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鸭舌帽压得极低,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至于剩下的大半张脸,则是被一个黑色口罩给严严实实地盖住了。
要不是对方穿着还算正常白色T恤搭配黑色工装裤,方时赫差点以为自己不小心闯错了包间,这里是某个正准备吃饱以后去干票大的银行劫匪。
还没等他开口,那“可疑人物”已经冲他很热情地招起了手,用一个刻意压低的声音招呼了句。
“时赫哥,来了。”
等门在方时赫的身后关上,包间里只剩下两个人时,对方才摘下了脸上的墨镜和口罩。
露出了那张方时赫在电视上已经看过无数次、但真人更扎眼的脸。
“快坐吧,哥。”安东成招呼道。
方时赫走过去,下意识地鞠了个躬。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哎哎哎,没有没有。”安东成赶紧起身回礼,“哥来得刚刚好,点的菜都才刚送上来。”
方时赫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解释道:“这一带我不是很熟,所以来得晚了一点。”
“全怪我,刚才地址说得不够清楚,”安东成自责地说了句,然后拎起一边的水壶,倒了杯大麦茶,双手递过去,“请先喝杯茶吧。”
方时赫接过杯子,指尖传来的热度让他整个人都松弛下来。
“谢谢。”
“别客气。“安东成重新坐下,拿起桌上的剪刀,边熟练地剪着肉片,边笑着说,“这家店我之前和TONY他们来过两次,五花肉特别地道。哥你等着,我先把肉处理一下。“
“我自己来就行了。”方时赫忙说。
“没事,你来之前我已经吃了点东西垫底,不然空腹喝酒容易醉,”安东成又将剪下来的肉片摊在炉子上,烤了起来,笑着说,“现在动一下,正好当做消食。哥你也先吃点肉,咱们边吃边聊。”
看着安东成的动作,方时赫心里突然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怪不得他认识的所有人都会对安东成交口称赞。
明明是现在最炙手可热、最光芒万丈的TOP偶像,此刻却一点儿架子都没有,就像个普通的邻家弟弟一般,在悉心地为他烤着肉。
真诚、体贴。
这样的孩子,谁能不喜欢呢?
反正他是办不到的。
“好了。“
肉片微微卷起,边缘泛出诱人的焦褐色。
安东成用筷子夹起几片,放进铺好的生菜叶里,加了点蒜片和辣椒酱,然后连碟子一起递过来。
“来,哥你尝尝!“
方时赫咬了一口。
肉汁在舌尖炸开,油脂的香、炭火的焦、蒜片的辣,层次分明。
“怎么样?”安东成很期待地看着他。
“嗯,确实好吃。”方时赫由衷地说。
“那就行。“安东成又给两人各倒了杯烧酒,举起了自己的那一杯,“来,哥,我敬你。”
方时赫连忙端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
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对了,时赫哥。“安东成夹了几片烤好的肉放进方时赫的碟子里,用一种闲聊般的语气开口问道,“你玩音乐多久了?”
方时赫愣了一下。
“嗯,从初中的时候就开始了吧……”他抿了口酒,开口:“小时候我不爱运动,也不爱社交,整天宅在家里看书、看动漫什么的。”
“宅男?”安东成促狭地说了句。
“……差不多吧。”方时赫有点不好意思,“我爸妈担心我性格太孤僻,特意给我买了把古典吉他,想让我学个特长,跟同学有一点共同话题。”
安东成似乎很感兴趣,追问道,“是吗?后来呢?”
“后来啊,”方时赫回忆着,笑笑,“就是那把吉他让我喜欢上了音乐。”
安东成继续烤着肉,“啊,所以哥是因为一把吉他入的坑?”
“对。”方时赫点头,“我从古典吉他入门,很快就不满足了,开始研究电吉他。中学的时候,我和几个朋友组了个重金属乐队,彻底沉迷进去了。”
“重金属?”安东成的语气兴奋了,“哥你还玩重金属啊?那你比较喜欢哪个乐队?枪炮与玫瑰?涅?还是咱们半岛的野菊花、全仁权?”
方时赫愣了一下。
怎么,安东成竟然对重金属的乐队这么了解?
“我……我比较喜欢涅。”
“涅!这么巧,我也是更喜欢他们!”
安东成笑着说:“他们的曲风太迷人了那种大道至简的感觉,技巧到了极致,然后返璞归真,还有那种极度压抑后的爆发感觉,那种不完美的真实感……”
说到这里,安东成蓦地一顿,像是才反应过来。
“抱歉啊哥,我也很喜欢摇滚,说到摇滚就控制不住,话就多了起来。”
方时赫的心跳突然漏了一拍。
安东成说的每一个字,都几乎和他的感觉不谋而合。
他忍不住问:“那你最喜欢他们的哪首歌?”
“代表作《Smells Like Teen Spirit》肯定不能少,但我还喜欢《Come As You Are》和《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特别是93年的那场不插电演唱会上的版本……”
方时赫心脏都开始狂跳了。
在半岛,摇滚属于小众中的小众。
小众到什么程度呢?
就是一个乐队出了张专辑,如果卖出了五千张,那放在摇滚圈里,就已经可以算得上“大卖”了。
高中时,他为了组乐队,找遍整个学校才好不容易凑足了人。
没想到安东成竟然也喜欢摇滚,而且品位和他极为接近!
“没错,”他忍不住接话,“那场演唱会我听了不下一百遍。”
“我也是,那张光盘都看坏了。”
几杯烧酒下肚,方时赫的脸颊开始泛红,眼神也变得有些迷离。
他感到身体轻飘飘的。
但脑子却异常清醒。
他和安东成越谈越投机。
从涅聊到枪炮与玫瑰,从枪炮与玫瑰聊到半岛的地下音乐圈,从地下音乐圈聊到主流市场的困境……
他感觉自己从没遇到过这么投缘的人。
简直是命定的知音。
就算是朴振英,也比不上。
朴振英喜欢的是黑人灵魂乐,是R&B。
而他,最爱的是摇滚。
每次听到他在听的摇滚歌曲,朴振英都会捂住耳朵,表情和语气都很夸张地说:“哎一古,这种吵吵闹闹的音乐,我真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喜欢呢?”
方时赫知道朴振英是在开玩笑。
但他还是不太喜欢听到这样的话。
有那么一两次,他也很小心地对朴振英表示过,他很喜欢摇滚。
但朴振英不知道是不是没注意,还是觉得没关系,总之下一次,还是会这样说。
无奈之下,他也只能随朴振英去了。
上大学的这几年,他一直活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
一个人虽然很好,可偶尔……
方时赫还是会感觉到有一点点孤寂。
直到这一刻。
他才突然有了一种被真正看到的惊喜。
第316章 其实……我和简美妍在交往。
接着,方时赫继续讲了下去。
他迷上了音乐,想成为音乐人。
但他是京畿高中的尖子生,父母坚决反对他走音乐路,要求他必须专心考大学。
作为听话的模范生,他一度暂时放下了音乐,全力备考,最终以人文学部第二名的成绩考上汉城大学美学系,兑现了对父母的承诺。
也正是因为考上了名校,父母才松口,允许他“课余时间玩音乐”考上汉城大学,才是他能正式做音乐的前提。
但两年前,当他提出毕业后不想按照父母的安排考公务员,而是继续做音乐时,父母再次坚决反对,甚至威胁要断绝关系。
但这一次方时赫没有妥协,他搬出了家,甚至连一件衣服都没有带走,发誓一定要在音乐上有所成就。
安东成看着眼前这个有些微胖的年轻人,心中不禁有些感慨。
前世的方时赫,是那个在商场上杀伐果断、甚至有些冷酷的娱乐大鳄,而此刻坐在他对面的,不过是一个刚刚走出象牙塔、满怀抱负却又处处碰壁的文艺青年。
两人边闲聊,边吃着烤肉喝着烧酒。
方时赫没注意安东成每次举杯,都只是浅浅地抿一小口,而他自己,只要一激动,就会仰头喝上一大口。
而等他的杯子一空,安东成就很自然地继续给他倒上。
前世,他是从方时赫的某个访谈中,知道了他从小就喜欢摇滚。
当时他还感慨,真没想到这个肥头大耳、精明算计的黑心方,内心居然还住着一个想要砸碎吉他的摇滚少年啊。
至于他会喜欢涅,也是安东成推测的。
这几年在半岛最火的欧美重金属乐队,就是枪花和涅。
而比起过度华丽强硬的枪花,涅那种颓废真实、绵里藏针的风格,应该更符合方时赫这种内心敏感的文青审美。
一般来说,喜欢摇滚的人,往往不屑于主流价值观,所以比起金钱权利,可能更在意那些虚无缥缈的理想、自我、灵魂共鸣。而且往往会有一段不被理解、不被认可、不被允许做自己的时期。
说白了,多数就是不得志的理想主义者。
眼见火候差不多了,安东成就用一种不经意的语气又问:“对了,哥最近在忙什么,有写新歌吗?”
“没有,”方时赫微醺地说,“我在给一个小公司做制作人,帮他们的女团制作出道专辑。”
“制作人?”安东成惊讶道,“那是整张专辑的灵魂人物啊!哥,这太利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