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都拿着枪,小心翼翼的往前摩挲。
哈立德走在最前面,走了十多分钟,终于在一块凸起的岩石后,他追踪到那群北山羊的踪迹。
“那里!”
姜明阳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前方的缓坡上,有十几只北山羊正在雪地里刨食。
这群北山羊中,有的头顶一对巨大的羊角,像一柄弯刀,起码有一米长,应该是雄性。
它们长着一身灰白色的毛,下颌有一撮很长的黑色胡须,体重起码一百公斤。
“我们只要一头就够了,你们谁来打?”哈立德回头小声问。
他这话显然是在问姜明阳和张兵,把射击的机会让给两位客人。
后面还要赶很远的路,打多了也不好带,所以他提出只打一头。
姜明阳估算了一下距离,应该不到120米,这个距离也被称为“甜点距离”。
他从肩膀上取下那把56式,搓了搓手道:“我来吧。”
上次跟张大勇去打猎,就起初打狍子的时候开了一枪,还没找到那种感觉。
“行,你来。”张兵往旁边挪了挪,让开些位置。
姜明阳端起枪,把枪托抵在肩上。
这个射击角度很好,居高临下。
而且面前有一块岩石,刚好将他们隐藏,不用担心暴露,有着充足的时间调整。
他深吸一口气,选中射击目标后,缓缓拉动枪栓。
那头公羊正低着头刨雪,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浑然不觉。
姜明阳稳住呼吸,食指搭上扳机。
“砰!”
枪声炸响,羊群四散奔逃。
其中一只公羊明显速度慢了半拍,踉踉跄跄窜出去十几米,一头栽倒在雪地里。
ps:大佬们,求求月票,冲榜的关键时刻!!
第60章 打猞猁1(求求追读!)
“打中了!”张兵兴奋地喊了一声。
四人跑过去,那只公羊还在喘气,身体不停抽搐。
子弹从侧面打进胸口,鲜血已经将地面染红。
哈立德拔出刀,一刀结果了它,夸赞道:“枪法不错!”
姜明阳笑着收起枪。
也就是北山羊体积大,要是换成雪兔啥的,他还真不一定能打中。
“走吧,现在可以去找那头猞猁了。”哈立德收起刀,拖着那头北山羊返回栓马的位置。
他将北山羊绑在马背上,用绳子固定好,四人便再次出发。
穿过山沟时,哈立德指着前方的树林说道:“狍子喜欢在那里过冬,马鹿也经常在那边活动。”
姜明阳暗自记下这处地点。
四人继续往前,又翻过一道山梁,然后钻进一片林子里。
接下来就需要寻找猞猁的踪迹。
这种动物极其善于隐藏,甚至连走路都会踩着其他动物的脚印,堪称来无影去无踪。
“咱们怎么找那头猞猁?”张兵问。
哈立德目光四处搜索:“想直接发现它很困难,它会隐藏自己,我们找它的粪便。”
“猞猁有个特别的习惯,它会去固定的地方排泄,我们只要找到它的粪便,就说明周围是它的领地,可以在附近用这头羊当诱饵,勾引它过来。”
“猞猁的粪便是啥样的?”姜明阳还真不知道。
“狼粪你见过吧?跟狼粪差不多。”
确定寻找目标后,四人骑马在林子里搜寻,这事儿需要充足的耐心,不能急,虽然有方向,但能不能找到还是要看运气。
转了一个多钟头,哈立德忽然勒住马,翻身下来。
他蹲在一棵松树跟前,只见树干上有几道深深的抓痕,从半人高的位置一直划到树根,木头茬子还翻着,看着挺新鲜。
“猞猁的?”姜明阳凑过来问。
这家伙不愧是家猫的远亲,同样喜欢磨爪子。
哈立德面无表情的点头:“对,猞猁的,它在告诉其他动物,这里是它的地盘。”
“这爪子可真够利的。”张兵也探过头来,啧啧称奇。
“是的,猞猁的爪子可以很轻易划开狼的肚子。”
哈立德站起来,牵着马继续往前走。
其余三人也跟在后面,大家都没再出声。
之所以很少有人能打到猞猁,并非是因为它的战斗力有多凶猛,而是这家伙天性谨慎,像个刺客。
遇到体型小的猎物,它会展现出凶残果决的一面;但要是遇到人或者体型更大的动物,它根本不会现身,直接就溜了。
又在附近搜索半晌,哈立德终于在一处灌木后发现了猞猁的卫生间。
那是一堆冻得梆硬的灰褐色粪便,圆柱形,的确很像狼和狗的粪便,上面还有各种颜色的毛发。
“找到了。”哈立德蹲下身,用树枝刨了刨,“是猞猁的,它就在附近。”
不同于家猫会掩埋粪便,猞猁作为顶级捕食者之一,走的恰恰是相反的路线。
它们故意把粪便留在显眼的地方,用气味宣示领地主权。
哈立德观察了一下四周,随即说道:“把马留在这里,我们把那头羊拖去前面等它自己过来。”
四人将马栓在树上,把羊从马背上卸下来。
哈立德和张兵拖着羊,姜明阳和古丽娜拉跟在后面。
“马留在那儿不会有事吧?”姜明阳提醒了一句。
“这附近没有狼群,应该不会有事,我们不走太远,马遇到危险会喊。”哈立德回道。
几人走出一段距离后,哈立德指着左侧那片野蔷薇说道:“待会儿我们就躲到那后面。”
冬天的野蔷薇虽然没有叶子,但那些茂密的枝条上覆盖着厚厚的积雪,能很好的隐藏身形。
哈立德用绳子绑住一只羊腿,将那头北山羊倒挂在一根树干上,随即又用刀在羊身上划了几道口子,血渗出来,顺着毛往下淌。
最后用树枝扫掉附近雪地上的脚印,四人躲藏到灌木丛后。
猞猁白天大多时候都在休息,黄昏和夜间才是它们活动的时间,所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那只猞猁会来吗?”张兵小声嘀咕。
哈立德摇摇头:“不确定,看运气,如果它已经吃饱了,很可能两三天都不会出来活动。”
旁边,姜明阳和古丽娜拉也在小声交流。
不过他们谈论的并非那只猞猁,而是沪市。
昨晚古丽娜拉在故事会中读到一篇背景为沪市的文章,他对文字中描述的车水马龙充满了好奇。
时间缓缓流逝,挂在树上的那头羊终于迎来了第一位食客。
只可惜并非姜明阳等人期待的猞猁,而是一只狐狸。
那是只赤狐,一身棕红色的毛发,尾巴蓬松。
它应该藏在远处观察了一段时间,确定周围没有危险后,才鬼鬼祟祟的朝那只羊靠近。
来到近前,它嗅了嗅地上的血迹,又抬起头四处张望,接着快速爬上树干。
张兵见状,缓缓端起枪,却被旁的哈立德抬手按下,他微微摇头示意不要打。
那头北山羊个头不小,就狐狸那小体格也吃不掉多少肉,没必要开枪。
狐狸是杂食性动物,说白了什么都吃,不过它体型小,不能像狼或者熊那样把整只羊撕开,只有凑近伤口的位置慢慢啃。
这小家伙也不贪心,或者说头脑很清醒。
迅速垫吧几口后,它用牙齿撕扯下一小块肉,叼着就跑,一溜烟消失在案发现场。
就在狐狸走后不久,北山羊又迎来第二位食客。
正是之前姜明阳在老林沟见过的动物,貂熊。
看见这家伙一出现,哈立德瞬间就皱起眉头。
这小玩意儿很恶心,它虽然不会将整头羊吃完,但很可能故意把肉搞臭,这样那头北山羊就没法再引来猞猁了。
“我来!”古丽娜拉端起枪,果断做出决定,要把那头貂熊给打了。
然而,还没等她的准星锁定目标,那头朝着北山羊走去的貂熊忽然停下来,并且瞬间弓起背,龇着牙,喉咙发出低沉的吼声,目光盯着前方。
姜明阳朝着那个方向看去,只见不远处的一棵树上,有团灰褐色的影子正趴在枝杈上。
它的毛色跟树皮差不多,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的很难发现。
终于等来了正主。
第61章 打猞猁2
通常情况下,猞猁和貂熊这两种动物的领地非常接近,甚至有时还会出现重叠的现象。
因为貂熊的食谱里,有61%来自猞猁的猎物,这家伙是个专门捡剩饭的。
大多数时候它两极少同时在一个地方出现,都在刻意的避开对方,谁都不想惹麻烦。
可当两者真的遭遇时,七成是貂熊主动跑,一成是猞猁跑,还有两成是双方要碰一下。
姜明阳眯着眼睛打量那头猞猁,这是他头一回看见活的这玩意儿。
它灰褐的身上长着一圈暗黑斑点,耳朵尖上竖着两撮黑毛,四肢很长,尾巴极其短,看起来像被人用刀切掉了一截。
从体型上来说,貂熊体长不过一米,体重二三十公斤;
而猞猁体长一米三左右,体重能到三四十公斤,要比貂熊大一圈。
不过貂熊的战斗力十分强悍,即便猞猁也不想跟这个皮糙肉厚的家伙硬碰硬,所以双方一直是王不见王。
但今天,因为一头北山羊,两个宿敌还是遭遇了。
古丽娜拉原本已经瞄准了那头貂熊,此刻又慢慢放下枪口,打算先观察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