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金刚神力开始纵横诸天 第573节

  他自认为是东瀛霸主,欲要争夺天下的绝世枭雄。可哪知竟被一个女子打得节节败退,当真是奇耻大辱!

  当!

  红袖挑开来刀,小眉毛一动,不耐烦地喝道:“叫个毛啊!”话音方落,刀芒如长电裂空,一闪而没。

  “救我!”武藏森两眼发直,惊恐大叫。

  “噔噔噔!”

  大日宗果足不点地,掌中磷光忽明忽暗,明如虹霓,暗如秋水,呼的竟一掌打中小叫花后背!

  与此同时,天上大雨忽被月魅凫以无俦气功吸引,大喝一声:“气海无涯!”

  双手向下一挥,漫天大雨涌向小叫花,密密麻麻,莫可胜数。

  眨眼间,掌力和气劲纷纷击中了这个红衣女子,正待爆发。

  突然!

  二人手上一空,俱都面色狂变,齐声惊呼:“化气为形?!”

  呼~!

  红袖诡异一笑,身子悄然化作一股血色烟气,随风一卷,消散无踪,独留遗音袅袅。

  “别高兴太早,等俺出关再收拾你们嗷!”

  其时黑云如墨,雨落如瀑,沉沉夜色如铅似铁,低低压在天地间。

  大日宗果和月魅凫卓立雨中,神色阴沉,怒火中烧。

  “可恶!”

  “任红袖,你该死!”

  武藏森强一个翻身,跳了起来,全身血刺呼啦,鲜血汹涌而出。

  他伸手揩下身上的血,吐舌舔尽,狞声道:“很好,很好。”他喉头被砸了拳,说话时瓮声瓮气。

  月魅凫眯眼咧嘴,冷笑道:“一刀仙就如此恐怖,那剑神又该厉害到什么地步?”

  大日宗果没说话,而是微微瞥了老妪一眼,心道:“看来,我得提前将她弟子的功力吸收,成就‘寂灭凶亡’的最高境界!”

  正当三人各怀鬼胎,陷入沉默之时。

  !

  天地骤然染上一层血色!

  魔刀“烛花红”又来啦!

  这一缕无法形容的血色刀光,仿佛破开虚空,蜿蜒游荡,将连绵雨幕齐腰斩断。

  刀芒过处,周遭百丈之内惨叫骤起,血光腾空,无数头颅冲天而起,仿佛绽放的烟花!

  “这是~”

  武藏森面色骤然一白,“我的‘两百旗本’!死了,全死了?”

  这“两百旗本”,原本是为了围剿无名,可哪知竟被一道不知从何而来的刀光,俱都枭首!

  (ps:原著里“两百旗本”是为对付聂风而训练,嗯,还真有奇效。这里改成了无名,反正他俩实战都很拉胯。)

第511章 一路向北

  红袖戏耍隐剑流二人五日后。

  韶扬和小叫花一个恢复完好、一个破关而出。

  约定好去扶余国的时间,也已经到了。

  三人收拾细软,驾着驴车,滚滚和胖虎一左一右跟随,前往蓬莱港,欲要坐船出海。

  三兽吃了“无极仙丹”喝了龙血,愈发神异。

  白毛驴身雪白无一丝杂毛,甚至鳞片隐隐,散发七彩颜色,任韶扬曾笑言:“这夯货若是头插独角,只怕就能装独角兽嘞!”

  正是因为白毛驴神骏无比,在凤溪村可谓是左拥右抱,骑遍了小母马,人称“凤溪第一种驴”,生活乐无边。

  胖虎则越来越胖,越来越狗狗祟祟了,它仗着这门本事,日日潜入厨房偷肉。被小叫花逮住吊起来揍时,便嗷嗷惨叫,肥肉乱颤,一副可怜相,翌日却依旧故态复萌。

  滚滚更厉害,如今身子立起来和红袖差不多高,圆耳圆眼仓鼠脸,漂亮可爱至极,天天带着斗笠,叼着黄精,扛着镔铁鱼竿。

  这货看着可爱,实则心眼儿最多,是三兽里面的猫头军师。干坏事、恶作剧,都是它指挥,让胖虎或者驴哥去做,自己稳坐钓鱼台。

  在凤溪村这十二年,三兽的名号也传了出来,谁都知道三凶养的宠物也跟别人不一样。

  甚至聂风曾笑言:“这仨兽,除了胖虎,其他俩都未必在我之下呢!”

  众人哄堂大笑,三兽之名愈发响亮。

  “瘸子。”

  红袖从车内探出脑袋,叫了声。

  “咋啦?”任韶扬吃着山楂糕,头也不回道。

  “咱们帮圣王解决诅咒,真的是好事么?”

  任韶扬回头笑道:“为啥这么问?”

  红袖轻声道:“三天前,圣王在‘方铁书斋’杀了一个老教习。”然后她将当日所发生的事,一点点地讲了出来。

  任韶扬道:“你咋想的呢?”

  “我不知道。”红袖摇头道,“解决了诅咒后,圣王一定会入侵中原,甚至改朝换代.”

  “若是他得了天下。”任韶扬想了想,说道,“你觉得会比现在差嘛?”

  红袖道:“圣王不是君子,却是个合格的帝王,只是.”

  “唔,你担心他将百姓视为猪狗?”

  “有这个担心。”

  任韶扬笑道:“担心甚么?这本就是事实。”

  “啥意思?”

  “这个世道,无论谁成了皇帝,看待百姓无非两种:一种是视为需要好生看管的牲口,另一种是视为可以随意宰杀的猪羊。本质上,并无不同。”

  红袖蹙眉道:“可太祖爷他”

  任韶扬轻笑:“老朱将天下视为朱家私产,百姓是田里的庄稼,百官是看管庄稼的佃户,有变化吗?”

  定安从车顶探出头来:“太祖爷岂不是杀了神龙,又成了神龙?”

  任韶扬叹了口气:“谁会背叛自己的阶级?”

  红袖有些丧气地说道:“真没意思。”

  定安搔搔头:“是啊,挺没意思的。”

  “太阳底下没新鲜事。”任韶扬笑道,“可万事万物也会发展,只是很少一帆风顺。但是吧,有一丝一毫的进步,就是好的。”

  “比如圣王若是坐拥天下。”红袖道,“至少比现在强?”

  任韶扬道:“至少,不会跟现在一样懦弱。”

  三人一路闲聊,走了半天,来到蓬莱港。

  却见江岸上一艘大船泊定。

  船头一青衣书生头戴儒冠,背着口长剑,对三人躬身施礼。

  其人敛衣礼成,朗声道:“见过剑神,一刀仙,刀皇前辈!”

  三人下车,拱手应过。

  书生又拜一遍,笑道:“子路奉国主圣王之命,特来此地,渡三位前辈去往扶余。”

  任韶扬笑了笑,看着他:“就是你写的信?”

  子路神色如常:“是我。”

  “圣王在‘方铁书斋’所作所为,武藏森的小动作,还有隐剑流等人藏身处,都是你告知的?”

  子路笑道:“国主要求,子路照做而已。”

  任韶扬一叹:“好个圣王,还真是个人物。”

  子路引众人上船:“国主雄才大略,被剑神如此称颂,他必然高兴的紧。”

  任韶扬哈哈一笑,走上舷梯,忽然他又看了书生一眼:“你是慕应雄的徒弟?”

  子路瞠目结舌,讷讷难言。

  他是慕应雄徒弟的事情,就连圣王都不知道,剑神何处得知?

  任韶扬笑了笑,大踏步走上海船:“我曾和你师父决过剑,很熟悉他身上的剑意。”

  子路看着三人的背影,缓缓吐了口气:“名不虚传啊。”

  风帆升起,船离口岸。

  驶出老远,便见陆地尽成黛影,风声呜呜,仿佛不尽的哭声。

  任韶扬立在船头,眼望夕阳,神色平静。

  子路走了上来,恭声道:“任剑神,扶余道远,得三日路程。如今酒菜已备好,您看是否合口味,若是不喜,咱们随时撤换。”

  任韶扬一笑,随他进舱。

  就见红袖和定安已经左手鸡腿右手蟹钳,吃得不亦乐乎。眼看白袍进来,嚷嚷要一同喝酒。

  任韶扬捂额一叹,便撸起袖子加入其中。

  子路是个妙人,在一旁候着,甚是贤惠着心。

  酒过三巡,恐三人闲时不喜,他便走到窗边坐下,撩琴一抚,当真是余音绕梁,很有些自在孤清。

  韶扬以琴音佐酒,听罢抚掌笑道:“有趣,有趣!圣王门下,都是这般风流?”

  子路躬身一谢,却道:“任剑神谬赞!子路学艺不精,尚不及国主万一。”

  任韶扬摇摇头,笑道:“谦虚了。”

  子路微微一笑,顿了顿,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任剑神以‘谐天律’名震寰宇,于音律一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能否为子路的琴声,指点一二?”

  任韶扬洒然一笑,说道:“你的琴声,音律准确、法度精严,纵不刻意为之,也自有一股雍容气度。唔,演奏宫廷雅乐,是极好的。”

  子路一愣,说道:“只是宫廷雅乐?”

  “子路啊,可曾听过‘道是无情却有情’?”

  子路皱眉道:“什么意思?”

  “器无情,人有心。”任韶扬闲闲道,“技可近道,道却需由心。你的琴声被困在规矩里,失了本心。等你真正为情所困,为理所缚,再能破茧而出时,琴中自有情意,也自有天地。”

  白袍瞥了子路一眼,“剑道亦然。”

  子路呆了半响,咳嗽一声,干笑道:“多谢剑神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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