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美国法外狂徒,打钱 第176节

  因此,陈阿毛也只认为自己是白虎帮的死忠,距离成为正式成员就只差一步之遥。

  而为了成为正式成员,陈阿毛主动接了一个活,而这个活听起来简单。

  去牙买加社区找一个姓林的中国留学生,弄清楚他住哪栋楼、平时几点出门、身边有多少人。

  听起来很简单,并且还有个公寓楼位置,因此,在下公交车之前,陈阿毛的心情还是很轻松的。

  他从公交站出来,沿着牙买加大道往南走,手里拿着一张从法拉盛中餐馆顺来的外卖菜单,假装在看上面的菜名,眼睛却一直在往街道两侧扫。

  他第一眼注意到的是警察。

  一辆黑白相间的警车停在路口拐角处,两个警察靠在车门上,手里端着咖啡杯,看起来好像在闲聊,但阿毛感觉他们似乎在监视路过的每一个人。

  当其中一个警察的目光在陈阿毛身上停了一秒,然后移开的时候,后者就更加确定了。

  于是,他连忙把手里的外卖菜单翻了一页,假装在看鱼香肉丝的价格,脚步一点也不敢停,成功地从警察的视野下走了过去。

  他又往前走了半条街,看到第二辆巡逻车停在便利店门口,再往前,洛克威大道路口附近还有一辆SUV……是反黑组的便衣车辆,车身上的NYPD标志很小,车顶上那根短天线骗不了人。

  阿毛咽了口唾沫,阿威老大交代任务的时候,可没说牙买加社区今天到处都是条子。

  这牙买加是怎么回事啊!

  阿毛拐进一条岔路,想往住宅区方向绕一下,刚走没几步就听到前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骂声。

  一个穿着红色连帽衫的黑人小年轻从巷子里窜出来,跑得飞快,运动鞋在人行道上啪啪响,后面紧跟着两个同样年轻的警察。

  小年轻从陈阿毛身边擦过去的时候撞了他一下,差点把他手里的外卖菜单撞掉,但谁也没停。

  其中一名警察追过他身边时吼了一声“NYPD!让开!”,然后两个人影就消失在巷子那头。

  周围的路人只是扭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各走各的,好像这种事在这条街上每天都要上演好几遍。

  陈阿毛把外卖菜单折好塞进口袋,站在人行道边上,心跳有点快。

  他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只是来盯人的,盯完就走,这个任务并不困难。

  自己只需要确定那个姓林的留学生确实住在那个黑鬼公寓里,几点出门、身边有多少人,便能回家交任务了。

  阿毛虽然没见过任务目标的样子,但是没关系,中国留学生在牙买加这边不常见,只要看到一个看着像大学生的黄皮傻狍子,再问一下本地的倪哥,基本上就能找到那个姓林的留学生了。

  ……

  走了好一会,陈阿毛成功地在牙买加大道和108街的交角找到了那栋公寓楼。

  90-41号,红砖外墙,防火梯锈迹斑斑,一楼门廊的灯罩裂了一道缝,和法拉盛那些贴着瓷砖的新公寓比起来,这栋楼像是从上个世纪留下来的。

  但那个姓林的留学生就住在这里,阿威老大给的情报是这么说的。

  阿毛没敢直接进去公寓,一个黄种人走进倪哥专属的房屋内,太容易被人揍一顿了。

  所以,他在街对面找了家洗衣店,往门口那台烘干了半天没人来取的衣服堆旁边一站,假装在等衣服。

  这个位置视野不错,斜对着公寓楼的正门,出来进去的人都能看到。

  等了一会,阿毛从口袋里掏出一部诺基亚直板手机,假装在发短信,眼睛却一直往公寓门口瞟。

  只是陈阿毛刚把手机举到耳边假装在打电话,余光就扫到街对面冰激凌车旁边坐着三个黑人小伙子。

  一个胖子,一个瘦高个,一个穿着褪色红T恤,三个人正围着一杯草莓圣代你一口我一口地舀,舀到一半,那个胖子突然停下了塑料勺,朝陈阿毛这边努了努嘴。

  “那个亚洲人在那站了多久了。”

  肥仔把圣代杯子往瘦高个手里一塞。

  “至少一分钟。”

  瘦高个舔了一口勺子上化掉的草莓酱。

  “刚才还拿手机假装发短信,现在假装打电话,谁打电话会对着话筒一句话不说。”

  穿红T恤的眯起眼睛。

  “他盯着达内尔家那栋楼在看。”

  闻言,三个人同时站了起来。

  肥仔用两根手指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街对面那个穿深灰色连帽卫衣的亚洲人……手势的意思是,我盯着他,你们两个绕过去。

  瘦高个和红T恤点了点头,然后两人一左一右散开,穿过马路的时候连个信号灯都没看,双手插在口袋里,走得慢悠悠的,像是刚好路过。

  陈阿毛注意到那个胖子朝他走过来的时候,本能地想往洗衣店里退一步,但洗衣店的门是往外拉的,他后背撞在门框上,门没开。

  他左右看了一眼,另外两个黑人已经从两侧绕到了他身后,三个人成品字形把他围在了洗衣店门口的人行道上。

  “嘿,兄弟。”

  肥仔站在他面前,距离不到一臂,表情不算凶,但也不算友善,他身上有一股非常明显的清洁剂味道。

  “你是来洗衣服的?”

  陈阿毛把手机从耳边放下来,挤出一个笑容。

  “没有,我在等朋友。”

  “等朋友?”

  肥仔点了点头,回头看了一眼瘦高个,然后又转回来。

  “你朋友住那栋楼?”

  他用拇指往街对面的90-41号公寓指了一下。

  陈阿毛的笑容僵了。

  “不是,他……他在便利店那边买东西,让我在这里等他。”

  “便利店。”

  肥仔又点了点头,然后回头对瘦高个说。

  “他说便利店。”

  瘦高个没说话,只是歪着头看着陈阿毛,像在看一只从水沟里爬出来的老鼠。

  红T恤从陈阿毛背后绕到侧面,同样歪着身子打量他,两个人的站位把陈阿毛往洗衣店门口的墙角里越逼越窄。

  “你在这里站了一分多钟,又看手机又看表,还看公寓楼……”

  肥仔的语气还是慢悠悠的,像是在聊天。

  “就是不看便利店,所以,你打算干什么?”

  陈阿毛的嘴唇动了动,他深吸了一口气,试图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一点。

  “我是来找人的,找一个姓林的中国留学生,他住那栋楼,我需要知道……”

  “你找谁?”

  肥仔打断他,脸上的表情变凶了,他立刻把圣代杯往身后一丢,空出两只手。

  瘦高个和红T恤也同时往前挪了半步,三个人把洗衣店门口堵得严严实实。

  “你跟他是什么关系。”

  “我……我是他朋友,我们在哥大认识的……”

  这句话一出,肥仔立刻就知道这小子在撒谎……首先,boss的朋友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的好兄弟,达内尔。

  其次,这个黄皮小子看起来外表一本正经,实际上他不像正经人,更像是一个街道上的老混混,身上那股子油滑的气质已经深入他骨髓,不是他说自己是学生就能改变的事情。

  “揍他。”

  肥仔不等阿毛继续狡辩,他就果断地往前迈了一步,左手抓住陈阿毛的连帽卫衣领口,右拳直接砸在陈阿毛的鼻梁上。

  这一拳没留力,陈阿毛的脑袋往后仰了一下,鼻血当场就淌下来了。

  陈阿毛下意识地想要还手,但几乎同时,其他两个人也对着他动手了,拳头和大脚一起往阿毛身上招呼,两三下就将他干倒在地了。

  不过,阿毛虽然没办法还手,但是他倒下去的姿势很熟练,侧身、蜷腿、双手护住后脑勺和耳朵,膝盖顶在胸口上,把肚子和肋骨全部藏在膝盖后面,整个人缩得像一只穿山甲。

  肥仔低头看着地上这团蜷缩的人形,就立刻确定了自己没打错人……哪有什么普通人会在街头斗殴中,如此熟练的保护自己啊

  “往死了干他!”

  肥仔大喊着,再也没有留手的心思,他抬起右脚,用鞋尖对准陈阿毛护在后脑勺上的手指缝狠狠踢了过去,踢得陈阿毛闷哼了一声,但手也没松开。

  瘦高个空出右手抓住陈阿毛的连帽卫衣帽子,把他从地上拽起来半截,然后一拳打在他的颧骨上。

  红T恤绕到侧面,对着陈阿毛蜷起来的膝盖缝里猛踢了两脚,鞋尖踢在膝盖骨侧面的韧带上,陈阿毛整个人抽搐了一下,护在后脑勺上的手终于松了一只,下意识去捂膝盖。

  那只手刚从后脑勺上移开,陈阿毛突然翻了个身,右手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把折叠刀,刀刃啪地弹出来,紧接着快速左右挥动

  阿毛试图挥刀逼退围着他的人,好让自己站起来跑。

  但是肥仔街头斗殴经验丰富,看似才十八岁的他,在街头上混的经验其实比阿毛更加充足,在看到阿毛亮刀的时候,他就已经往后退了一步,刚好避开了刀刃。

  然后,瘦高个的脚就从侧面踢了过来,标准的流氓踢。

  纽约市的老混混在巷子里踢人的时候,最喜欢用鞋尖对准对方的肋骨最下面那根,从下往上斜着踢过去,脚尖能穿透衣服和皮肉直接撞在骨头上,用自己最强壮的地方,攻击对方最薄弱的区域。

  只要踢到位了,普通人挨一脚就会失去反抗能力。

  只是一脚,陈阿毛就闷哼了一声,折叠刀脱手飞了出去。

  然后是第二脚,这是肥仔踢的,踢在同一个位置,然后是第三脚,红T恤踢的,踢在另一边的肋骨上。

  陈阿毛便重新倒在地上,蜷了起来,这一次蜷得比刚才更紧,脸埋在膝盖里,两只手死死护住后脑勺,十根手指交叉握在一起。

  “看到没有?”

  肥仔往地上啐了一口。

  “这混蛋绝对不可能是学生,他是混街头的!”

  “还说什么呢?干死他!”

  瘦高个猛地跳起来,一脚踩在阿毛的头上。

  “干,打死他!”

  在忧虑失业的愤怒中,三人围成一个紧凑的三角形,每脚都对着陈阿毛的要害踢。

  脖子,后脑勺,肚子,肋骨,都是三人的攻击目标。

  瘫在地上的陈阿毛咬着牙,硬扛着身上各处传来的钝痛,他在等,等这三个黑人打累了,只要给他一个空档,他就能反击。

  然而,直到他的意识开始模糊,视线边缘开始变暗,三人喘着粗气的时候,他们的踢击依然有力而密集,永不知疲倦一样。

  直到由远及近的警笛声响起,阿毛才精神一震,意识到自己的生计来了。

  “NYPD!住手!全部住手!退后三步!把手放在我们能看到的地方!!!”

  两个警察从巡逻车上下来,是帕特里克和奥布莱恩。

  肥仔、瘦高个和红T恤同时把手举过头顶,往后退了三步。

  “警官,这个人有……”

  “闭嘴,转过身去,双手放在墙上。”

  帕特里克用下巴指了一下洗衣店的墙壁,三个人立刻照做,动作熟练得像排练过……在牙买加社区被警察盘问是家常便饭。

  奥布莱恩挨个搜身,确定三人没武器后,就把他们三个的手腕铐在一起,手铐喀喀喀三声响,铐在同一根路灯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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