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米奇,是在南区的一个便利店。
他是米科维奇家的,曼迪的哥哥,那个家族比我们加拉格还乱。
他注意到我,冲我笑了笑。那一刻,我知道,我完了。
因为我在学校里面帮了曼迪一次,所以曼迪就盯上了我,可惜我对曼迪没有任何的兴趣。
虽然很戏剧化,但这也是我和米奇相遇的契机。
是的,一开始米奇是以为曼迪报复的名义出现在我面前的。
不过我很鸡贼,他们也没有真的逮到过我。
反而利普替我被他们揍了一顿。
此处省略N字。
那是我听过的最美的话。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监狱里重逢。
他因为打人进去了,我去看他。
现在,我们过得不错。
他在修车厂工作,我在咖啡店上班。
虽然,时不时他会犯老毛病,偷点东西,或者直接掏枪抢劫。
但大部分时间,我总能及时地阻止他,防止他酿成大错。
每次,他嘴上都说我多管闲事,但我能够看出来他眼神中对我的感谢。
周末我们开车去湖边,钓鱼,聊天。
他爱讲笑话,我爱听他笑。
我信。因为他证明了。家人?
他们散了,我没去找。
听说菲奥娜出狱后去了纽约,利普成了酒鬼,黛比不知所踪,卡尔当了警察,利亚姆进了帮派。
我的兄弟姐妹们,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永远无法摆脱他们原有的样子。
说实话,我并不关心他们,他们现在与我无关,就像是弗兰克的那些兄弟一样。
他们对弗兰克也毫不关心。
哪怕知道弗兰克过着和鬼一样的日子。
或许这样会让很多人骂我是白眼狼,但我想说的是,换谁在我的这个位置上,估计都会做出来一样的选择。
这是人性。
当然,我并不排除有人可以违背人性,不然人类的历史上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英雄人物了。
但大部分人每天都只不过为了自己那三瓜两枣而忙活。
所以大部分人其实根本没有资格指责我。
无非就是大家自私的地方并不一样而已。
没有谁比谁更加高尚。
甚至他们比我更糟糕。
说完我的这些兄弟姐妹,也是时候说说我的父母了。
弗兰克死了,莫妮卡也死了。
他们的坟墓,我都没去过。
为什么?因为他们从来不是我的命。
而且,弗兰克并不是我的父亲,他充其量只是我的大伯而已。
也许还烂在南区,像利普一样颓废,像菲奥娜一样后悔。
他让我相信,不是血缘,而是选择。
我们不是白眼狼,我们只是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路。
这就是我的故事。
伊恩米科维奇自述
没什么英雄主义,没什么家庭大义,那些冠冕堂皇的词儿,从来就不属于南区的红砖巷。
生活,不过是踩着泥泞继续往前。跌倒了就抓一把烂泥爬起来,磕破了膝盖也没人递创可贴,南区的孩子早早就懂,哭是最没用的东西。
我从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准确说,是懒得在意。
那些躲在窗帘后窥探的眼神,那些嚼着舌根的闲言碎语,那些指着我染成红色的头发骂“野小子”的声音,说到底,都是别人的事,与我无关。
他们喜欢评判我的活法,却连自己的日子都过得一团糟,凭什么对我指手画脚?
活在别人眼中的成功,从来都不是真正的成功。
他们说的成功,是找个安稳的活儿,娶个本分的姑娘,生一窝孩子,守着南区的破房子过完一辈子。
可那不是我想要的,我要的不是一眼望到头的人生,不是被柴米油盐磨平棱角的日子,不是活成他们嘴里“应该有的样子”。
我只想要我想要的生活,滚烫的,自由的,完完全全属于我自己的。
所以,挡在我前面的人,无论是谁,都是我的敌人。哪怕是血缘连着的亲人,也不行。
我爸总说我“翅膀硬了”,说我“不孝”,说我“迟早要栽跟头”。
他坐在摇椅上,喝着廉价的威士忌,唾沫星子乱飞,试图用父辈的权威捆住我的手脚。
可他忘了,我是在南区的风雨里长大的,我的骨头早就硬得扎手。我妈抹着眼泪劝我“听话”,劝我“别犟”,可她不知道,我宁愿头破血流,也不愿在他们划定的框框里苟活。
我的人生,只有我自己可以主宰。我是一个自由的个体,不是谁的附属品,不是家族的棋子,不是南区这片鬼地方的囚徒。
红色的头发是我的战旗,破旧的皮夹克是我的铠甲,我要闯出去,去看南区以外的世界,去活成我想要的模样。
除了我的真爱,无论是谁来了都不好使。她懂我眼底的疯魔,懂我骨子里的叛逆,懂我对自由的执念。
在她面前,我不用假装,不用逞强,可以卸下所有防备。
只有她,能让我心甘情愿地放慢脚步,能让我觉得,南区的风,偶尔也带着一丝温柔。
我就是我,伊恩米科维奇,南区的小红毛。
以上,就是我伊恩米科维奇的自述,关于南区这个鬼地方的一些回忆与过去。
那些泥泞的、挣扎的、带着血腥味的日子,那些哭过笑过、爱过恨过的时光,都埋在红砖巷的尘土里,成了我人生里最滚烫的底色。
第263章 番外:黛比的自述
大家好,我是黛比加拉格。
嗯,对,就是那个加拉格家的黛比。
你们可能听说过我们家,我们住在芝加哥南区北华莱士街2119号,那栋破烂的老房子。
那里总是乱七八糟的,弗兰克,哦,我爸,成天醉醺醺的,到处惹麻烦。
莫妮卡,我妈,更别提了,她来来去去,像个影子,从来不靠谱。
她还有躁郁症这种可怕的病,真希望不要遗传给我。
但嘿,我可不是他们那种人。
我聪明、可爱,还知道怎么照顾自己。
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别人总说我任性?
哈,那是因为他们嫉妒我敢做敢当,不像他们那么窝囊。
从我小时候开始,我就知道这个世界欠我的。
菲奥娜总是在家当老妈子,管这管那的,利普和伊恩成天忙着自己的事,卡尔是小混蛋,利亚姆还只是个宝宝。
我呢?我是最可爱的那个!
黛比加拉格,红头发,小雀斑,大家都说我长得像个小天使。
幼儿园的时候,老师们都宠我,因为我总能用甜甜的笑容搞定一切。
记得有一次,我想要班里的玩具熊,但那是别人带的。
我就哭啊闹啊,直到老师把熊给我为止。
见鬼,那有什么错?生活就是这样,你不争取,就什么都得不到。
南区这地方,穷得叮当响,但我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们家虽然穷,但我们有“加拉格精神”,就是不管怎么样,都要活得开心。
菲奥娜老是说要我上学、好好念书,但我才不信那一套。
要不是为了让菲奥娜供养我到成年,我早就离家出走了。
这也是年纪太小的悲哀。
我没办法更多的主宰自己的人生。
学校无聊死了,老师们讲的那些东西,我听都听不懂。
利普是天才,他能考上大学什么的,但我呢?我有自己的计划。
我想当明星,或者嫁个有钱人。
为什么不呢?南区那么多女孩都这么干,我比她们漂亮多了。
而且我还很喜欢小孩子。
我从小就想要一个可爱的洋娃娃。
但菲奥娜他们总是以穷作为借口,让我去垃圾堆里面捡那些断手断脚的洋娃娃来拼装。
可我真正想要的是一个完整的,完美的洋娃娃。
他们从来都没有在乎过我的感受。
于是,有一天,我趁着南区一个小女孩过生日开趴体的时候,把他们派对上的一个小男孩给拐走了。
我很开心,把他当成了我自己的孩子照顾。
给他换衣服,给他化妆。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快乐。
只是好景不长,最后好像因为这个孩子,让利普、伊恩他们都进了警察局。
就是这一天开始,我觉得大家看我的眼神都变化了。
似乎我再也不是他们眼中的那个小公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