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大学,但歌在格莱美 第477节

  “人雁南飞,转身一瞥你噙泪。”

  “掬一把月,手揽回忆怎么睡。”

  “又怎么会,心事密缝绣花鞋针针怨怼。”

  “若花怨蝶,你会怨着谁。”

  这一段唱完的瞬间。

  直播间炸了。

  但这次炸的不是情绪,是脑子。

  【等等等等!“心事密缝绣花鞋针针怨怼”,这句词!每一针缝进鞋里的都是怨!用绣花鞋来写心事!谁能想到这种比喻!!!】

  【不对不对你们仔细看!“若花怨蝶你会怨着谁”,花怨蝶!花本来不该怨蝶啊,蝶来采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花偏偏怨了,说明这段感情里,连“天经地义”的部分都变成了怨念!】

  【我发现了!三个“怨”字!“针针怨怼”“花怨蝶”“怨着谁”,同一段歌词里用了三个“怨”!】

  【卧槽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上次《青花瓷》里是三个“惹”,“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而我路过那江南小镇惹了你”】

  【三惹!三怨!!!这是陈铭的创作标签吗?!在同一段歌词里用同一个字重复三次,每次语境不同,意义不同,但情绪是递进的!】

  【天才!这就是歌词创作的天才!别人写词是在用词,他写词是在炫技!】

  【上次三惹我就已经跪了,这次三怨直接把我按在地上摩擦!】

第190章 艾登与迪伦的中文之旅

  而就在华语观众为“三怨”疯狂的同时。

  地球的另一边。

  纳什维尔。

  当地时间早上七点。

  迪伦布莱克的闹钟准时响了。

  和去年一样。

  去年春晚,他设了一个闹钟,六点五十五分,比直播时间早五分钟。

  今年他学乖了。

  提前了半小时。

  六点二十五。

  因为去年那个早上,他花了整整五分钟才找到直播链接,差点错过开场。

  迪伦不允许这种事再发生。

  他光着脚从床上翻下来,抓起沙发上的卫衣套上,打开客厅那台七十五寸的电视。

  画面已经是央视春晚的海外直播频道了,他昨晚就调好了。

  春晚正在进行中。

  华夏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迪伦一边冲咖啡一边瞄着屏幕。

  主持人在说着什么他听不太懂的中文。

  但没关系。

  他等的不是主持人。

  他等的是陈铭。

  他的“大哥”。

  想到这个称呼,迪伦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一下。

  去年陈铭给他写了《Despacito》,他在琴房里激动得差点把椅子踢飞,出门的时候喊了一声“以后你是我大哥”。

  当时就是冲动。

  但后来他发现,这个称呼越叫越顺口,越叫越觉得合理。

  因为陈铭是真的值得他叫一声大哥。

  倒不是因为年龄,事实上陈铭比他小十岁。

  是因为在音乐创作这件事上,陈铭就是走在他前面的那个人。

  而且走得很远。

  迪伦在沙发上坐下来,把手机放在旁边,又拿起了茶几上的一样东西。

  一本书。

  《新实用汉语课本》第四册。

  封面已经有些磨损了,书角卷着边,好几页上都贴着彩色的便签纸。

  是的。

  迪伦布莱克,欧美乐坛一线巨星,脾气暴躁到怼过乐评人骂过同行摔过话筒的男人。

  已经学了快一年的中文了。

  起因很简单。

  去年春晚。

  他看了陈铭唱的《青花瓷》。

  他被那首歌的旋律和意境彻底击中了。

  但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直播间的弹幕在疯狂讨论什么“三惹”、什么“天青色等烟雨”、什么“素胚钩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

  他用翻译软件一条一条翻,翻完之后更痛苦了。

  因为翻译出来的句子支离破碎、词不达意,完全传递不了原文的美感。

  他知道那些歌词很美。

  但他抓不住那个“美”到底在哪里。

  那种感觉对他来说简直是折磨。

  他是迪伦布莱克。

  他的粉丝叫他“摇滚诗人”,因为他的英语歌词写得兼具颓废和浪漫。

  他是一个对“文字之美”极其敏感的人。

  而现在,有一种他无法触及的文字之美就摆在他面前。

  他不能忍。

  于是第二天一早,他下载了中文学习App,开始学他人生中的第一个汉字。

  “你好。”

  发音歪得不行。

  但他很认真。

  后来他嫌App太慢,花钱请了私人中文老师,每周三次课。

  学了快一年。

  以他的语言天赋,进步确实不小。

  日常交流基本没问题了。

  他现在能用中文跟陈铭发微信了,虽然经常把声调搞错,把“我很好”说成“我很号”。

  陈铭每次都不纠正他,只是回一个笑脸表情。

  迪伦觉得那个笑脸表情背后藏着深深的嘲笑,但他没有证据。

  ……

  洛杉矶。

  同一时刻。

  距离纳什维尔两千公里外。

  艾登格雷的客厅里,电脑屏幕亮着,同样是央视春晚的海外直播画面。

  和去年一样。

  去年他是凌晨四点裹着毯子看的。

  今年他学聪明了,提前睡了个午觉,晚上十一点起来,精神状态好多了。

  艾登盘腿坐在沙发上,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一杯黑咖啡和两样东西。

  一本《新实用汉语课本》第五册。

  一本手写的笔记本,封面用英文写着“中文笔记- Aiden”。

  没错。

  他比迪伦多学了一册。

  而且他有专门的笔记本。

  上面密密麻麻地记满了汉字、拼音、词义和例句,字迹工整得不像一个摇滚明星写的。

  艾登格雷,加拿大人,十六岁的格莱美最佳新人,消失五年又王者归来的传奇。

  他学中文的起因和迪伦一样,去年春晚的《青花瓷》。

  但他的动机比迪伦更复杂一层。

  迪伦想听懂歌词。

  艾登想听懂陈铭。

  他和陈铭合作过《STAY》,拿了十二周公告牌冠军,格莱美最佳制作和最佳单曲两座奖杯。

  那首歌让他们成了真正的朋友。

  是深夜三点还能发消息聊音乐的挚友。

  是他在《Hello》里听出了陈铭灵魂深处的孤独、然后在心里默默想着“天才如我,也不能让他感到不孤独吗”的挚友。

  但他们之间有一道壁。

  语言。

  每次聊天,他们用的是英文。

  陈铭的英文完美无缺,毕竟是能够接替他统治欧美乐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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