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芳华,从遇见天仙妈开始 第1节

影视芳华,从遇见天仙妈开始

作者:裆要和谐

简介:

一个成家立业养娃的故事......

  【年代日常】

第1章 十环与信

  1973年,春。

  “砰!”

  一声清脆的枪声在靶场炸开,惊起林间寥寥几只飞鸟。

  几个穿着旧军装的青年,伸长脖子,看了两眼,发现是那熟悉的身影后,嘴里止不住的议论:

  “瞧见没?就是他,李团长硬塞进来的‘小少爷’。”

  “听说他枪法很准,邪门得很,每次都是十环,这手稳得跟个老兵似的。”

  “准有啥用?他爹妈还在农场里呢,出身差,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先前说话那人声音越来越大,透着一股子酸劲儿:“要不是团长念旧情,他连咱大院的门都进不来。”

  这些话,十三岁的沈从舟自然也听到了,但他左耳进右耳出,毫不在意。

  试完第一枪后,他拉动枪栓,咔嗒一声,利落地上膛。

  七年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这些冰冷的钢铁造物,反倒比人更有温度。

  举枪,抵肩,瞄准。

  三秒不到,靶心已经被他锁死在视野里。

  在旁人眼中,百米外的靶心,或许只是一个模糊的白点。

  但在沈从舟的眼里,靶心被无限拉近,每个刻度都清晰无比。

  随着呼吸慢慢变得平缓悠长,四周杂音褪去,他的世界只剩下准星、缺口与靶心,三点一线。

  “砰!”

  又是一枪。

  短暂的寂静后,报靶员扯着嗓子高喊:“十环!”

  人群传来一阵细微的骚动。

  沈从舟面无表情,拉栓,退壳,瞄准,扣动扳机。

  “砰!”

  “十环!”

  “砰!”

  “还是十环!”

  ……

  一连五发子弹,枪枪命中靶心。

  整个靶场鸦雀无声,只剩下一片压抑的吸气声。

  所有人看沈从舟的眼神,都像在看一个怪物。

  一次两次,或许是运气,但次次如此,加上曾经的战绩……

  沈从舟放下枪,转身归队,人群下意识地为他让开一条路。

  就在这时,一个爽朗的声音打破寂静。

  “从舟,行啊你小子!这枪法,以后绝对是全军区数得上号的神枪手!快来喝口水歇歇。”

  人群中,只有刘峰会这么自然地走上来。

  他身穿71式三点红军装,笑容真诚,手里端着一个搪瓷缸,里面是晾好的温水。

  作为团里出了名的老好人,刘峰是这大院里少数几个会主动给沈从舟带来暖意的人。

  接过搪瓷缸,沈从舟紧绷的神色舒缓下来,低声道了句:“谢谢峰哥。”

  这是他今天在靶场上说的第一句话,也是第一次流露出有温度的情绪。

  温水入喉,驱散胸中最后一丝燥热。

  刘峰笑呵呵地又从上衣口袋掏出一封信,信封的边角有些褶皱,显然经过了不少辗转。

  “给,你的信,老地方来的。”

  他把信递过来,挤了挤眼睛,“又是江城的那个吧?我说你俩通信这么勤,干脆凑一对算了。”

  沈从舟没有接刘峰的话茬,只是接过信,又说了声谢谢。

  信封边角上蹭了块污渍,他拇指一抹,露出“刘晓丽”三个字。

  啧,这丫头的字倒是越写越端正了。

  看了两眼,将信对折,放进上衣的内侧口袋,紧贴着胸口。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刘峰拍了拍他的肩膀,“靶打完就早点回去吧,天快黑了。”

  远处传来集合的哨声,打靶训练结束。

  沈从舟将步枪还给军械员,随着人群一起,爬上一辆解放牌大卡车的后车厢。

  卡车轰鸣着启动,在坑洼不平的土路上颠簸。

  车厢里,其他人在大声说笑,聊着今天的射击成绩和食堂晚饭的饭菜。

  一切都很热闹,却与角落里的沈从舟无关。

  他缩在车厢的一角,任由身体随着卡车摇晃。

  春风吹起衣角,有些凉。

  沈从舟裹了裹衣服,伸手入怀,轻轻摩挲着那封信。

  七年了。

  至今还记得,21世纪那个周末的午后,他只是在古玩市场摸了一个刻着五角星的旧军用水壶,结果一晃眼,就来到了这个《芳华》世界,一头撞进1966年的夏天。

  那时候,他才6岁,还没搞清楚状况,就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世界的父母,被一群人从家里带走。

  临走前,父亲将他托付给一个军人,也就是现如今文工团的李团长。

  李团长给他改了名字。

  原本他叫沈从周,取自“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但李团长怕这名字惹麻烦,就给他改名沈卫国,后来被他自己改回了沈从舟。

  这七年来,沈从舟也试图融入集体,然而,因为“出身”问题,周遭的排挤和冷漠一直伴随至今。

  好在,成年人的灵魂让他的抗压能力远超同龄人,硬生生地挺了过来。

  没有经历过集体排斥的人,是很难理解那种滋味的。

  支撑沈从舟的,除了那份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还有一个最大的秘密。

  他闭上眼,意识沉入黑暗。

  在一片黑暗中,一粒青芒悬浮,像未熄的炭火,随着呼吸明灭。

  灵种。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沈从舟也不是没有幻想过系统。

  但很可惜,没有系统,也没有任务,他甚至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整个人如坠迷雾,看什么都觉得虚假。

  唯一的真实,就是灵魂深处这枚‘灵种’。

  正是它的存在,让沈从舟那套随大流练的花架子‘童子功’,不知不觉练成了真正的内功心法。

  整整七年,这玩意从最初的小点,已经长成了如今的小火苗。

  如何升级未知,具体作用未知。

  但它就像一个熔炉,将沈从舟付出的每一滴汗水,流逝的每一寸光阴,都转化为最纯粹的力量,潜移默化地强化着他的身体。

  这才让他拥有了如今远超常人的体力、五感和自信沉稳心性。

  但这还不够,远远不够!离开?

  “哐当!”

  卡车一个急刹,停在宿舍楼前。

  车厢里的人嬉笑着跳下车,三三两两地朝食堂走去。

  沈从舟收回思绪,放眼现实。

  远处,一栋栋红砖砌成的苏式小楼从眼前掠过,墙壁上,还残留着斑驳的白石灰标语。

  他默不作声地跳下车,避开所有人的目光,径直走向宿舍楼。

  宿舍楼在文工团的最角落,一栋红砖楼房,沈从舟的单间在一楼最末尾。

  那是李团长特意为他安排的宿舍,名为照顾,实则也是一种隔离。

  但他不在乎,甚至……还很感激。

第2章 笔友

  黄昏时分,夕阳的光在门开一瞬,便映照出激荡的浮尘。

  单人宿舍很简陋。

  一张硬板床,上面是叠成豆腐块的军绿色被子,旁边立着个大红衣柜,桌上是暖水瓶和搪瓷脸盆。

  房间里唯一的装饰,是墙上贴着的一幅画像,上面的女拖拉机手笑得很灿烂。

  这就是沈从舟七年来的家,一眼望得到头。

  他没有开灯,只是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天光,来到书桌前,倒了些热水在脸盆里,用毛巾擦了擦手。

  做完这一切,才从怀中掏出那封信,用指甲轻轻划开封口,抽出里面薄薄的两页信纸。

  信纸上,娟秀的少女字迹,映入眼帘。

  【从舟见信好:

  京城一别,倏忽一年,我们江城的四月已是春深,风里夹着花香,练功服也换了薄衫。

  你们那儿,想必也是山野新绿,春意更浓了吧?不过,早晚温差大,你可要记得添减衣裳,保重身体。

  还有,训练再忙,也别忘了多喝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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