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421节

  “同时,就本案中,有关被告人侵权的【伊马替尼】数据......”

  “天河医药集团又是从哪得来的!?”

  仅是短短几秒。

  徐德就找出了诸多话语间的漏洞,他盯着代理人孙乔的,面无表情,语气沉重,直言道:

  “第一。”

  “审判长,别管实习生给的是什么,高瑜侵犯的是哪个药物的数据。”

  “总之,我想问一下,这个实习生给的‘假数据’...哦,应该是,这款【伊马替尼】的药物的数据,天河药企是从哪得来的!?”

  你别管是不是实习生给错的。

  哪怕真是给错了。

  那么,是不是侧方面验证,天河药企内部存在【伊马替尼】的数据?

  他们一个没专利没得到授权的药企,是从哪得到的数据?

  侵权!

  只有侵权,违法研究才是解释。

  公诉席。

  代理人席位,孙乔已经汗流浃背。

  他们想撤诉,但撤诉的原因是想和诺华医药集团撇清关系,而不是以给错数据,但天河药企确实侵权这个理由来撇清!

  该死的......

  这案子。

  自己若是稍不注意,可就要胜诉了!

  “被告人,有关药物数据,均是实习生自己所.......”孙乔开口。

  他还想将锅甩给实习生。

  什么?实习生没有设备,没有能力,无法反向研究出【伊马替尼】?

  万一人家是天才呢!?

  但很明显,徐德不给这个‘天才’机会。

  “第二!”

  恍惚间。

  徐德眼神一凝,厉声开口,吐出其余话语。

  “审判长,一审之际,天河医药企业,是以‘研究领域’相同、‘研究方向’相同、‘攻克病症’一致、‘药物存在相似性’......”

  “是以这些为理由,向青禾药企提起的侵权诉讼!”

  “而正如刚才代理人所说,法务部,是看不懂医药数据的,所以,在一审之际,对方必定与研发部的人经过核实,才确认起诉原因。”

  领域、方向、攻克病症、药物微观层面存在相似......

  法务部可看不出来这个。

  就像,你去工地找人问怎么解析代码,十个里面有九个半不会。

  你去大公司找码农问怎么才能将砖头垒砌的更平整,码农也会一头雾水。

  这些起诉理由,法务部不可能从数据上就看得出来。

  一定是和研发部确认过的!

  “所以!”

  “在资料递交错误的情况下,研发部,是如何通过一个,并非他们所研发的陌生药物数据,短时间判定侵权的!?”

  徐德开口,字字珠玑也字字诛心。

  举个例子。

  你在家里也许闭着眼都能找到厕所,因为这很熟悉。

  但你在陌生环境里,也能闭眼找厕所?

  不能。

  同理。

  如果这款药,研发部没有研究,那么对方在看到【伊马替尼】和【普纳替尼】两款药,应该是满头雾水。

  而不是能直接确认双方有问题!

  这......

  孙乔额头上汗液多了些,手心很是湿润。

  “这是......”

  他本想开口。

  但对方就好似是专门等他开口,不开口反倒不说话,一张嘴,立马被打断。

  “第三!”

  “代理人,也许你方会说,是天河药企那款‘未研发’出的药物,与【普纳替尼】药性相同。“

  “所以才导致看到普纳替尼的药效后,下意识认为是自身研发药物,而非看数据。”

  “但......”

  说着,徐德顿了顿。

  他的态度很坚决。

  今天这个罪...他认定了!

  “在开庭之前,我曾调查过,天河药企目前正在进行132款药物研发,其中,进入到临床试验的足有40款。”

  “而这些药,无一例外,均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无关。”

  “而剩下92款药物还处于实验室阶段。”

  问题来了。

  对方说不是根据伊马替尼判定的药物侵权,那天河药企,就必须得存在一个‘药效、领域、方向’一致的研发药物!

  132款药物,其中40款明确不存在关系。

  那么。

  剩下的92款药,真的有一款是和【普纳替尼】有关的吗?

  并且。

  除了药效相近以外,其研究进度,还要推到临床试验前夕,超过高瑜的实验进度,否则,依旧完善不了抄袭逻辑。

  你总不能说,考试考了100分的人,抄了考试考1分的吧!

  如果没有符合上述的药物,那么......

  “很明显。”

  “审判长,天河药企将【伊马替尼】的药物数据发给青禾药企后,我方被告人高瑜,便是从这份数据上进而研究出的【普纳替尼】!”

  “依据《东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1条来看。”

  “存在明显的,对原告方进行专利侵权的可能性!”

  “根据《专利法》第65条‘未经许可实施专利’=侵犯专利权!”

  “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侵权一般条款’。”

  “原文明确提出......”

  徐德口若悬河的开口。

  他的法理能力若是被其余同行见了,怕是会吓得手心满是汗液。

  为什么?

  因为他压根就不用看稿子,只是稍微一想,脑子里的那些东西便直接出来,纯粹一司法怪物。

  徐德继续道:

  “原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专利侵权属于侵害知识产权,使用本条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

  “审判长。”

  徐德冲着法官,声音很是高昂,他在努力,在费尽全部力量,只为证明自己委托人有罪。

  “我方委托人高瑜......”

  “存在明确违法行为!”

第217章 现在涨价了!

  委托人明显违反法例......

  三大条依据出现后。

  原本就有些忌惮的公诉人,此刻更是缩在一起,满脸的震惊。

  有罪......

  被告人的被告辩护律师,在指认被告人有罪!

  不对......

  “师傅,这活不是检察官干的吗......”

  公诉席上。

  几个检察官一愣一愣的,内心纷纷迟疑,其中一个年轻检察官看着检察官刘显,小声询问。

  “他做了...那咱们做什么?”

  证明有罪,也就是俗称的指控。

  指控这活向来都是原告和公诉所为。

  现在,辩护律师突然开始指控被告人有罪...那身为公诉人的他们,要去干什么?

  辩护?辩护被告人无罪?

  不对......

  “民诉代理人好像在辩护被告人,咱们......”

  那年轻检察官迟疑起来,愣是找不到自己要干活的角度。

  “咱们要干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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