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如何成为玄武门总策划 第378节

  温室里的孩子,很难知道底层的痛苦。

  书上确实会教他们很多东西,可文字的力量在很多时候,都显得太过无力了。

  一个能饿死无数人的大饥荒,在史书上可能就只有六个字的评价。

  岁大饥,人相食。

  在没有足够阅历的情况下,又有多少人能通过这六个字,看懂其真正含义?

  在他们的想像里,底层就是早不保夕,饥一顿饱一顿而已。

  正如李承乾和李泰以为,农庄里的佃户已经是最辛苦的人了,一个道理。

  所以,高层会逐渐脱离底层,最终被底层推翻。

  陈玄玉今天要做的,就是带着他们,去体会真正的底层生活。

  显然,小哥俩还未意识到,他们即将面对的是什么。

  不过这样也好,越是想不到,带来的记忆就越深刻。

  希望这一课,能让他们铭记终身。

  看到两个儿子的表现,长孙皇后也不禁摇头。

  她虽然也出身权贵之家,却真正见过人相食的场面,也知道底层百姓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虽然她不知道陈玄玉要带他们去做什么。

  但她敢肯定,必然会出乎两人的意料。

  对此,她也不禁充满了期待,想要看看这一课的效果。

  告别长孙皇后,陈玄玉带着哥俩先回了一趟玉仙观。

  每人都换了一身很多补丁的破布麻衣。

  一开始哥俩还不以为然,不就是破衣服吗,就这?

  他们不但没有退缩,反倒是很兴奋。

  还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呢,好玩。

  然后,等衣服上身,哥俩都笑不出来了。

  “好扎。”

  李泰一边浑身上下挠,一边吐槽道。

  李承乾虽然没说啥,但也同样不停的抖动身体。

  对此陈玄玉早有预料。

  两人从小穿的都是绫罗绸缎,非常的丝滑柔顺。

  偶尔去干活穿麻衣,也是能工巧匠制作出来的,布料相当精密。

  且内衬穿的依然是绢帛制作而成的衣物。

  并不觉得有什么难受。

  现在让他们换上全套的破麻衣,他们能受得了才见鬼。

  陈玄玉故意说道:“受不了了?可以和我说,咱们就此结束这次游历。”

  李承乾连忙道:“不用,真人无需担心我们,很快就能适应了。”

  李泰也咬牙道:“这点苦算什么,还有没有更难受的,尽管来。”

  陈玄玉竖起大拇指道:“好,勇气可嘉,那咱们就出发。”

第202章 赤脚不怕穿鞋的

  陈玄玉并未直接带着他们去贫民窟,反而去了东市。

  就是辛苦了席君买等人,以及李承乾李泰的护卫,只能乔装打扮在周围保护。

  长安东市乃是天下最繁华之地,酒楼茶肆林立,其中最奢华的当属醉仙居。

  往来皆是达官显贵、富商巨贾,寻常百姓连门槛都不敢靠近。

  三人穿着满身补丁的破麻衣,一脚踏进醉仙居,原本喧闹的大堂瞬间安静了几分。

  坐在门口的食客们,目光都齐刷刷投了过来。

  眼神里满是鄙夷、嫌弃,还有些人直接皱起眉头,低声嘲讽。

  “哪来的穷酸乞丐,也敢进醉仙居?”

  “浑身脏兮兮的,别污了咱们的眼,伙计快把他们赶出去!”

  “穿成这样也敢来这里吃饭,怕不是来混吃混喝的吧?”

  其实他们身上的衣服是洗过的,并不脏也不臭。

  然而,那些人可不管这些。

  看这衣服就是穷鬼,也配来这种地方吃饭?

  嘲讽的声音清晰地传入耳中,陈玄玉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李承乾觉得羞愧,不敢抬头。

  李泰更多是愤怒,恨不得上去和这些人理论一番。

  伙计连忙上前,脸上堆着尴尬的笑,却语气生硬:

  “三位客官,客满了,要不您换个地方?”

  李泰终于忍不住道:“那里明明还有座位……”

  伙计还没说什么,就听靠门口座位的客人嘲笑道:

  “听不懂人话是吗?这里也是你们这些穷鬼能来的地方吗?”

  “快滚,脏了爷的眼睛,将你打死丢在城外的野沟里去。”

  李泰还是第一次被骂,气得小脸通红。

  这时伙计再次开口:“三位客官,不是小店不接待你们,实在是……”

  “你们也看到了,众意难违啊。”

  李承乾和李泰更加愤怒,换成平日里,早就让禁卫拿人了。

  然而现在,他们只能将目光看向陈玄玉。

  眼见情况差不多了,陈玄玉这才站出来。

  他还未说话,先是‘呵呸’一口痰,吐在伙计脚下。

  这个变故,将伙计吓了一跳连忙后退。

  店里的客人也先是一愣,然后纷纷露出嫌弃之色。

  至于李承乾和李泰就更别提了,小哥俩直接就呆住了。

  这还是那个谦逊有礼的陈玄玉真人吗?

  怎么如此粗鄙了。

  陈玄玉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不等别人开口,就先是轻蔑的道:

  “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小爷光着脚在长安混了这么多年,还没有哪家店铺敢对我呲牙的。”

  “你是第一个,勇气可嘉啊。”

  伙计本来很是愤怒,但听到这话,却心中一惊。

  不禁仔细打量起陈玄玉三人,这一看不要紧,他更加心慌了。

  三人衣服破旧,但非常的干净,可以说干净的有点过分。

  头发虽然只是用一根麻绳扎着,可梳洗的非常干净,修剪的也很整齐。

  这发质,就算是店内的食客,也没有几个能做到的。

  三人皮肤微黑,可仔细看就会发现,很是细腻没有一点老皮。

  手上也没有一点老茧。

  这哪像是穷酸该有的模样。

  再想到陈玄玉一口一个小爷,还说光脚在长安混了许多年……

  他心中顿时就有了猜测,小心翼翼地说:

  “这位小郎,不知可认识狗爷。”

  所谓狗爷,就是这一带有名的地痞流氓。

  在大人物眼里,自然是上不得台面。

  可对于小商小贩,以及这些伙计一类的底层人来说,他也是招惹不起的对象。

  玉仙观有专门收集信息的机构,这些情况陈玄玉自然也知道。

  听到他提起‘狗爷’,脸上的表情更加不屑:

  “什么狗爷,给他面子喊他一声野狗,小爷不开心了喊杂碎他也得赔笑脸。”

  那伙计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更加确定自己的推测。

  这小子肯定是混江湖的,且混的比野狗还要大。

  这样的人,别说他一个伙计,就算一般的官吏、豪商都不敢招惹。

  他们有太多办法私底下报复了,还能让官府查不到一点证据。

  最简单的,套麻袋打一顿,店门口泼大粪,派几个乞丐在门口耍横。

  严重一点的,放火耗子。

  所谓火耗子,就是将粘满油的布条,绑在老鼠尾巴上点燃。

  然后放进店里。

  老鼠吃痛会专门往犄角旮旯里钻,很容易就能引燃大火。

  这个方法基本可以做到不留任何证据。

  衙门来了,也查不出一点办法。

  陈玄玉一番耍横的表演,成功让伙计产生误会,以为他就是这伙子人里面的。

  当即腿一软,差点摔倒,结结巴巴的道:

  “爷您……您稍等,我……我去请我家掌柜。”

  “滚。”陈玄玉冷哼一声。

  等伙计跑开,又朝方才嘲讽他们的那些人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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