚先生端着咖啡慢慢品尝的模样。

  可在喝咖啡之前必须先懂得怎么喝咖啡,喝咖啡有一套礼节,有一套程序,确实让他很着迷。

  咖啡是装在一个大杯子里端上来的,然后按一定的量倒进一个平底浅杯,再按一定的速度从平底浅杯里慢慢啜着。

  他不知道倒咖啡有什么讲究,也不知道喝咖啡有什么讲究。

  刚开始时他只是看别人怎么喝,巴鲁姆用了一个星期才发现每个人喝咖啡的方式都不一样。

  这个人一次性把咖啡全都倒进平底浅杯,那个人则根本不用平底浅杯。

  巴鲁姆暗想,他们都不是本地人,都是第一次喝咖啡。

  这是班加罗尔的又一大景观,这座城市到处都是外来人,谁也不会去注意别人。

  巴鲁姆在火车站旁的旅馆住了四个星期,无所事事。

  他心中还是有一些顾虑,当初是不是应该去孟买?

  但警察肯定立刻就会想到这一点,电影中那些人在杀了人之后不是一个个都去了孟买吗?

  有天早晨,巴鲁姆经过了一个公园,杂草丛中的长凳上躺着几个醉鬼。

  他来到了一条宽阔的马路上,马路对面有一座石头砌成的大楼,顶上还有一头金狮子。

  这么气派的大楼一定是部长们的住处,他还看到大楼的山墙上有一条标语。

  问了路人,嗯,那个人没欺骗他,如实说了答案。

  政府工作就是神的工作!

  巴鲁姆笑了,他猜的没错,他认识这几个字。

  看了那么多本《谋杀周刊》,他已经勉强能读懂报纸。

  他只是不确定,需要亲口从别人那里证实,才甘心。

  他徒然放松下来,他知道自己将在班加罗尔活的很快活。

  巴鲁姆搬出了那家旅店,租了一间公寓。他现在必须在班加罗尔谋生,必须弄清楚怎样才能融入这座城市。

  他试着聆听班加罗尔的声音,就像当初聆听德里的声音一样。

  他去街道上,坐在咖啡馆里,手拿一支笔和一张纸,把偷听到的一切全都记下来。

  这座城市里的一切似乎都只跟一件事有关,外包!

  也就是说人在印度,通过电话为美国人干事。其他一切诸如房地产、财富、权利、性.都源自这一行。

  因此,他也得想方设法加入到外包这一行中。

  从那些路人的口中,他听到了一座经济特区即将投入使用。

  那将是班加罗尔最大、最先进的高科技企业聚集区,很多公司,包括外包公司都将搬到那边去。

  巴鲁姆决定去那边看看,说不定有什么机会呢。

  2001年4月,罗恩回到了孟买,他在德里待的时间已经够久。

  主要是为了处理萨蒂亚死后,社会党内部的接任问题。

  就如他几个月之前想的那样,萨蒂亚最终还是没能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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