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103节

  “综上所述,依据《刑法》第 20条,被告人......”

  张伟深吸一口气,朗声说道:

  “是正当防卫!”

  “当然,防卫手段可能有些过激。”

  正当防卫?

  他的意思是,刘婧琪在欺负杨佳乐期间,致使杨佳乐进行反抗。

  而这个反抗,让杨佳乐感受到生命安全?从而反击致使死亡,算是正当防卫,又或是防卫过当!?

  “异议!异议!我方有强烈异议!!!”

  黄石怒不可遏,伸手拍着桌子。

  强烈的正义感令他忍不住起身,立即指着对方鼻子,怒声开口道:

  “被害人杨佳乐并非主动挑衅!”

  “根据学校走访调查,以及监控画面,此案是被告三人,率先针对杨佳乐做出人身侵害!”

  “即便案件过程中杨佳乐伸手反击,那依据法例,她是在行使防卫权!”

  杨佳乐并未主动挑衅以及殴斗。

  所有的线索,均是指向被告人先行侵害他人。

  但问题也来了。

  “公诉人,请你方冷静!”

  “东国法例中,没有任何法例说过,先行动手会被剥夺正当防卫权!”

  近乎是对方话落的瞬间。

  被告席另一名律师孙冰出声反驳。

  这是个女律师,四十三岁,正是团队另一名金牌,此时站起身,冷眼看着对方,开口说出的话极具逻辑感。

  “防卫过当≠必须对方先动手!”

  “《刑法》第20条所描述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从未要要求过是谁先动手!”

  是的。

  对方先动手,你再反击,对方给你弄死,依旧有可能是对方正当防卫。

  没有人要求必须是被动防守时,才算防卫!

  “被告人起初是抱着‘开玩笑’‘打闹’的心思与死者交谈,即便有过分举动,但并未危及其生命安全!”

  孙冰开口,又是一轮猛烈的攻势。

  “而死者的行为呢?”

  说着。

  反方再次递交出一轮证据。

  “审判长,这是案发时,警方在现场所采集到,有关凶器的鉴定以及被告的身体状况描述。”

  说着。

  她将几张照片,以及一份铁棍的鉴定报告递交上去。

  照片是拍摄的刘婧琪,聚焦点在于对方的脖颈。

  那里有一道划痕...一道微微出血的划痕。

  根据现场调查。

  这划痕赫然是一根木棍所造成!

  “棍上检测死者杨佳乐手掌所分泌的油脂,可以确认此条险些致命的伤痕,是由杨佳乐所造成。”

  “审判长,试想一下。”

  “如果这不是挥舞,而是刺!”

  “那么......”

  孙冰将目光从法官身上,转移到黄石身上。

  “被告人刘婧琪会呈现什么状态!?”

  凶器是断掉的课桌木腿,很锋利,如果以同等力度刺向脖颈...大概率会死。

  也就是说......

  “这已经超出被告人对死者所造成的威胁!”

  “更是明确侵害到被告人刘婧琪的人身生命安全,是一起十分暴力、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由笔记本佐证杨佳乐本身思维,我方认为......”

  “杨佳乐主观上,带有故意杀害刘婧琪的意识,而刘婧琪是本案受害者,所作所为均为自保!”

  孙冰一股脑将所有东西全都丢了出去。

  “甚至,就连杨佳乐的死亡也非他亲手所为。”

  “而是跌落天台坠楼而死。”

  “被告人没有‘追击、过当’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范畴。”

  简而言之。

  便是你主动抽了一个人一巴掌,对方暴怒之下做出险些令你身死的行为。

  这时,你进行不过当的反击,却造成对方身死,法院不会判你故意杀人,而是正当防卫。

  只是套入这起案件中......

  “你是说,一个长期欺凌他人的非但不是凶手,甚至还是受害者?”

  “而被欺凌致死的女孩,却成了加害者!?”

  黄石只觉荒谬,他好似听到了什么不可理喻的事情。

  “荒谬...审判长,恕我直言。”

  一般来说,即便表述不认可,对方也不会用荒谬这种词汇来描述。

  基本只能以法例和案情来反驳,但黄石实在是忍不住了。

  “这简直是我从业十余年来,听过最荒谬的一次表述!”

  他怒声开口道。

  张伟却摇头否认。

  “但事实就是如此。”

  黄石脸色耷拉,阴沉的难看,双手紧攥。

  但他却也说不出明确的反驳话语。

  没办法。

  你反驳必须存有证据!!!

  被告方便掏出了佐证,一个展露出恨意与杀意的笔记本。

  这没什么,毕竟思想无罪,骂两句和做春梦不会判你互殴和强奸。

  杨佳乐被欺凌时反击,险些将人致死,这也没什么,完全可以辩。

  但两者加起来...那就形成了一个‘故意杀人意图+足以致人死亡侵犯’的证据链小循环!

  公诉席。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席。

  “坏了,这样搞下去...风向会偏向被告。”

  林月皱眉,小声开口道。

  受家教影响,她的视线比寻常法学人更充足,完全知晓张伟在干嘛,法院又会如何审。

  若是继续任由对方辩诉......

  “正当防卫不可能,但......”

  林月顿了顿,紧接着脸色严肃,吐出个答案。

  “八成概率是防卫过当!”

  无数个类似的宣判完全能查得到。

  21年,李某案,对方所欺凌的王某被打急眼,掏出水果刀疯狂捅刺李某,致使对方险些死亡,李某濒死前夺刀将其王某杀害。

  结果便是,李某不属正当防卫,但具备防卫形式,所以宣判防卫过当!

  20年,张x案,双方爆发激烈矛盾,张x率先动手,对方捡砖头反击,随后被张x摸铁棍反击致使对方死亡,案件也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也会被判重刑。

  但别忘了......

  “刘婧琪才16......”

  林月皱起眉,隐隐看到如此发展的最后的结局。

  被告方先天性便带有优势,16可以减轻判罚,所以不需要大胜、争取正当防卫。

  他们只需要夺一个防卫过当的小优即可!

  联合年龄......

  “九成概率是缓刑!”

  林月开口。

  这不是骇人的说法,事实就是如此,无数案例,都表明一旦达成这类条件,法官几乎都会宣判三年有期徒刑,但缓刑三年。

  也就是说。

  一旦张伟孙冰所提出的辩护成立......

  刘婧琪一天刑都不需要服,甚至今天就能走出法院,然后继续回去进行考试!

  很震撼,听着也荒谬像是乱编,可偏偏是有事实依据的。

  “呵,缓刑......”

  一侧的徐德脸上露出些许冷笑,那双眸子直勾勾盯着被告人席位上,面带笑容的刘婧琪。

  杨佳乐死亡......

  赵莉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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