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芳华,从遇见天仙妈开始 第132节

  面对一个潘驴邓小闲般完美、且精力无限的男人。

  她是真的有点顶不住了。

  主要是身体顶不住,腰实在太酸了。

  再这么下去,她怕自己会死在床上。

  中午。

  沈从舟躺在沙发上,看着已经换下居家服,重新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刘晓丽,挑了挑眉:

  “怎么?这才第七天,最后这三天假期,你就坚持不住了吗?不想再跟我过二人世界了?”

  刘晓丽一边对着镜子涂口红,一边嘴硬表示:

  “没有啊,谁说我不愿意了?我只是……只是想请伴舞团的那几个姐妹来家里做客,大家帮了那么大的忙,总得请人家来串串门吧?你别乱想。”

  沈从舟呵呵一笑,也不揭穿她那点小心思。

  “行,那你去吧,路上骑车慢点,注意安全。”

  “知道啦!”

  刘晓丽如蒙大赦,抓起包包就冲出了门。

  总算能从这虽然快乐,但实在太费腰的温柔乡里脱离出来透口气了……

  ……

  很快,下午时分。

  刘晓丽带着被邀请来的5位小姐妹,叽叽喳喳地回到小洋楼。

  姑娘们一进门,就开始感叹。

  虽然结婚那天她们也来参观过,但当时人多眼杂,时间又紧,根本没来得及细看。

  现在,她们手里端着刘晓丽泡的咖啡,一边喝,一边像逛大观园一样,到处在房间里溜达。

  “哇,晓丽,你家这沙发好软啊!”

  “这就是彩色电视机吗?真的有颜色哎~”

  “快看快看!这厨房也太干净了吧!跟电影里演的一样!”

  “晓丽这命太好了……”

  整个小洋楼里,不时传来几人大呼小叫的惊叹声。

  沈从舟坐在楼下的单人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报纸,默默看着,充当一个安静的背景板。

  其实,在某个瞬间,看着这群身段优美的姑娘,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要不要把那个舞蹈,教给这五个人?

  但仔细想想,还是算了。

  太讨打。

  刘晓丽肯定会有意见。

  让她一个人在他面前跳,那是情趣;让一整个宿舍的人在他面前跳,那性质可就变了!

  做人不能太昏君,也不能太贪心。

  这之后,观摩完,会做饭的姐妹就跑去厨房里秀才艺,帮着刘晓丽准备晚饭。

  不会做的,就坐在客厅里嗑瓜子、听录音机里的流行歌曲,或者看画报聊天。

  稍晚一些,大家吃饱喝足,兴致来了。

  有人提议开个家庭舞会。

  于是,把客厅的桌椅一挪,留声机里播放音乐。

  姑娘们两两结对,跳起交谊舞。

  六个妹子,刚好三对。

  沈从舟作为一个大男人,这时候反而插不进去。

  只能在她们跳华尔兹转圈的时候,充当一个被搭肩的人形道具。

  虽然有点无趣,但看着刘晓丽那张开心的笑脸,倒也觉得……

  这样的日子,挺好。

第167章 后悔?

  最后三天一晃而过。

  10月10号,清晨。

  双十寓意十全十美,也是个宜开工的好日子。

  刘晓丽美滋滋地起了个大早。

  哪怕腰还有点酸,她依然哼着歌,站在镜子前换上练功服和外出的衬衫。

  换好后,她在镜子前转了个圈,扣上衬衫的扣子,脸上洋溢着一种“终于解脱了”的快乐。

  在家里荒唐这么多天,这只被圈养的金丝雀,总算可以飞回去上班了。

  对她这种事业心极强的台柱子来说,这也是一种解脱。

  沈从舟侧躺在床上,单手撑头,看着那纤细得仿佛一折就断的腰肢,眉头微皱,忍不住开启了老父亲式的唠叨:

  “哎,我说晓丽同志,以后去了单位食堂,你能不能多打两个肉菜?别老盯着那点青菜叶子啃,你看看你现在瘦的,全身上下没二两肉。”

  “怎么了?瘦点不好吗?跳舞轻盈。”刘晓丽正在扣扣子,头也不回。

  “好个屁。”沈从舟吐槽道,“你知不知道,搂着你睡觉,跟搂着个白骨精似的,全是骨头,一点手感都没有,硌得慌。”

  他煞有介事地补充:“昨天晚上我还做噩梦了,梦见我在跟一副骷髅架子打架,我想锁它喉,结果手一滑,卡它肋骨缝里了……吓得我一身冷汗。”

  “沈从舟!!”

  刘晓丽气急败坏地回头,抓起换下来的睡衣,劈头盖脸地就甩到了他脸上。

  “你才白骨精!你才骷髅架子!我不吃!我这几天都被你喂胖了,腰围都涨了一公分,正想减肥呢,你少管我。”

  说完,她整理好头发,颐指气使地问道:“你送不送我?不送的话,就把这堆衣服给我洗了。”

  “送!必须送!”

  沈从舟一把扯下脸上的睡衣,翻身起床,动作那叫一个利索。

  开玩笑,洗衣服?这辈子都不可能洗衣服的!

  尤其是这种手洗……他再一次在心里狠狠后悔,当初在友谊商店怎么就脑子一抽,忘了买台洗衣机呢?失策,太失策了。

  “要送就赶紧起来,磨磨蹭蹭的。”

  刘晓丽看了一眼手表,“一天天的,就你最闲。”

  沈从舟不乐意了,一边穿裤子一边回怼:“我闲怎么了?我这是凭文化吃饭,我一个月工资七十多,还有上千块的稿费拿,我不闲谁闲?”

  “切!工资高了不起啊?”

  刘晓丽撇撇嘴,一脸的无法理解:“我真搞不懂,国家怎么会养你这样的闲人?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工作?”

  “我以前还以为,你们当大作家的,每天都要挑灯夜战、奋笔疾书写稿子呢,结果这么多天看下来,好嘛,一次都没看见你动过笔,连钢笔盖都没拧开过。”

  “怎么?羡慕了?”沈从舟套上白衬衫,对着镜子照了照。

  “一点都不!”

  刘晓丽坚定地摇头,“都没机会接触人,整天闷在屋里,没事做,好颓废,我要是过这种日子,非得疯了不可。”

  确实,在旁人看来,沈从舟这日子颓废得令人发指。

  但这年头的专业作家,就是这么爽。

  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休息采风。

  几个月憋出几万字,拿的钱比普通工人一年工资还多。

  版权全是自己的,社会地位还贼高,走到哪都被人叫一声老师。

  只要按时交稿,不把出版社编辑急得跳楼,别人就不会轻易来打扰。

  就算来了,也大多是提着礼品嘘寒问暖,生怕把你这尊大神给累着了。

  然而,这种人人羡慕的神仙日子,到了刘晓丽嘴里,却成了不思进取、颓废。

  只能说,这丫头的班味儿太重了。

  从小到大一直在集体里生活、上班,都上成习惯了。

  好不容易休息几天,她反而浑身难受,总想回去上班受虐,仿佛后面有人拿鞭子抽她一样。

  一看就不是个能耐下性子享受清福的人。

  沈从舟摇摇头,看来这富太太改造计划,任重而道远啊……

  ……

  五公里的路程不算远。

  但早高峰的自行车流实在是太壮观了,黑压压的一片,速度根本提不起来。

  沈从舟蹬着那辆载着媳妇的28大杠,在车流里左突右冲,花了足足半小时,才把人送到歌舞剧院门口。

  抵达门口。

  沈从舟单脚撑地,看着跳下车的刘晓丽,把脸凑了过去:“都要分开了,不来个吻别?”

  “吻你个头!”

  刘晓丽看了看四周进进出出的同事,脸一红,嗔怪道:“天天吃,你吃不够啊!也不怕被人看见。”

  说完,她扭过身,马尾辫一甩,施施然地走进大门,连头都没回。

  “好好好!”

  沈从舟在她身后放出狠话,“现在证领了,人到手了,就知道烦我了是吧?行!那你下午自己回来,别想我来接你!”

  刘晓丽脚步一顿,举起手挥了挥:“随便你,你不来接我,我就住单位宿舍,反正那边床位还给我留着呢。”

  “……”

  看着那个潇洒的背影,沈从舟嘴角抽搐。

  这特么的就是婚后生活吗?

  怎么感觉家庭地位直线下降?

  有点后悔结婚了。

  当然是假的。

  要后悔,那也是到了五六十岁有心无力的时候才会后悔。

  虽然凭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大概率这辈子都不会有那个阶段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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