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对方,在手持证据的情况下,却从头到尾都不反驳精神病法例、博取同情呢。
原来......
你也要用啊!
范贺一双眸子,死死盯着徐德。
‘哪有人这样打官司的!!!’
.....
.....
ps:今天有加更,下章写完这次庭审。
现在手指有点倦,像是没力气控制不住,得先休息一下。
第四章五点左右应该能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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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宣布!还是不够啊!【月票加更!】
徐德是一个高尚的人,是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也是一个尊重对手的人。
更是一个守法的公民,做事也向来都合法合规!
所以。
这次庭审,他所做出的一切辩护...都是合法的!
但很明显。
范贺不这么认为。
“精神鉴定报告!?”
代理人席位上。
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范贺,脸上流露出错愕神情,整个人陷入到凌乱阶段。
对方掏出了精神鉴定?
鉴定谁?刘国富吗?
理论上这样没错。
毕竟,如果范贺是徐德的话,在被告人张月已经将刘国富关于自身精神病的状况说出,并且已经录音。
那么,范贺百分百会针对对方的病症进行调查。
只要打掉精神病,那案件就能胜七成!
所以,开庭前,还没收到鉴定申请时,范贺还嘲讽对方,认为这就是个偏僻的无能律师。
但眼下......
什么叫你做了鉴定报告?
什么叫你是给被告人做了个鉴定报告!?
什么又叫,你认为你的被告人,也是精神病,拥有合法、不负刑事责任的豁免权!!?
不对.....
不是这样的。
你应该想办法剥夺掉我的核心辩护法例,然后我们在互相辩诉,之后双方各自拿出证据,要么刘国富没精神病,张大存在一定防卫,要么刘国富有病,张大故意杀人.......
经过焦灼的庭审过程后,再宣判才对啊。
而不是,你看了看我委托人,前一次的辩护方式......
然后眼前一亮。
复制一份给你自己的委托人用!
混蛋,庭审不是这样的,打官司也不是这样打的!!!
“这...这......”
“精神分裂.......”
范贺震惊了,他瞪大眼睛,死死盯着徐德手上的那份鉴定报告。
他是个资深律师,经手过精神案件,自然知晓,鉴定报告确实就长这样。
至于......
报告的真假?
这个确实需要在意...但也不需要在意。
为什么?
因为这里是庭审!是四川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法庭!
在这里举假证?不想活了!?
何况......
“范律师,这份申请...好像是提前做的。”
团队里两个律师,左右看了看检察官和法官,随后脸上流露出便秘一样的表情。
闻言。
范贺回过神来,左右看了看。
却发现。
公诉席和审判台,明显是有了点心理预兆,此时虽满脸咋舌不知该如何处理,却明显没质疑来源。
换句话说,这份鉴定报告......
是合法的!存在司法法律效力!可用作庭审直接信息的!
“该死,开庭前你们没检查!?”
范贺气的要骂娘,公用证据,甚至还是铁证,结果他们自己没注意到......
这种低级错误,但凡外传,对团队都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检查了啊,可实在是检查不完啊!”
团队律师欲哭无泪。
“成都上起强奸案、联系受害者、强制医疗区精神档案、联系主治医生、绿森市案件、第九通用综合医院......”
“检查不完啊,没时间啊!”
听到这话,范贺的脸色宛若霓虹灯,五颜六色的变化。
是的。
检查不过来,刘国富牵扯的东西太多了,全查一遍,少说三个月。
而按照自身的战略......
他的计划,是先给予对方压力,期间将刘国富从案子里摘出去。
徐德期间大概率会来调查刘国富的精神病,自己再以此进行拖延,争取到足够的整理时间。
谁承想......
对方压根就没想过驳回刘国富精神病。
而是直接复制粘贴一份!
“咔咔!”
范贺那张紧绷的脸上,后牙槽发出清脆的摩擦声。
......
“尊敬的审判长。”
“这是存在司法效力,经过上级指定,在四川成都,华西医院精神科专家鉴定的精神报告。”
“报告上明确指出,被告人张大,患有较重的精神疾病,即‘精神分裂’!”
审判区中。
整个第一法庭,此时异常安静,静的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唯有被告律师徐德站起身。
他将鉴定报告递给书记员后,便面色淡然,缓缓开口道:
“有关精神分裂。”
“在精神层面,典型症状便是‘幻觉、妄想、思维混乱’。”
“部分患者发病时,会丧失辨认能力,分不清现实和幻觉,无法判断对方行为是普通口角还是恶意伤害,也无法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后果。”
有个冷知识。
那便是,心理疾病、精神病、神经病......
这三个看似类似的东西,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玩意。
甚至,细分下去,多数人会将精神分裂和人格分裂当成一个东西,但实际上也是完全不同的玩意。
而人格分裂,和多重人格分裂,虽有点类似,却也不同。
别的就不提了。
单张大存在的精神分裂......
精神分裂类似于,你感觉自己‘裂开’,字面意义上的那种痛苦的精神意识裂开,大脑不受控制,思绪紊乱。
难以理解的话,可以简单理解成‘疯子’。
一个人疯了,完全感知不到外界的信息,那么...尽管他的肉体做出了行为。
可也不是在主观意念下所为。
所以......
“精神分裂,受刺激后发作,意识和行为会彻底失控。”
“如打人,肢体动作不受主观理智约束......”
“而案发时间段......”
被告席。
徐德淡淡开口,他仿佛宣读诉书一样...尽管他是被告方。
“很巧,被告人张大经受到强刺激,精神病急性发作!”
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