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手若是没有职业团队处理...压根查不完。
徐德没塞垃圾。
因为没必要。
这起案件涉及到了刘国富是否‘犯病侵害’,至少牵扯到三起刑事案件!
外加绿森市刘婕那边。
甚至还有刘国富的精神病档案,入院、主治治疗、治疗报告......
三个人处理不过来...压根处理不了!
他们能做的,只有将‘正卷’调走,随后以自己的主观意识,调集案件的相关线索,随后进行使用或驳回。
至于能不能看完...这就和别人没关系了。
双方人员开始各怀鬼胎,低下头,默默思索着该如何应对。
直到.......
恍惚间。
一道响亮的声音,在整个法庭内回荡。
书记员道:
“所有人起立!”
第164章 开庭!正当防卫
“所有人起立!”
随着书记员开口落下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整个第一法庭,众人下意识站起身来。
接着。
三道身姿挺拔,身穿法官袍的审判人员浮现,周身散发出一种严肃气场。
他们向审判台走去,走的期间,法庭内异常安静。
“孟俊峰...三级大法官,刑事庭庭长、”
“卢俊,刑事庭副庭长。”
“马有信,刑事庭副庭长...一起伤人案,三个庭长,这配置也是够高的!”
台下。
吴姐小声嘀咕了一句,同时内心肃然。
这案子...若是出了人命,怕不是中院院长会亲自来审!
“哧!”
审判台上。
三名庭长坐在象征公平、公正的交椅上。
他们脖颈后,墙面上高高挂着一面法徽,上面刻印这天平、麦穗、齿轮!
法徽下。
审判长孟俊峰看了看周围,沉声开口询问:
“公诉方、被告方,请问,是否已经准备好?”
检察官邓世杰点点头,开口道:“我方已准备就绪。”
“随时准备开庭。”范贺开口。
被告席。
林月点头回应,“可以开庭。”
全都准备好,那么......
孟俊峰顿了顿,旋即高高举起,那柄造型精致,不足小臂长的法槌。
“砰!”
锤落,清脆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
“带,被告人到庭!”一道声音落下。
周遭的法警立马有了动作。
不多时。
一道熟悉的人影出现,赫然是...张大!
此时。
张大身穿制服,双手被手铐所铐,两名法警站在其身后,正沉默着向审判台而去。
“哒。”
张大就位,他站在被告人席上顿住脚步。
孟俊峰没有看她,反倒是低头,冷声开口道:
“被告人,张月(张大),性别女,年龄18周岁,于1984年,11月1日出生......是吧?”
张大低着头沉默,良久点了点脑袋。
“嗯。”
他的声音细若蚊吟。
孟俊峰点点头,并未在意对方回话的声音,反倒是稍稍一顿,接着眸光一凝。
三方人全都就绪。
需被告人也已经到庭待审,那现在......
“本案,由公诉机CD市市级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月,涉及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未遂,导致案件受害者刘国富重伤濒死,于2003年月2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依照相关规定,案件由CD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
“本案,由审判员孟俊峰担任审判长......”
“现,宣布,本案......”
孟俊峰说着,他顿了顿,右手握住审判台上的法槌,将其高高举起。
下一秒......
“啪!”
清脆的声音响彻在整个法庭。
“开庭!”
“案件开始审理!”
话落的刹那,一股无形的气势,以他为中心,向四周散去,将所有人裹挟,令人精神一震!
开庭了......
这起因果矛盾,最早能追溯到12月30号,除夕节前一夜的案子,直到眼下4月1日...终于开庭审理!
审判长孟俊峰没有犹豫,他扭头看向公诉方。
“公诉方,请你方宣读诉书!”
公诉席,众人点点头。
女检察官刘希站起身,他手中握着诉书,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听审席诸位。”
“我是公诉席检察官刘希,接下来,由我代表公诉方,陈述被告人张月所犯下的罪责。”
话落。
刘希顿了顿,接着又开口道:
“被告人张月,年龄18周岁......于2003年,2月18日,凌晨四点半被逮捕。”
“经本院审查查明,被告人张月,与案件受害者刘国富之间,明确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案发当天,被告人张月以主动、无他人胁迫,前往‘第九通用综合医院’,找到被害人刘国富。”
刘希看着手中诉书,沉声开口道:
“双方交谈过程中,被告人张月率先以威胁被害人刘国富的形式控制住对方。”
“接着,刘国富展开自卫回击,随后防卫过当,开始加害,企图侵害被告人张月。”
“但随后.......”
“被告人张月,持刀,在身体各部位捅刺共17刀!”
17刀!?
话落,听审席众人哗然一片。
在之前,报纸并未有哪家报社详细说过刘国富的伤情,多是根据医院的信息进行的猜测。
大多人都不怎么信,毕竟,17刀怎么可能还活得下来?
更何况张大要是为了自保,怎么会捅17刀?
但......
眼下这番话,却是经由检察官亲自开口说出。
由不得他们不信!
“17刀?还真是17刀!”
“这...这是奔着杀人去的吧,要是单纯强奸未遂,捅17刀还好说,就只是故意伤害,可双方明确存在矛盾,那这.....”
“被告有点难了...唉,才18岁,还只是个孩子......”
“......”
听审席流出些许骚动。
就连记者张苗苗,也是忍不住叹气摇头,旋即沉默,不知该说些什么。
庭审现场并未因为这些骚动而停止。
审判台上,刘希清晰的声音,响彻在众人耳旁。
“据上所述。”
“案件被告人张悦明显构成《刑法》第 234条:故意伤害罪”
“以及其主观构成《刑法》第 232条......‘故意杀人罪’,客观为故意杀人未遂!”
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