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 第725节

  不得不说,这也是另外一种『每与刘反,事乃成耳』了。

  但曹魏曾拥九州之地,居天下之中,以大国之重行如此妥协之事。

  而大汉不过区区益州之地,却依旧以法网束下,不知算不算先帝与丞相群臣之间又一种理想与浪漫了。

  毕竟曹魏宽纵之法,对于『一统天下』这事来说,确有其利在,只是未免有几分『我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之感。

  也难怪曹如此痛恨曹丕,就连丧礼都严重缺席。

  彼时曹丧时不临的大不孝大不敬闹得天下皆知。最后曹魏那边的官方口径说,『曹真、陈群、王朗等以暑热固谏』,给曹这位大魏天子找补了一番。

  这宽纵之法也不是曹操的初衷,假若曹操知道曹丕继嗣后会对士族全盘妥协,对自己的政策反攻倒算,恐怕未必会传位给他,而曹丕到了地下恐怕也要被曹操狠狠拷打。

  毕竟打压士族豪强是几位开基之主的共识,而真正贯彻到底的,只有大汉一国而已。

  在丞相严刑峻法、密网束下的治理下,大汉境内已是『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的景象。

  这是《汉科》的功绩。

  可如今也成了它的局限。

  它是一剂猛药,专为益州一州之地的沉疴积弊而配制。

  当大汉的版图还蜷缩在巴山蜀水之间,当北伐大军的粮草全靠蜀中汉中供应,当朝廷的政令可以四通八达数日可至的时候,《汉科》的严刑峻法就是最有效的工具。

  可如今,大汉疆域从一州之地扩展到了益州、关中、陇右、荆州,乃至半壁交州,地广数千里,治下百姓从百万之众增长到了四五百万,政令难以通达,官吏严重不足。

  若仍以治一隅之地的严刑峻法遍施于四方州郡,必然引发动荡。

  因为根据蜀科稍作修改的《荆科》甫一在荆州铺开,郡县官吏阳奉阴违,百姓枉屈怨怼的局面就已经在荆州日日发生,反复发生。

  而偏偏这些官吏态度极为恭谨,极为诚惶诚恐,他们还总能找到判案的法律依据,你甚至辨不清他们是遵纪守法还是阳奉阴违,甚至好人也在不知不觉中办了坏事。

  刘禅去了好个郡县,进了好几处县狱郡狱,无一处没有囚犯喊自己是被冤枉的。时代的一粒沙,压在普通百姓身上就是一座大山。

  刘禅作为天子,不得不为大汉寻找一条『中庸』之道。

  当然不能像曹魏那般直接向特权阶级妥协。

  可必须让地方官吏判案时当真『有法可依』,不再模棱两可,不再凭其个人爱憎好恶,从律法中找到漏洞任意施为。

  也必须让负责监察地方司法的『监察御史行走』能够根据新立之法检验司法官吏是否渎职。

  它要大大减省司法官吏,减少执行与监察的成本,让整个执法与监察体系运行得既快又准。

  所以它必须是一部精悍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正的法典,而不是近千万字却又互相矛盾的屎山。

  这就是一项细致的大工程了,非积数百人数年之功不可成,这还只是粗有小成。

  好在刘禅脑子里已经有了纲领,现在要做的就是寻几个确有才干的能吏,榨干他们,借他们之力把自己的思想与纲领贯彻下去。

  同时,立法著律是一等一的国家级大事,谁能参与进来,谁将来就有了成为国家核心要员的资历。

  当年主导《蜀科》制定的,是丞相与法正、李严、刘巴、伊籍这五名要员,刘禅身边如今也有很多年轻人需要这份资历。

  向朗、李严作为边缘人,如今只是做一做先期最苦最累的工作,等到最后真正编纂法典的时候,自会成立一个典律寺之类的组织。

  他们能在里面担任何种职务,拿到何种名份,功劳几何,后世能否记住他们的功劳,就看他们接下来的表现如何了。

  刘禅这次之所以驻跸于城固,也是想看看城固法治如何,结果同样积案不少。

  向朗与李严起初不明白为何天子会呆在城固,为何会召见他们,又为何会让他们来看积案卷宗。

  可随着积案卷宗看了一卷又一卷,他们终于隐隐约约猜到了天子的用意。

  那位天子一言不发,待他们将这几卷积案全部看完,才从中随意抽了一卷出来,看了两眼后又把卷宗递给了他们。

  二人接过,展牍而观,晓得天子接下来必有问对,一时也隐隐有些头疼起来。

  案情倒不复杂。

  城固西乡有男名李甲。

  因平日与妻家有嫌隙,一日酒后提刀闯入妻家,将其妻父、妻母、妻兄三人尽数砍杀。

  乡里游徼闻讯赶到,将他绑了,押送县狱。

  案子本身没有什么疑点。

  凶器人证俱在,凶犯本人也供认不讳。

  按照汉律,『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属不道,当腰斩。』

  也就是杀三个没有死罪的无辜之人,罪当腰斩。

  这也没什么问题。

  但问题在于,腰斩后还有『株连其妻子』这一判罚。

  而在此案中,凶犯的妻子是被害人的亲生女儿、同胞兄妹。

  县中主管律法的县丞认为,律文写得明明白白,『不道』之罪株连妻子,那就该抓,该杀。

  县长王游却不同意。

  向朗目光落在卷宗末尾,彼处还附着王游手书:『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绝,况于杀乎?彼婚姻既绝,不当复坐其妻。』

  所谓『义绝』,也没有得到官方律令的明确认可,但已是某种共识与判案的惯例。

  李严也在看。

  两人几乎同时放下了卷宗,看向那位天子,而那位高居上首的天子这才从容开口,语气也颇为寻常:

  “此案尚未决断。

  “向卿,你如何看?”

  向朗闻言沉吟片刻,才缓缓道:

  “臣以为。

  “城固长王游所言有理。”

  “哦?”刘禅皱了皱眉。

  向朗将卷宗往膝上放了放,片刻后才徐徐答道:

  “老臣记得,前汉有一桩旧案。

  “孝景皇帝时,有民名防年,其继母陈氏杀其生父。

  “防年一怒之下,又将继母杀死。

  “有司议罪,以为杀母当以大逆论。

  “景帝犹豫未决。

  “时太子(汉武帝)在旁,景帝问之。

  “太子对曰:

  “『夫继母虽如母,不及生母,因生父之故,比之于母。』

  “『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则下手之日,母恩绝矣。』

  “『宜与杀人者同,不宜与大逆论。』

  “孝景皇帝从之,遂以普通杀人罪论处,不以大逆。此案与本案虽不尽同,其理一也。”

  向朗言及此处,抬起眼来看向那位天子。只见天子依旧面无表情,对此不置可否。

  向朗这才继续道:

  “继母杀其父,则母子之恩绝。

  “故杀继母不为大逆。

  “李甲杀其妻之父母,则夫妻之义已绝。

  “义既绝,则不为夫妻。

  “不为夫妻,则不当株连。

  “王游所判,臣以为是也。”

  刘禅听罢,问道:

  “如此说来,那国家律法又将如何?

  “律文明定株连妻子。

  “若依向卿与王游之判,大汉律文岂非形同虚设?”

  向朗心中虽已有自己的答案,却不明白天子究竟是想按国法判案,为大汉定下新规矩,还是循人情义理重定规矩,一时也不能答。

  “李卿,你又如何看?”

  李严自看完卷宗便一直沉默,此刻被天子点名,才终于老老实实地开口答道:

  “禀陛下,当年臣在犍为太守任上,便断过一桩极相似的案子。也是男子杀妻家数人,也是不道之罪,臣当时判的是株连。”

  向朗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李严也不理会向朗,继续道:

  “律文所以定不道之罪株连妻子,非独为惩凶犯一人,更是为了以儆效尤。

  “使天下人知,家有恶行,则举家同罪,故为夫者不敢逞凶,为妻者不敢纵容。

  “若依王游之判,则妻子不但不受株连,反得因夫之恶行而脱罪,此非律文本意。

  “且其妻与凶犯同居一室,朝夕相处,其夫积怨如此,为妻者岂能全然不知?

  “知而不阻,阻而不告,便是失于相夫之责,失责而不惩,何以戒后来者?”

  向朗听到此处,终于忍不住道:

  “正方此言差矣。

  “其妻若知夫有杀心而纵容,自当另议。

  “可卷宗之中并无只字片言提及此事,如何能凭揣测便定其罪?

  “况且其妻所失者,乃是生身父母、同胞兄弟。

  “若再以株连加刑于她,岂非雪上加霜?公义何在?”

  李严面色不变,只淡淡道:

  “律法之设,原不为一人一事。

  “向府君所言,固然有情理可悯之处。

  “然若开此先例,日后凡有杀妻家者,其妻皆得免坐,则『不道』株连之法,自此废矣。”

  两人一时间你一言我一语,虽还没有到争吵的地步,但气氛显然已有些僵了。

  刘禅始终没有插话,静静听着二人论辩,待二人都不再开口,他才看向侍立在侧的法邈:

  “城固长王游可曾寻过事比?”

  法邈躬身答道:

  “寻过,寻出了两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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