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来到联邦之前通过各种渠道,他们了解到联邦人并不歧视刑满释放人员,有些公司还主动接纳他们,好像联邦社会是一个真善美的社会。
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坐过牢在联邦也意味着人生完蛋了。
任何老板,都不会雇佣一个有前科犯罪记录和服刑记录的人,这关系到人员管理问题,这些刺头有可能会成为反抗剥削压迫的第一声怒吼。
也有可能是第一个朝他们挥拳的员工,所以坐过牢,是绝对不会要的。
而那些更重要的岗位,政府机构,就更不可能要这些人了,他们会对每一个进入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做一次摸底调查,但他们从来不说这些。
要是联邦政府真的那么能够容忍刑满释放人员,为什么没有一个服刑人员跳出来选总统?
连一只猫,一条狗,都能选总统,为什么刑满释放的犯人不行?
以警察局局长的“知名度”,就算他能从充满了被他抓进去的地区监狱里活着出来,那些人也不会雇佣他。
所以他绝对不能坐牢!
那不是坐牢,那是通往地狱的大门!
他绝对不要推开那扇大门!
第一场庭审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这是一场公开的审理,据说旁听席都可以卖钱了。
从几块钱到上百块不等,总有些人希望第一时间知道这个消息。
在这个信息传递落后的时代,人们更愿意现场参与各种活动,或许就是因为气氛,以及能更快的知道一些新鲜事,方便他们在报纸刊登出来之前……炫耀一下。
特别是中产阶级,有“内部消息”是他们打开社交最犀利的一种方式,没有之一。
法庭现场一早就来了很多的媒体,记者,还有电视台的人,伴随着双方入场,人们想要看到的东西,开始呈现出来。
这不是罗本律师第一次出现在州法庭上,大法官还别有深意的多看了他几眼。
在开庭之前大法官和罗本律师私底下实际上见了一面,他们也算是老朋友,亦师亦友。
他们属于同一个学校毕业的校友,在校友会上有过联系,以前的罗本锋芒毕露,非常的耀眼,走到任何地方,他都是人们的焦点。
当时大法官就和他聊过,说他不能总是抬着头走路,这会让他摔倒,他要学会低着头走路,至少能走得稳。
那个时候意气风发的罗本律师根本听不进去这些话,直到他狠狠的摔了一跤。
这次见面大法官笑着和他拥抱了一下,礼节性的,并且称赞他找了一个非常靠谱的靠山。
所有人都知道他在为蓝斯服务,而蓝斯和克利夫兰参议员这些人是一伙的。
哪怕波特先生胜选成为了总统,只要克利夫兰参议员的基本盘不坏,蓝斯不出事,他就会成为社会党在国会的中坚力量,甚至是一种“领袖人物”。
在走背的时候需要这样一个旗帜性的角色,来告诉人们,社会党没有倒下,并且还会继续竞争。
背靠这样的大人物,罗本律师以前的那些算是敌人的同行,拿他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大法官是一个无私的人,他并不会因为认识罗本律师就倾向于他,他会秉公处理。
等简单的介绍完今天的案件后,警察局局长站在了被告席上。
他其实不太想要来这里,他申请了不露面的审理,也就是在被告席周围蒙上一层布,让人看不到里面的人。
存在这种申请和许可,但今天他的申请被驳回了,理由是他是执法者,是政府公信力的一种表现,不应该惧怕面对民众。
此时他就站在那,脸色显得苍白,又麻木。
罗本律师来到了他的身边,“你需要按着圣经发誓。”
联邦人大多都信仰上帝,也相信死了之后会去地狱或者神国,在法庭上如果他们不能按着圣经发誓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那么他们他们说的话就不会被陪审团或者法官相信。
实际上这种做法在某些人看来简直可笑,特别是那些谎话连篇的人,但这个东西就是联邦司法的流程之一,否则也不会有一本圣经就放在他的手边。
警察局局长看了一眼手边的圣经,他慢慢地把手按了上去,无数的想法在他的脑海中出现又熄灭,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决定实话实说,反正这件事又不是他的责任,他没有必要为别人的事情,自己来背锅,并且还要赌上自己的一辈子!
“我宣誓,我在法庭上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都是来自于我的真心。”
罗本律师很满意,能发誓,就意味着一种思想上的转变。
其实联邦司法上也有过打死也不愿意发誓的人,就是不发誓,因为害怕说谎死后下地狱,结果自然而然,还是失败了,因为每一个陪审团成员都认为他不愿意发誓,是因为他就是凶手,所以直接判了他有罪。
“局长先生,我的当事人,也就是蓝斯怀特先生,在上个月于本地受到了非常可怕的武装袭击。”
“经过细致的调查工作之后,我们知道袭击他的人是来自于已经被剿灭的佩雷斯家族。”
“但是在这场袭击中,有一个非常奇怪的,令人不解的谜团,到现在都没有得到任何的解释。”
“那就是为什么新金市警察局的警察,会在袭击发生之前提前抵达袭击现场,并且试图在袭击发生之后,首先去抓捕我的当事人,也就是受害者,而不是那些袭击者?”
“我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你们知道袭击会发生,甚至你们可能和佩雷斯家族有勾结,而目的就是为了伤害,绑架,甚至是杀害我的当事人,蓝斯怀特先生?”
警察局局长请的律师直接高举着双手,“我反对他这样提问,这些问题带着明显的主观偏见……”
大法官摇了摇头,都不等他说完就说道,“反对无效,我认为这些问题很关键,被告人,请回答问题。”
警察局局长保持着沉默,按照司法流程,他已经发过誓了,他现在不能说谎。
但他……还抱有一丁点的幻想,万一他们……搞不定自己呢?
而且人家这边一问他就主动说出来,这就不等于是他自己主动配合吗?
罗兰局长那边看了,会不会觉得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叛徒什么的?
所以这件事需要慎重一些,需要再坚持一下。
看到警察局局长不说话,罗本律师也没有更严厉的要求他说话,而是直接上了最简单的手段,邀请证人和证词。
很快第一名穿着警装的警员来到了证人席上,他开始表述他的证词
“……我接到了上司的命令,要求我全副武装在指定的时间抵达我的任务地点,并且路上不允许拉警报,也不允许出现在马路边上,他们要求我躲在巷子里,并且不允许下车,随时随地能发动警车并行动。”
“我问了我上面的副警长,他告诉我,要听从上面的指挥,并且让我别问为什么。”
很快副警长也站上来了,“我只是服从了警长这边的命令。”
当警察局局长看到一名警长也站上来的那一刻,他翻了一个白眼,打断了征询,“不用说了,我愿意说出事实。”
“事实上,我们的确在这之前就知道佩雷斯家族会袭击蓝斯,以及一个大概的时间和地点,考虑到这两个黑帮……”
罗本律师突然举起了手,“我反对,法官大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的证据能够指证我的当事人,蓝斯怀特先生有参与黑帮或者经营黑帮的行为。”
“在金港城,他是人人都称赞的慈善家,每个人都很清楚这一点。”
“被告试图用污名化的方式来降低他的过错,我需要他向我的当事人道歉,并且承认自己的错误。”
警察局局长看着罗本律师有那么一会时间,他在心里把自己贫乏的骂人词汇都交代了一遍之后,才有些不太情愿的说道
“我向蓝斯怀特先生道歉,我不该污名化他,对不起!”
第1144章 是他!
当警察局局长向根本就不在这里的蓝斯道歉时,旁听席上有些人发出了一些笑声。
很明显,这些笑声并不是善意的笑声,里面充斥着嘲讽和讥笑。
或许在普通人的眼中,这就是联邦司法的公正之处它不会因为你是一名警察局局长,就姑息你的所说错的话,做错的事。
只要发现了你做错了,并且有人指出来,你就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但在另外一些人的眼中,这就是权势的作用。
有时候很难说权势和法律到底有什么不同。
也许人们会觉得权势只会照顾那些极少数人,但法律却能照顾到大多数,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法律就是普通人的权势”这种说法?
或许可以这么理解,但可悲的是,普通人的权势,也就是法律,是那些真正掌握权势的人制定的。
警察局局长也听到了那些笑声,他也有些面热,但到了这个时候,对抗法庭毫无意义。
在法庭上,大法官坐在那,哪怕你知道他说的一些话是错的,一些决定也不对,你也不能质疑。
质疑法官等于质疑联邦的法律,有什么问题可以私底下去解决,但不能把矛盾激化在明面上。
“请你继续说,局长先生。”
警察局局长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是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说起。
他思考了一会,接着上面的话继续往下说,“我们有情报来源,知道了有人要在新金市袭击蓝斯怀特先生,所以我们打算在他们袭击的时候把这些袭击者抓起来。”
“这些人来自佩雷斯家族,他们非常的神通广大,我不敢小看他们。”
“袭击发生得很突然,也很快,我根本来不及反应,等我意识到袭击已经开始的时候,我就呼叫了支援,随后我们的警车就开始行动,这就是全部。”
“我保证,我有信心保护蓝斯怀特先生的安全,所以我才会这么选择。”
罗本律师摇了摇头,他看向了那名警长,“他说的是真话吗?”
警长毫不犹豫的摇着头说道,“他说的不是真话,他告诉我们,等火拼……我的意思是说袭击差不多结束的时候,我们再去收拾残局。”
“因为他觉得袭击者和被袭击者无论哪边有人伤亡都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剩下的话这名警长没有说,但是大家能够理解。
让两个黑帮火拼,然后去收拾残局,这几乎是所有地区警察都在遵守的一种潜规则。
他们不会主动的去化解火拼,这要冒着巨大的危险,而且这么做也没有意义。
拯救几个黑帮成员的生命只会让他们在以后干出更多的坏事,但是让他们安静的躺在那,整个城市的人们都会感激他们。
有些事情可以做,但不能说,不说的时候是对的,说出来,就是错的。
罗本律师感谢了一下警长的发言,然后看向警察局局长,“所以从一开始,你就知道这些人要袭击我的当事人,并且因为你主观的,或者其他什么原因,你选择了放任他们在新金市这样的大都会中袭击我的当事人。”
“这是谋杀行为,法官阁下!”
警察局局长这边的律师立刻就站了起来,“我反对,法官阁下,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支持这一点,对方律师需要向我的当事人道歉!”
他把刚才罗本律师的话几乎重复了一遍,大法官思考了一下,罗本律师却在这个时候解释道,“我只是按照我的思维方式给出了我的一个结论,如果你觉得我直接说出结果有问题,那么我可以把思考的过程表述出来,希望法官阁下能给我这个机会。”
大法官的表情始终很平静,他看了一眼警察局局长,然后点了点头,“你可以这么做,但如果你所表现出的结果和你说的不一样,那么你需要向这位先生道歉。”
其实他自己也知道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来说,警察局局长的这些行为的确找不到什么问题,如果换了一个原告,可能反对有效,且结果也会不一样。
但错就错在警察局局长找错了人,而不是做错了事,所以大法官现在也很认同这个观点,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当被袭击的人属于“特权人士”的时候。
罗本律师向大法官略微欠身表达谢意,随后转身看向警察局局长问道,“局长先生,你和蓝斯怀特先生之间有没有什么……纠纷,比如说在工作上?”
“你说他是黑帮,你调查过和他有关系的案件,并且产生了纠纷吗?”
警察局局长回忆了一下,纠纷太多了,但是他不可能说出来。
刚刚人们才接受了罗本律师提出的他“放任袭击者袭击无辜市民”的思路,现在要是承认他和蓝斯有矛盾,那么这就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复仇,他再傻都知道这个时候什么都别说。
“我和蓝斯先生没有任何的纠纷。”
罗本律师又问道,“那么你是否最近在参与围绕蓝斯怀特先生的案件调查,比如说你总认为他是黑帮组织者,你是否在调查关于蓝斯怀特先生的犯罪证据?”
又是一个没办法回答的问题,因为指向性太明确了,简单一点来说,现在罗本律师就在为“这是一场蓄意谋杀”找动机。
联邦的司法最关键的一个点,就是作案动机。
一个罪犯哪怕在现场被抓住,但没有抓住他正在杀害某个人,只是在现场发现了他,发现他身上有血,死者的血。
但只要他缺少杀死死者的动机,然后再给他一个还算及格的律师,他很大概率能够拿到无罪释放的机会。
这种案件在联邦发生过很多次了,明明每个已知证据都指向某个嫌疑人,但就是找不到他杀害某个人的动机,案子最终只能无奈撤案。
现在罗本律师的行为就是在寻找这个要命的东西,是什么驱使警察局局长坐视这一切发生而不干涉的,如果有一个动机成立,那么他的蓄意谋杀的动机也就成立了。
他只能要求,“我并没有参加任何调查蓝斯怀特先生的案件和行动中,他并不经常在新金市出现,就算要调查他也是其他部门和其他地区警察的工作,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