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接过牛皮纸信封,道了声谢。
随后,为了躲开小姐妹们的围观和盘问,刘晓丽快步跑回宿舍。
她“砰”一声关上门,背靠着门板,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
里面除了信,还有一个用手帕包裹着的笔状物。
她先展开信纸。
信里的内容一如既往,沉稳、体贴,用寥寥数语回应了她上次信中的所有烦恼,信的尾声还给她讲了一个“山鹰借风飞翔”的新故事。
看到故事的结尾,刘晓丽忍不住咬了咬嘴唇,感觉有被鼓舞到。
但随即,又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个沈从舟,明明比自己还小一岁,说话做事却像个小大人一样,充满了道理,却又不会让人觉得枯燥。
她将信纸小心地折好收藏,随后,拿起那个被手帕包裹的物体,好奇地一层层解开。
一支崭新的英雄牌钢笔,静静躺在手心。
钢笔入手微凉,她轻轻旋开笔帽,笔尖闪着银色的光。
对着阳光看了一会,刘晓丽拿起信封,正要一起收进抽屉时,一张对折的小纸条,从信封里滑落,掉在了她的舞鞋上。
她弯腰捡起,展开。
上面只有一行字:
“相识一周年快乐。愿这支笔,能写下你所有梦想。”
那一瞬间,刘晓丽只觉得一股难以言喻的暖流,从心底深处涌了上来,瞬间冲散了近日来排练的所有疲惫和委屈。
不是没有人送过她礼物,但那些精致的发卡、漂亮的丝巾,要么是炫耀,要么是别有所图。
从未有一个人,像沈从舟这样。
他是唯一一个。
记得他们相识的日子,看穿了她对舞蹈的热爱,懂得她藏在心底的骄傲。
甚至还明白笔友之间,最合适的礼物是什么。
他送来的,不仅仅是一支笔,更是一种深刻的理解与尊重。
刘晓丽的脸颊不受控制地发烫,心跳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将那张小小的纸条紧紧捏在手心。
一种被珍视的感动情绪,如潮水般将她淹没。
她坐到桌前,铺开信纸,迫不及待地想要回信表达自己的感谢。
可笔尖悬在纸上,却又停住了。
不行,他送了我这么贵重的东西,自己也要回赠才行。
可是……送什么好呢?
少女环顾四周,目光掠过架子上摆放的奖状、床头上挂着的练功服,以及抽屉里那几样少得可怜的私人物品。
第一次为自己物质上的匮乏而感到无措。
第13章 小迷弟
“啪、啪、啪”
富有节奏的撞击声,在空旷的篮球场上回响。
声音来自沈从舟。
今天阳光正好,闲着也是闲着,干脆一个人来篮球场打篮球。
没有观众,也没有陪练。
倒是有音乐声相伴。
那是不远处舞蹈排练厅里传来的。
乐器声混杂着分队长的大嗓门,动静比他打篮球的声音要大得多,完全不用担心会打扰到谁。
“唰!”
又一个跳投,篮球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空心入网。
沈从舟的额角已经渗出汗珠,但他没有停歇。
运球,转身,再投。
动作行云流水,命中率高得吓人。
然而,这种近乎百发百中的精准,已经没办法再带来愉悦了。
沈从舟只是在用这种最纯粹的身体运动,来驱散心中的烦躁。
依旧是为了灵种。
那晚昙花一现的突破之后,又是死一般的沉寂。
这几天,他浪费了大量时间,去试探各种可能性。
好人好事做了一箩筐,屁用没有。
不信邪的他,甚至还跑到炊事班,亲手宰了一只不下蛋的老母鸡,想试试看能否通过见血刺激到什么……
结果,还是一样没用。
后来思路又转向其他方向。
比如去后山追野兔,模拟狩猎,却连根兔毛都没见到;
还借来一些课本,把自己关在宿舍里猛学了两天,试图用知识的海洋来灌溉灵种,结果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甚至还跟着集体,一起去看了一场翻来覆去放映过无数遍的《地道战》,想体会一下所谓的“集体情绪共鸣”……
全部失败。
本以为《芳华》主线剧情的开启,会是破局的希望,结果只是莫名其妙的来了一次,然后又戛然而止。
这种感觉,比从未有过希望还让人烦躁。
不过……
沈从舟深吸一口气,将球高高抛起,又稳稳接住。
烦躁归烦躁,但还不至于绝望。
最起码,灵种并非真的彻底停滞,它依然拥有成长的可能性。
现在只是暂时找不到激活它的正确方式,但钥匙一定存在。
慢慢来吧,总能找到的。
这几年,别的东西没学到多少,心性倒是被这缓慢的时代,打磨得平和不少。
想当初,为了能找到回归现实的方法,他对灵种的研究和探寻,那才叫一个疯狂。
“吱~嘎!”
一阵刺耳的自行车刹车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沈从舟停下动作,抱着篮球回头看去。
文工团大门口,一个身穿蓝色运动服的半大小子,正骑着一辆崭新的二八大杠,歪歪扭扭地冲他而来。
看到来人,沈从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舟哥!”
来人正是李团长的亲儿子,李航,今年刚满十二岁。
一个名副其实的“真少爷”,同时也是一个精力旺盛到让人头疼的熊孩子。
这家伙,骑车来到篮球场后,车头猛地一拐,一个漂亮的甩尾停在场边,动作骚包得很。
“舟哥,我想死你啦!”
李航从车上跳下来,咧着嘴,露出一口小白牙,笑得那叫一个灿烂。
“又惹祸了吧?”
沈从舟抱着篮球,走到场边,上下打量着他:“这个时间点,你不应该在学校上课吗?”
“没有!绝对没惹祸!”李航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就是想你了,特地来看看你。”
说着,他献宝似的拍了拍自行车后座,那上面,捆着一个大帆布包裹:“你看,我妈让我给你带了好吃的,还有她给你做的新衣服。”
沈从舟瞥了一眼那个鼓鼓囊囊的大包裹,哼了一声:“你这是把铺盖卷都带来了?还说没惹祸?说吧,这次又是跟谁打架。”
这小子从小就调皮捣蛋,每次在子弟学校惹了祸,就会被老师赶回家,然后挨李团长一顿皮带炒肉。
等屁股上的伤养好,就收拾铺盖,跑到自己这来避难。
几年了,都是这么个流程。
李航见瞒不过去,只好挠了挠头,嘿嘿一笑。
“舟哥,先别说这个了,来,咱们打球!”
他赶紧支好自行车,脱掉外套,就准备冲进球场。
不凑巧的是,远处排练厅里的琴声停了。
沈从舟知道,这是中场休息,等会舞蹈队的人就要出来休闲放松。
而李航这家伙,跟舞蹈队里好几个自视甚高的男兵都有“过节”,等会儿要是那群人出来,看到李航,免不了又要起冲突。
“歇了,不打了。”
他将篮球往旁边一扔,招呼道:“走,先回我宿舍,把你的家当安置好。”
“好咧!”
李航推着他的宝贝自行车,两人一前一后往宿舍走。
“说吧,这次又是因为什么?”沈从舟问。
“还不是因为那帮孙子!”
见舟哥真想知道,李航也不再憋着:“他们在背后说你坏话,说得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我听到了,就没忍住……”
“舟哥,要是你能和我一起去上学就好了,咱俩搞个组合,打遍军区大院无敌手,看那帮废物,还敢不敢在背后乱放屁!”
他一说起这个就来气,脸都涨红了。
沈从舟闻言,只是笑了笑,没说话。
上学?
就他这个成分,自然是没资格的。
至于被人嚼舌根?那更是再正常不过。
原因无他,因为他太“天才”了,是不少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