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不是衣服吗。”
祖宗借着理由,在后裔耳边嘶吼。
“你会只穿胸毛出门吗。”
可我没胸毛……说来也挺奇怪,明明部落里比我小几岁的男孩胸毛都比熊都要茂密了,我却连胡子都没长几根。
卡斯纳闷解下兽皮缝制的大褂,递给嗷呜小姐,却发现她只是手里抓着衣服,没有下一步举动。
“蠢小子,狼人的爪子不能像猫一样伸进肉垫,给她穿上。”
第5章 :祖宗想吃地精
跳进一处深不见底的幽邃峡谷,任何明智的人都不会轻易做出尝试。
悬崖两侧林立突起的碎石,好似一根根竹笋扎在岩石上,锋利带刺的毛边时刻在述说一个真理试试就逝世。
卡斯沉思了一会,认为需要想个靠谱的计划,就算峡谷看不到的底部是出口,也需要考虑一点安全问题。
况且嗷呜小姐可靠吗?她不会是想哄骗我跳下去,重获自由吧。
嗯……这有很大的可能。
他摩挲没几根胡须的下巴,却见到站在两米外的嗷呜小姐,从皮大褂里露出的毛茸茸脑袋正歪着头,好奇看着自己。
“嗷呜~”
“你知道的,其实我并非害怕,只是有点犹豫……跳下去之后还能有具全尸吗?”
“嗷呜~”嗷呜小姐清脆叫唤一声,双腿绷紧一跃而下,在重力的作用下化成黑影,消失在峡谷朦胧的黑暗中。
祖宗不失时机嘲讽:“连个小姑娘都不如,真丢我们氏族的脸。”
卡斯撇撇嘴,将肩头唠叨的祖宗握住,奋力往峡谷裂隙扔去,只听见莫尔斯悠长的惨叫声响起。
“别,我不会飞啊!救救我!”
真丢人。
卡斯也不再犹豫,有时瞎琢磨不妨相信一次荒诞的办法,他有种预感,在遗忘草原待的时间越久,情况会越复杂。
他一跃跳下,嘴里高呼:
“老子飞起来了!”
…………
粗壮坚挺的橡树笼罩大地,长至膝盖的花草与灌木生机盎然,浓郁水汽凝聚在人类的眉头,化作水滴落在湿润的土地上。
潺潺流水声吸引了卡斯的注意,几只在林间快速穿行的黑影让他有所警觉,他手中的木棍静悄悄对准骚动不止的树冠。
啃咬坚果的松鼠似乎察觉到危险,叽叽喳喳跳起越过树冠之间的缝隙,不一会功夫便消失在人类视野中,林地又恢复死一般的寂静。
这是个不错的地方,环境优美,生机盎然,像是一座只会在梦里出现的世外桃源。
但问题是,我迷路了……
“好了,咱们应该考虑等会吃什么的问题,你知道的,铁骨即便死后依然在瓦格哈的宫殿里用弯角豪饮烈酒。”
祖宗依然是一幅没心没肺的模样,在卡斯肩头蹦个不停。
“嗷呜~”狼人小姐十分赞同这句话,他们已经在繁茂的森林里行走一天了,是时候找个地方休息吃些东西了。
莫尔斯很高兴,头骨蹦到卡斯脑袋上,压住那头橙红如火的短发:
“我刚才见到地精的踪迹,咱们的晚饭就是他们了,可惜老莫尔斯没了手,否则真要让你们尝尝老子得意的活烤地精大餐。
先把这些小家伙绑住,用刀子割开手腕的血管,放血的同时把内脏掏干净,往里面放上松茸、盐巴和迷迭香,在它咽最后一口气之前放进烤炉,猛火烤一个小时,就能吃到鲜嫩可口的地精肉了。
我特别喜欢吃他们的手,虽然肉很少,但筋多骨脆,吃下去很有嚼劲。”
显然嗷呜小姐是只小馋猫,听着莫尔斯的独家地精烹饪食谱,嘴里流出哈喇子,肚皮响起咕咕的声音。
“嗷呜~”
“我拒绝。”卡斯打断两人的交流,他无法接受吃地精……
地精又被称之为哥布林,与他上辈子刻板印象中四处繁衍的哥布林不同,悲恸山脉的哥布林十分稀少。
因为悲恸山脉的资源很匮乏,这片位于极北区域的高山约等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与青藏高原的结合,荒凉无垠的环境让食物变得弥足珍贵。
而这也导致哥布林被彪悍的瑞什曼人认为是一种食物,因其群居的特性能轻松连老带小一起抓到,几度接近灭绝。
最后还是睿智的大萨满宣告一项重要的神谕,在遭遇哥布林时,不允许捕捉幼年的哥布林。
要可持续性竭泽而渔,不能一次杀光,否则冬天去哪找应急口粮。
在穿越的第二天,卡斯吃到一块混在牛肉和羊肉里的奇怪肉瘤,口味有些怪,带着点酸涩。
他无法接受吃一种类人智慧生命的事实,至少在尚有选择前……不能。
“为什么?你还在为那块地精肉感到恶心吗,真是让人无法理解的蠢小子。”莫尔斯叹了口气,像个长辈一样语重心长教训:
“我们那个年代啊,生活条件可比你们苦多了,吃肉都是种奢侈,每天就是在洞穴里找些地衣、苔藓吃……”
嗷呜小姐极为认真倾听莫尔斯对过去的回忆,不停点头的动作极为传神,如果手里有本子和笔,她肯定会记下祖宗的教诲。
“我看到了野猪的足迹,嗷呜小姐,你是想吃臭烘烘的哥布林,还是香喷喷的野猪?”
嗷呜小姐目光来回在卡斯与莫尔斯之间徘徊,她看到两道灼灼逼人的目光,必须现在就做出一个选择。
她毛茸茸的三角耳朵耸下,有些丧气嚎叫:“呜~”
卡斯脸上流露胜利的得意笑容,这才是正确的选择,地精肉?狗都不吃。
莫尔斯不屑往地上吐了口不存在的唾沫:“她是你老婆,肯定会听你的,野猪有什么好的,一身骚味。”
“闭嘴,否则我往你嘴里塞上一坨地精拉的屎,在其他老东西面前永远抬不起头。”
唠叨的祖宗漫骂个不停,卡斯弯腰在地里挖了块潮湿的泥土,把空荡荡的颅骨填满。
他冲着一旁的嗷呜小姐点头,指着传出潺潺流水声的方向:
“往左边赶,我堵住它的退路。”
嗷呜小姐握拳点头,给了卡斯一个你放心的眼神。
简单的交流,在见到一只肥硕野猪后很快奏效,嗷呜小姐从茂密的灌木丛中扑出,仿佛月光掠过这片寂静的土地。
野猪哼哼直叫,却没有一点躲避狼人的念头,肥硕身体向前奔跑,低头亮出两颗锋利的獠牙,竟是想直接撞死狼人。
猪突猛进的野兽速度很快,不过几步就踏过浅溪,与狼人迎面撞上。
嗷呜小姐可能缺乏战斗的经验,狼人强悍的身体足以强行顶住野猪的冲刺,或是落地闪避,用利爪反击,轻易抹掉它的脖子。
但她却选择在扑击途中扭动身体,想昂起翻滚好似耍杂技般躲开野猪的獠牙冲刺。
没有着力点,让她的扭动有些缓慢,腹部即将被野猪的獠牙刺穿。
一颗“流星”自灌木丛中滑过,带着骨粉和咒骂,砸中野猪的脑袋。
她往灌木丛中看去,发现卡斯正拿着一根粗大木棍慢慢靠近,嘴里碎碎念叨:
“看来是我高估你了……嗷呜小姐,你在遗忘草原抓到过一只羊吗。
就算是部落里刚训练没多久的猎犬,见到你僵硬的动作,都能自豪称呼自己是位狩猎大师了。”
第6章 :烤肉很烫嘴
夜幕笼罩的森林里,临时搭建的营地,卡斯正在和石头较劲。
作为一名成熟的瑞什曼人,他对于如何制造石器极为陌生。
只能根据经验和祖宗唠叨的言语,手动做一把能切开野猪厚重毛皮的石刀。
“先把石头放在坚硬的石基上,用另一块石头敲击边缘……”
手里捏着锥形的石英岩,卡斯按照祖宗的说法,砸在放于地基上的另一块石英岩边缘。
可能是用力过猛,也可能是石英岩有些脆弱,两块石头在蛮子的力量下撞到一起,发出响彻整座森林的铿锵响动,变成细小的碎石。
“看来我不适合做精细的活。”卡斯挑眉,对这结果并不意外。
即便是在以强健体魄著称的瑞什曼人之中,他也算得上极为彪悍的一类,被誉为能继承氏族荣誉的天生战士。
刚穿越没几天,还不太适应强悍的身体,干精细活无法准确判断力度。
“我……”祖宗无语叹气,越发对蠢小子感到无奈。
“嗷呜~”嗷呜小姐在催促快开饭,粉色的眼睛染上饥饿的红光,如果不是卡斯止住她吃生肉,已经是抛开野猪的胸膛大快朵颐了。
“好吧,也只有这样了……”卡斯摆手招呼嗷呜小姐过来,他已经大致猜出了。
嗷呜小姐在变成狼人之前,很可能是某个氏族长的女儿,没干过体力活。
否则不会连给动物剥皮都极为陌生,锋利爪子在野猪脑袋凿出几道血洞。
嗷呜小姐乖巧坐在卡斯面前,经过一天的接触,她已经不会在对视时低下头了。
只是在与那双冰蓝眼睛对视时,粉色眸子偶尔会有所逃避。
“伸手。”
“嗷~”
她乖巧伸出手,见到那只粗糙手掌一点点靠近,与她覆满银白绒毛的手臂即将接触时,又猛然收回。
卡斯敏锐察觉到嗷呜小姐眼里闪过的恐惧,他能猜出身负诅咒的狼人,其实不想与人产生接触。
他嘴里安慰道:“我是你……该死,真不想说这种话。我是你名义上的丈夫,假设有一天我们必须接受这样的命运,难道连互相触碰的勇气都没有吗。”
嗷呜小姐缩在怀里的手,犹豫探出几次,她似乎认可这番话,却依然顾虑着一些东西。
已失去耐烦心的卡斯,抓住嗷呜小姐的手腕,像是教小孩用筷子,用她锋利的爪子破开野猪厚重的毛皮。
野猪皮是用途广泛的原料,其坚韧耐磨的特性能制成皮甲,鞣制后也能做成御寒的外套或靴子。
他不想浪费一张珍贵的皮子,把嗷呜小姐的手爪当刀具使用时,全身心投入到皮与肉的分割中。
狼人的爪子很锋利,他握着嗷呜小姐的手腕,先在野猪后腿膝盖处划出一道切口,撇断碍事的小腿。
沿着膝盖切出的缺口一路向着腹部划过,在鬼门处剜出一道圆环,利爪切至另一条腿。
第一个步骤结束,他脚踩野猪的后背,双手小心捏住毛皮边缘一点点往下拉扯。
遇到筋膜与脂肪,下意识握住嗷呜小姐的手指,像是手里捏着一把小刀轻轻划开,不一会功夫就把难处理的腿和腹部弄好了。
将猪头割下,双手用力,哗啦一声沉闷的响声,扯开筋膜与皮瓣,一张完成的野猪毛皮已是捏在手里。
有了嗷呜小姐的帮助,剩下的分解部分自然变得格外简单。
卡斯很熟练地将一条后肢切成巴掌长的肉片,用捡来的树枝串上,插在围绕篝火堆砌的石头缝隙中,等待时间将原料加工成美味的食物。
任何试图把整只猪腿放在篝火烤的举动,只能说是愚蠢,结果只会是表皮焦黑,内部还是半生不熟的状态。
食物的香味随着脂肪变成油脂滴在石头上的滋滋声飘出,表皮已烤得焦黄的猪肉串,让嗷呜小姐的口水在胸前形成一道瀑布。
她几次伸手想吃肉,却被卡斯一巴掌打回来:“猪肉有寄生虫,必须熟透了才能吃。”
她不知道寄生虫是什么,但卡斯从工具袋里拿出的灰白结晶,却记得很清楚。
盐!能让食物变得更美味的奇妙之物。
嗷呜小姐的尾巴在背后摇晃成电风扇,迫不及待想要品尝许久没吃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