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明年开春,后备军团的整整六千新兵就可以‘交付’给前线军团。
在安德烈的指挥下,留在峡谷城内的三千新兵分成六个大队,在峡谷郡的林间小道上迤逦前行,其中后两个大队负责保卫辎重车队。
编外的教官大队在最前方开路,并负责侦察敌情。
至于剩下的三千新兵,这会都分散守卫在峡谷郡的各个城堡里,有部分新兵正按照命令朝预定战场赶来。
行军的同时,安德烈还不忘教育麾下的新兵们:“都记住了,在与骑兵作战时绝对要时刻维持军阵的连贯与严密,而且绝对要保障营寨的安全,行军到下午两点左右就应当停下扎营,切忌连夜行军!”
离开峡谷城的当天下午,才走了不到二十公里,安德烈就找了一处靠近树林的空地安营扎寨,并命令士兵们就地取材修筑营寨。
在营寨的外围,不仅要挖掘一米深的壕沟,还要修筑鹿角与栅栏,并搭起哨塔。
这一整套流程搞下来,确保营寨能够抵御骑兵的夜袭,安德烈才命令士兵们回营睡觉。
草地领的部队可是以轻骑兵为主,别看两军的间隔还有二十来公里,可对于轻骑兵而言也就是两三个小时的脚程。
若是营寨的防备不够森严,就很容易给敌军夜袭的机会。
很多时候,行军打仗比的不是哪一方的策略更为高超,而是哪一方犯的错误更少。
安德烈并未指挥过大规模的战役,但作为林恩亲手培养出来的新兵教官,绝对不会犯低级错误。
与此同时,草地公爵康拉德已经获悉了安德烈的动向。
习惯了劫掠的军队都会将侦查轻骑散得很远,峡谷城外围的情况都在康拉德掌控之中。
“就三千人,还都是些新招募的步兵,就敢主动来找我们接战,林恩留在领地上的将军竟然是个蠢蛋?”
听到敌军的规模时,康拉德脸上明显露出了轻蔑笑容。
他已经掌握了确切情报,林恩的留守部队都是些新兵蛋子,却没想到这帮新兵蛋子的指挥官也是个新手蠢材。
如果这名指挥官带着军队坚守峡谷城,那么康拉德还真拿他没什么好办法。
可若是他坚决要出城迎战,那么康拉德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
罗伊斯伯爵脸上同样露出谜之自信:“敌军走的是一条穿过森林的小路,这名指挥官也不完全是蠢蛋,至少他知道要依靠森林来避免骑兵的突袭,可是峡谷郡的森林并不茂盛,我们依然可以穿过森林对他们发起袭击!”
另外一名草地领的伯爵也赞同道:“不错,敌军的行军速度非常慢,我们就从森林中突然出现,杀得他们惊慌失措!”
见伯爵们意见统一,康拉德果断拍板:“很好,那就这么办,凌晨我们就出发,走另一条小路穿过森林,从敌军的后方发起突袭,彻底击溃这帮无知的士兵,让他们领教一下真实战场的残酷!”
康拉德只知道自己通过战前侦查,掌握了敌军的动向,还发现了一条可以绕道偷袭的小道。
他不知道的是,林恩麾下的步兵就喜欢以步克骑,哪怕是才接受了半年操练的新兵,也都掌握了这门真正的‘屠龙术’。
说白了,训练有素、手持长矛的披甲步兵真的不怕骑兵,更别提康拉德麾下的还都是轻骑兵了。
次日,康拉德率三千骑兵顶着凌晨的严寒出发,冷风仿若刀锋刮过他们的脸颊,但所有人的心都烧得火热。
草地领的士兵都坚信自己必将赢得一场辉煌胜利。
第436章 林中溃败
在康拉德的预想中,从峡谷城出发的三千敌军应当会在清晨离开营寨,继续向西进军,并寻求与他的军队进行战略决战。
他当然不会乖乖与敌军在相对开阔的地带进行决战,这样完全不符合马匪贵族们的战斗风格,也不利于发挥轻骑兵的冲击力与机动性优势。
因此,康拉德的计划,是全军轻装疾行穿过森林,绕到敌军的侧方或者后方发起突然袭击。
当两军接触时,敌军的步兵应该正在排成长队在林间小道上行军,哪怕提前反应过来,也没办法在狭窄的道路上完成结阵。
这样康拉德的骑兵就可一战定胜负,直接将以步兵为主的敌军部队打崩,然后美滋滋地收割战利品,而后再席卷整个峡谷郡。
他的胃口的确很大,但这并非他过于贪婪,而是林恩正率领主力部队在遥远的王冠领地作战。
此时不贪,根本就对不起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加速前进,随我击溃敌军,今天晚上,我就要在峡谷城外享用晚餐!”
凌晨的寒风如尖刺从铠甲的缝隙往里头钻,康拉德却丝毫不觉寒意,甚至还高声鼓励身周的士兵跟上他的步伐。
在他看来,这场战争非常简单,简单到和吃一块干面包差不多。
只需要冲过去击败敌军就行了,每早一分钟赶到战场,兴许就能多收获一批战利品。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安德烈所统领的部队此刻的确已经离开营寨继续行军。
由于缺乏机动性,步兵在长途行军中要注意的事项非常多,每天都得安营扎寨,且必须天刚亮就出发,每天只有六七个小时的时间能用于赶路。
上午九点,才刚走出去还不到五公里,就有侦察轻骑带回紧急军情:“军团长,在正北方向发现了大队敌军的身影。”
老五安德烈闻言不禁皱眉:“正北方向?正北方向不是树林吗?敌军的骑兵正在穿越树林?”
以常理而言,树林乃是骑兵的禁地。
在树丛灌木纵横交错的树林中,骑兵的机动性将完全失去用武之地,战马甚至走得还不如步兵快,若是不慎冲得太猛,随便一根横过来的纤细树枝都有可能要了骑兵的命。
这时,来自峡谷郡本地的向导提醒道:“伯爵大人,峡谷城外围的树林并不茂盛,且存在不少可供骑兵穿行的小路,我怀疑敌军是想要穿过树林对我们发动突袭,请您务必要当心。”
说罢,这名向导还掏出一张简易地图,并向安德烈指明了敌军可能会利用的一条小道。
峡谷城乃是该郡人口最为集中的地区,大部分树林都遭到了砍伐,留下来的树林多是人为栽种的次生林,树木相对稀疏。
“伯爵大人,如果我们继续向西前进,那么敌人极有可能绕到我们的后方,并攻击位于后方的辎重车队。”察觉到敌人的意图后,中年向导的脸色顿时凝重起来。
安德烈仔细看了眼地图,而后望向来报信的侦查轻骑,问道:“敌军距离我们还有多远?”
这名轻骑兵脸色难堪地回道:“不会超过十公里,且敌军速度非常快。”
以轻骑兵的优越机动性,就这么点距离,让排成长列的步兵临时结阵已经来不及了。
况且这条狭窄的林间小道也不适合步兵军团的展开。
“集合所有骑兵,命令全军做好战斗准备,继续前进!告诉两个辎重大队,一旦碰到敌军的袭击,只需稍稍抵抗就可以了,尽快撤入道路南端较为茂密的树林,听到集合的号角声后再重新集结。”安德烈没有过多迟疑,直接下达了多条明确指令。
他跟着林恩当过好几年的马匪,很清楚马匪们的作战习惯。
此时此刻,敌军肯定正在全力加速,不会给己方从容结阵的时间。
虽然敌军都是草地领的贵族,可这世界上就没有起错的外号,马匪贵族那也是马匪。
因此安德烈打算将计就计,就让敌军来攻击他的后方辎重车队。
他相信自己亲手训练出来的士兵,哪怕遭遇敌军突袭,也能维持住最基本的作战序列。
“要继续前进吗?这不妥吧?伯爵大人!”向导脸色都吓白了。
“我现在是这支部队的指挥官,一切都由我说了算,你要再发出噪音,我就割了你的舌头!”安德烈只是抽出了一小截长剑,就让向导乖乖闭上了嘴。
当了几年的军官,安德烈的性子的确稍有收敛,可【暴躁】的底色从未变过,也正是靠着这个暴脾气与手中的马鞭,他才能将一波又一波的新兵都操练得服服帖帖。
在安德烈的命令下,三千多名士兵全都做好了战斗准备。
顺带一提,这些士兵早在离开营寨前就都披上了锁子甲,换言之他们是穿着甲胄在十一月的寒冷树林中行军。
弊端么自然是会拖慢行军速度,好处则是随时都可以进入战斗状态,不会出现被骑兵一冲就垮的糟糕局面。
包括教官大队在内,七个五百人大队继续有条不紊地向西行进,只是每一名士兵都握紧了手中的武器。
......
位于队伍中间的康拉德已经能够看到道路尽头的白光。
侦察骑兵也带回了最新的军情,敌军的大部队就在前方,而且敌军似乎没有察觉到他们的动向,依然还在林间小道上行军。
“冲锋,冲锋,冲锋!”
那还等什么,冲就完事了!
别说是三千骑兵了,就算五百名骑兵加速冲锋时的声势都非常震撼。
当整整三千骑兵开始再度加速,密集且响亮的马蹄声似乎能踏碎整片森林!
此时,位于林恩军后方的辎重大队已然察觉到了敌军的迫近。
马蹄声从北边的树林中传来,宛如死神的催命鼓点。
但押运马车的新兵们并未惊慌失措,他们按照军团长的指令,开始依托马车构筑起一道简易的防线。
这也算是林恩麾下步兵们的必修课了,《在行军途中遇到骑兵突袭的应对守则》。
冲锋的队列中,草地领的罗伊斯伯爵兴奋地嚎叫道:“看到了看到了,是大篷马车!”
马车往往意味着粮食、货物或者武器装备,是马匪贵族们最为期待的‘盲盒’。
在贵重盲盒的引诱下,草地领的骑兵们将速度提到了极限。
罗伊斯的视线里,道路两侧的树林已经化为一片黑灰色的模糊油画,惟有道路前方的马车能够保持清晰。
霎时间,成百上千的骑兵从树林中杀出,他们抽出腰间的长剑与马刀,嗷嗷叫地冲向排成长列的大篷马车。
马车后方,初上战场的步兵们虽被这番惊人阵势吓到腿软,可军团长的马鞭与责骂显然比敌军更具威慑力。
步兵们握紧了十字弩,坚持射出一轮弩箭,方才在中队长的口哨声中向着南边的树林撤退。
在撤退之前,步兵们还不忘解开马车上的挽绳,让挽马们能够挣脱马车与挽绳的束缚。
而在草地领骑兵的眼里,这几百支弩箭与毛毛细雨也没什么区别,他们或是挥舞兵器格挡,或是举起小圆盾阻拦。
在付出十余人的代价后,骑兵们终于冲到了心心念念的马车旁。
与此同时,两个大队的步兵们已大多逃入南边树林,挽马们则受到惊吓四散逃逸,场面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当草地公爵康拉德抵达战场时,看到的就是正在争抢物资的骑兵们。
只见一名骑兵跳上马车,掀开了马车的篷布,露出了篷布下一只只鼓囊囊的麻袋。
而后他拿起匕首在麻袋上扎了个孔,霎时间,脱粒后的黑麦如水流般从孔洞中流出。
“这车是粮食,是粮食啊!”这名年轻的草地领骑兵顿时激动地跳脚跳手,提起两袋粮食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对于他这种习惯了劫掠的‘马匪’而言,所谓的平分战利品是不存在的,谁先抢到就是谁的。
下一秒,十几名骑兵冲到马车边,每人都扛起了一袋到三袋不等的粮食。
康拉德看到此情此景有些疑惑:“敌军呢?敌军都去哪了?”
“敌军早就跑了,我们刚发起冲锋,敌军的步兵就跟野兔似的窜进了南边的树林里,至于敌军主力部队,这会更是早就跑得不见影子了!”罗伊斯伯爵骑着马来到康拉德身前,同时向他炫耀自己刚刚到手的两柄长剑与一整套精良的锁子甲。
罗伊斯贵为伯爵,自然不屑于去跟普通士兵们哄抢粮食,他的战利品都是昂贵的武器甲胄。
康拉德扫过一帮陷入狂欢的骑兵,皱着眉头吩咐道:“集结士兵,继续追击,必须要将敌人的主力部队给击溃才行。”
罗伊斯伯爵同样看向身旁的骑兵们,笑嘻嘻回道:“还追击干嘛?敌军都逃入树林里了,怎么追?而且你看看士兵们现在这样子,也不可能叫他们继续追击,他们都是为了发财来的,你总不能叫他们放下战利品去追击敌人吧?”
正如罗伊斯所言,让马匪们放弃眼前的战利品可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
大伙跟着康拉德来沼地领可不是为了玩命,更不是为了所谓的‘复仇’,大伙的目标从始至终就只有一个,就是赚钱发财。
现在有整整一百辆马车盲盒等着他们去开,还有两三百匹到处跑的挽马等着他们去抓,哪有闲工夫跟着康拉德去追击敌军?
一整车的粮食在寒冬价值超过十枚金盾,一匹强壮挽马则值至少两枚金盾,这可都是亮闪闪的金币啊。
况且敌军很上道,主动丢弃辎重逃跑,再去追击岂不是坏了道上的规矩?
正所谓穷寇莫追,你继续追下去不就是要跟人家拼命吗?
拼命还怎么赚钱发财?
此时此刻此地,康拉德已经基本失去了对这支骑兵部队的控制权,就连他身边的百余名亲兵也蠢蠢欲动,想要下场分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