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从现代传送物资到大明 第488节

  张土疙瘩老脸一黑。

  防卫团文化课普及的后果,就是一个小兵都能讲得一套一套的。

  张土疙瘩只能摆摆手:“好了。好了。去吧。去吧。”

  一团那两个战士一喜,朝着张土疙瘩敬了个礼:“辛苦张排长了。”

  说完,他们留下战马和俘虏,骑着摩托车,调头回去了。

  眼看着摩托车加速,在草原上疾驰,不知疲倦。

  二排全排上下,都露出羡慕的眼神。

  李自成咽了口唾沫。

  这铁驴,是真好啊。

  啥时候,他也能成为铁驴骑兵,有一头铁驴,就好了。

  自从玄清公投送过来之后,摩托车就非常受欢迎。

  男人就没有不爱车的。

  原先,有一辆二八大杠自行车,是榆树湾男人的终极梦想。

  但自从有了摩托车之后,拥有一辆摩托车,就成了他们的梦想了。

  至于汽车……那东西太贵了,大家不敢想。

  而且,以黄土高原的地形来说,有时候摩托车比汽车还好使呢。

  因为摩托车是铁的,不用吃草,不用喝水……所以,大家都亲切地把它叫做铁驴。

  有人抱怨:“排长,你咋真把这些俘虏收下了?带着这些累赘,咱们还怎么赶路?”

  张土疙瘩眼睛一瞪:“谁让咱不如人的?不如人,就得认!他们说的,也有道理。咱们新一师,是第一批出关的。真要是让新二师抢了彩头,率先展现了‘闪电战’,咱们新一师的脸可就没地方放了。”

  “你们要是不服,就向老马队那些人学习,吃喝拉撒都在马背上,来个马背行军,赶到前线去,打个漂亮仗,给他们看看。”

  他这句话一出口,战士们顿时鼓噪起来。

  “马背行军!”

  “必须马背行军!”

  “咱出塞一趟,要是连一枪都没放,就这样回去,岂不是要被人笑话死了。”

  “对啊!咱可是第一批出塞的,现在前面打得热闹,咱们一枪都没放,这像话吗?”

  “去年李营长他们马队刚成立不久,就能马背行军,咱们可不比他们差!”

  “……”

  马背行军,是榆树湾防卫团军事理论课上重点讲的一种行军方式。

  元朝蒙古战士行军,常整月不下马鞍,在鞍上饮食睡觉,与马同呼吸而共生死。

  最紧急时刻,甚至拉屎撒尿都直接在裤裆里解决。

  奔袭千里如雷霆。

  这种行军方式,叫做“鞍上生活”,或者“马背行军”。

  去年,榆树湾马队刚成立不久,李彪就率军追杀破坏榆树湾建设的流贼,采用马背行军的方式,创造了急行军的奇迹。

  那场案例,被记载入榆树湾军事教科书。

  李彪的名字,和马队的番号,也都进入其中,成为防卫团战士必修科目。

  防卫团的战士们,自然是都羡慕得眼睛红。

  张土疙瘩把那十几匹战马收入队伍。

  多了这十几匹马,可以轮换骑乘,缓解战马疲惫,可以大大提高行军速度。

  至于那十几个俘虏,张土疙瘩原打算派几个人,押送他们回后方。

  张土疙瘩目光往身后看去,挑选押送俘虏的人选。

  好巧不巧,正好看向李自成排。

  李自成心里咯噔一下。

  他可不想押送俘虏。

  这要是往回跑一趟,真的就跟战功无缘了。

  骄傲如李自成,是绝对接受不了身为第一批出塞的部队,结果却寸功未立的。

  李自成立刻道:“排长,这些俘虏都是马背上长大的,就这样把他们送回后方,需要浪费人力押送不说,也太过可惜了。咱们骑兵力量不足,不如劝降他们,看看他们有没有愿意给咱们卖命的。给他们一人发一匹马,让他们协助咱们排作战,岂不是好?”

  张土疙瘩眉头皱了皱:“这不行吧?咱们现在要打的,可是他们的族人,他们岂肯配合咱们?万一他们临阵倒戈,反戈一击,咱们岂不凶险!”

  李自成:“排长,不会的。我曾经做过流贼。我知道许多流贼所到之处,都是先把村子里的老弱妇女都杀了,只剩下青壮掳走,赶着他们去攻城,打几仗,手上见了血,那些青壮就都成了流贼的兵了。”

  “明军军中,因为欠饷揭竿而起,杀了上官的,更是屡见不鲜。卫所兵欠饷严重,无以为活,排长你说他们对朝廷官员,是恨,还是敬?事实上,那些投了流贼的明军,杀起百姓,杀起朝廷官员来,比谁都狠。”

  “北虏,定然也是如此。”

第391章 榆树湾三绝景VS榆树湾新景点

  李自成:“最近咱们的军事理论课,一直在讲北虏和东虏,讲他们的现状,讲北虏之所以衰落,讲东虏之所以能崛起,讲东虏之所以对大明威胁甚大……”

  “北虏的日子,比咱们大明还难呢。自万历以来,他们的人口持续减少。北虏草场退化,养活不了那么多牛羊,底层牧民多被台吉老爷们剥削,日子过得很苦。”

  “北虏各部落,更是相互争斗,今天你杀我,明天我杀你。鞑虏不服教化,根本谈不上忠义。”

  “咱们只要以武力威吓,再许以重利……不。甚至不需要许以重利,只要让他们吃饱穿暖,他们就能跟着咱们干;若是能让他们有钱粮拿回家,可以养活家人,他们就能给咱们卖命。”

  “不管敌人是土默特部其他小部落,还是察哈尔部,这些俘虏只要驾驭得当,都能用命。若敌人是建奴,自不必说,北虏跟建奴,也是累世仇敌。”

  张土疙瘩听得连连点头,抬手在李自成肩膀上拍了拍:“你小子,有脑瓜子。好好干,将来定然有出息……对了,你当初做流贼,干得也不错吧?你好像是什么闯将来着。”

  李自成:“惭愧。当初不懂事,的确是闯王麾下闯将,做过不少危害百姓的事情。现在经过教育,已经认识到错误。还是做咱们防卫团战士,当榆管区老百姓的孩子兵好啊。”

  李自成的头脑中,浮现出的是他从泾河墩服务区出发之后,一路北上的情景。

  沿路百姓,万人空巷。

  所到之处,都是一张张笑脸,老百姓把一篮子一篮子的米面鸡蛋,各种衣服鞋子,只管往他们的马背上扔……

  现在,李自成马匹空马马背上,还驮着没吃完的米面鸡蛋。

  沿途百姓给的太多了。

  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李自成从来没想过,老百姓竟然能真心拥护一支军队。

  感受过那种鱼儿和水一般的感情,感受过一家亲的感觉之后,李自成感觉……这样真好。

  这种快乐,是他当初做闯将,带领手下攻陷庄子,劫掠富户,所完全比不了的。

  张土疙瘩哈哈一笑:“说得好。希望你保持这份初心。至于你说的俘虏安置办法,我基本同意,但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为了防止他们临阵倒戈,具体细节,咱们还得商量一下……”

  【张土疙瘩。】

  【李自成。】

  就在这时,张土疙瘩和李自成的头脑中,突然有一个声音响起。

  声音威严,仿佛直接来自灵魂深处。

  张土疙瘩和李自成两人一愣,立刻反应过来,顿时激动中带着狂喜:

  “玄清公!”

  开口的,自然是赵清玄。

  赵清玄对李自成一直颇为关注。

  他相信,这个原历史时空的大人物,现在虽然只是一个小兵,但定然不会泯然众人。

  锥处囊中,其芒自现。

  李自成处置土默特俘虏的方法,明显更加大胆,更加冒险,也更加激进。

  如果放任李自成去做,李自成说不定真能在草原上滚起雪球来,拉起一支鞑靼“起义军”来,靠着草原上的穷人,把各部落台吉老爷们都送上断头台。

  草原上底层牧民跟台吉老爷们之间的矛盾,同样十分尖锐。

  只不过,草原上人口没有那么密集,台吉老爷们又带头信奉黄教、红教、萨满教……

  宗教是个非常好的统治手段,可以让底层牧民寄希望于来生,失去了反抗的意识。

  再加上草原各部落之间争斗激烈,强大的部落歼灭弱小的部落。

  弱小部落被消灭,内部矛盾自然就没有了。

  强大部落吞并弱小部落,杀死对方老弱和敢于抵抗的强壮男人,抢走对方的女人和幼童,掠夺草场和牛羊……有了资源,矛盾也就缓解了。

  如今,北虏在南面力量不足以突破大明边镇防线,在东面面对建奴连战连败,生存空间不断被侵蚀。

  北虏内部矛盾已经十分尖锐,正适合李自成施展手段。

  不过,对北虏“以虏治虏”不是赵清玄的最终目的。

  赵清玄“因地制宜”,对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治理策略。

  对北虏,只有彻底解除他们的武装,消磨掉他们民族基因中“好战”的分子,才能长治久安。

  炎黄子孙需要的,是一个“能歌善舞”的草原民族,而不是一个骑马射箭,舞弄枪炮的草原民族。

  【李自成很有头脑,想法很不错。】

  赵清玄夸奖李自成一句。

  就在李自成一喜,刚要道谢的时候,就听赵清玄语气一转:

  【但是,榆树湾对北虏的大策略,不应该是这样的。】

  【北虏其实不擅长打仗,以前有擅长骑射的假象,也是因为他们从小在草原长大,从小接触马的缘故。】

  【其实所有草原民族,都有一个特点,就是能歌善舞。】

  【不要让北虏打仗,不要让他们加入防卫团,不要给他们枪。】

  【防卫团过境之后,会有后勤部队和商队过来,打造草原丝路。】

  【以后,草原民族只负责在草原放牧牛羊,把牛羊肉、牛奶、羊毛,卖给我们。或者,表演歌舞,发展旅游业。】

  【总而言之,草原民族以后不需要打仗,不需要拿枪,就能过上和平富足的日子。】

  李自成听着,心里暗暗抽一口冷气。

  玄清公,这是要在草原“禁武”啊。

  一个能歌善舞的草原民族……

  这岂不是意味着,以后子子孙孙,再也对南方汉地没有威胁了?

  果然这才是真正造福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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