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顺 第10节

然而,连着八十五年都没有外国人出现在崖州,就显得很不正常了。李西平对于顺朝的历史知之甚少,自然无法得知天兴二十一年之后发生了什么,他把这些案卷看了一遍之后,决定还是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去审审那九个“卖过人”。

“卖过人”就是美国人,这九个人里有五个白人,四个黑人,休息了几天之后,已经能正常吃饭了。按马德佑的意思,要是我们修正司衙门审不了,直接把这九个人送到府城去就是了,毕竟大顺朝廷也不能给每个州县的修正司、修会司都配上好几个翻译,发现外国人但是无法审问是很正常的,就连琼州府城也没有懂英语的人,一般都会把人送到广州去审。从过去的案卷来看,崖州修正司虽然理论上有审问外国人的职责,可实际上从大顺开国至今也没审问过几次,要么是审马尼拉来的传教士,一个个闽南话都说得很溜,要么就是船上有能做翻译的人。

李西平当然不会把这个机会放走,也不打听打听你家大人做官前是干什么的……算了,这个不重要。总之,李西平按照之前的案卷做了一个表格,而且根据自己对美国的了解添加了很多东西,保证大顺开国二百年来不会有比这更详细的审问外国人的记录。

李西平自信满满地在自己的办公桌对面摆了把椅子,喊过锤子,让他把那个会说中国话的先带过来。

这是个三十多岁的白人,进门先是深施一礼,看起来是熟悉大顺的。李西平点了点头,用英语说:“请坐吧,你叫什么名字?”

“回禀大人,我叫杰瑞斯派克托马斯。”

李西平正在咽唾沫,一下子呛着了,咳嗽了半天:“你叫什么?”“杰瑞斯派克托马斯……”这位也很奇怪,我的名字有什么不对吗?

名字倒是没什么不对,就是早了一百年,李西平费了好大劲才忍住笑:“你是哪里来的?”“我是美国人。”“废话,我还不知道你是美国人吗,哪个州的具体什么地方的?”“马萨诸塞州伍斯特市。”

把这九个人挨个问了一遍,李西平也没问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九个人的口径很一致,他们是去澳门贸易的商船,遭遇台风,船沉了,他们十二个人一起划着小艇逃命,靠雨水苟延残喘,最后都饿晕了。

倒是托马斯多说了一些东西,他是随船的一个办事员:“因为大顺和英国开战,英国的船不能从大顺运货了,所以就雇了美国的船来运货。”

大哥,我好歹也是大顺的朝廷命官,你就这么直白?不过托马斯倒是理直气壮:“我们查阅过大顺的法律,只要不是交战国的船只,就可以从大顺的港口运走货物,至于我们把货物卖给谁,大顺的法律是不过问的。”

李西平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好有道理,大顺律里确实从来没禁止过这种行为,美国人这么干完全合法。其他八个人都是普通水手,更是什么也不知道。最后李西平也只能无奈地说:“你们就先在崖州住几天吧,我的上级会派人来接你们,送你们去澳门的美国领事馆。”

李西平的毛笔字实在是拿不出手,喊过马德佑,写了给州衙和府修纪司的呈文,李西平却始终觉得有哪里不对。

突然,李西平抓住了马德佑的手腕,马德佑手一抖,一大滴墨滴在纸上。李西平说:“休瞒我,其中隐情,我已尽知。”马德佑尴尬地笑了笑:“修正莫要说笑。”

李西平立刻确定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他问道:“按照以往的规矩,我不该写这两份呈文对吧。崖州八十五年不见外国人,不是因为巧合,而是这八十五年间,到此的外国人根本没被送到修正司来,即便送来了,修正司也不上报。既然如此,马先生为什么又要让我上报此事?”

马德佑叹道:“不是卑职不想隐瞒,实在是您已身在旋涡之中,即便隐瞒也于事无补,还不如如实上报,或可因新官上任未久而脱责。”

李西平拿出一份已经泛黄的文卷:“天兴二十七年,英军攻占吕宋,就是因为这件事吧。”

其实在天兴七年,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的时候,英国就尝试过攻打马尼拉,然而,那次远征堪称灾难。在坏血病和风暴的打击下,六艘船半路沉了五艘,最后一艘旗舰在和西班牙人作战时,因为缺少水手导致操作不灵,触礁被俘。

天兴二十七年,正值七年战争时期,经过上次的惨痛教训,英军的航海技术有了很大的进步,虽然依旧被坏血病收拾得不轻,但这一次他们攻下了马尼拉,直到两年后才归还给西班牙。

对于英国和西班牙的战争,顺朝一直保持沉默。按道理说,西班牙与顺朝有国仇,英国人来打马尼拉,顺朝都该出兵助战。而现实是,去马尼拉贸易的商船上就有皇帝和勋贵的股份。此时的顺朝不希望任何一个欧洲主要国家卷入战争,无论谁打谁,都会影响顺朝的对外贸易。几年前英国占领孟加拉,也让顺朝很不爽,那里离云南和西藏都太近了,而且英军和当地带路党使用的手段,让顺朝联想到一些很不好的回忆。

尤其是英国人占马尼拉,对于国家、民族来说大快人心,可对于皇帝、勋贵和商人来说,这意味着马尼拉大帆船贸易要停了,英国人可以直接从澳门进货,马尼拉失去了中转站地位,而英国却又不能完全占领拉丁美洲的市场,无法全面接手西班牙的贸易份额,从福建去马尼拉贸易的顺朝商人和他们背后的权贵,都要受损失。

打西班牙是赔钱,帮西班牙是卖国,因此当时顺高宗宣布:今年国内有灾情(其实哪年都有),边疆勿起事端。大顺虽然允许外国船只泊靠港口,避风补给,但那是为商船而设的条例,军舰不在此列。

西班牙是防守方,英国人是跨海远征,顺朝这样两不相帮,其实就是拉偏架。公开的档案只有这些,但是在官样文章之下,还有什么事情,那就无人知晓了。

马德佑犹豫了好久,这才说道:“由州城向东约百里,有一港,名为三亚,自前明年间,便是私商、海贼聚集之所,八十年前,英人攻打吕宋,便在三亚补给,掳获法、西等国船只,也在三亚销赃。自那以后,三亚以西之崖州,以东之陵水两地,凡见外国人,皆不上报。”

李西平有点明白了,英国东印度公司能在澳门合法贸易,自然不会平白无故跑到这个走私港来,英国海军更无从知晓这个港口,那为什么英国海军八十年前能到这里补给呢?只能是因为有顺朝的要人给他们指路。这个指路的人能量很大,足以控制崖州、陵水两地官府和琼州的驻军,就算是节度使一级的要员,也不见得有这样的本领。

李西平倒不太惊讶,在他原来的那个世界,即便是现代社会,也不乏“王化之外”的地方,一个封建王朝有一个不受朝廷控制的走私港,实在是稀松平常的事。别看大顺水师连千吨巨舰都有,但是对于漫长的万里海疆来说,水师战船再多十倍也管不过来,毕竟水师自己就是走私大户。但李西平奇怪的是,为什么以前大家欺上瞒下搞得好好的,现在却可以给琼州府写报告说发现外国人了?又是什么样的势力,能把这场走私一直持续八十年?

马德佑说:“最近数年,琼州官员多有更换,单是这崖州,官员便换去半数。您是知道的,本朝官制,三年为一任,在一地为官最多两任,便要调动,但按照惯例,如果不是提拔或贬黜,都会让人干满两任再调动。可近年来,许多上官都是才做一任便平调他处,而新上任的诸位上官,这个,这个……”

李西平说:“你是觉得,有人故意把崖州的许多官员换掉了?”

马德佑忙道:“卑职不敢妄加揣测。只是此前数十年,历来到崖州上任之官员,并无不知三亚事者。即便上任之前不知,到任后也必有同僚告知。此等美国船只遇难之事,修正司若不是同谋之人掌管,则快班衙役便会直接将此事截下,根本报不到修正司来。可您显然并非同谋,快班又接连数日毫无动作,这个……卑职去了一次,班头称病在家,快班竟无人管事。卑职这才斗胆猜测,这是上面有人要动三亚。卑职虽在修正司为吏多年,这个,这个隐瞒不报之事的确是有的,只是卑职也是身不由己……”

“好了好了。”李西平也没想为难这老头,一个基层公务员,摊上这么大的事他能怎么办?奋不顾身去举报整个州的官员违法乱纪?

李西平问道:“也就是说,你在修正司期间,也遇到过外国船只到崖州的事对吧?”

马德佑说:“正是,卑职是儋州人,到崖州为吏约有三十年,知晓的共有两次,至于快班衙役截下的事情有多少,便不得而知了。那两次,都是百姓报官之后,卑职不经旁人,悄悄将人交给快班的秦班头,之后的事情,便不归修正司管了。”

顺朝的衙役也是分为三班,快班管缉捕盗贼,壮班管警卫站岗,皂班管站堂行刑,负责抓贼的快班班头兼任本地的黑社会老大,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倒是这回他们没插手,反而奇了。

李西平又把那个杰瑞提出来审了一回。虽然修正司衙门是无权拷问犯人的,这几个美国人也根本不是犯人,但老子现在是万恶的封建官僚,还不好好作威作福一下?

还是老办法,把修道院的鸟铳拿了出来,敢不说实话就枪毙。杰瑞也不是什么宁死不屈的人物,立刻马上就招了,他们的确是去三亚贸易的,珠江口打仗之后,商业受阻,有不少本来在澳门的贸易都转移到了三亚等走私港。至于再多的,他是真不知道了,他只是个办事员,不是老板。

这里面不可解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李西平也没有办法细究,思前想后,这公文还是先不写了。反正这封建衙门办事效率慢也是惯例,不差这几天。

李西平知道,这绝不是“小人物破大案”那种剧情,这事能撞在自己手里,绝对是因为有人想让它撞在自己手里,既然如此,自己该怎么办那就很明确了。既然已经上了这条船,虽然不知道是谁在掌舵,但想下肯定是下不去了,反正横竖已经如此,不如先想办法混成个高级船员。自己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崖州陪老头老太太听常有道讲故事,可是除了会说英国话,自己是真没有什么在这个时代有用的技能,怎么看都是个当汉奸的好材料。只是万万没想到,居然有某个大人物觉得自己还能干点别的事。

查走私嘛,又不是什么为非作歹的事,甭管是谁想让我查,我就先查了再说。虽然一个有几百年历史、能给英国海军提供补给的走私港,看起来是一件天大的事,可李西平也实在没什么可怕的,要是被当成炮灰,说不定一杀头就回到二十一世纪了。

第十七章 达逊礼

“你们怎么坐着渔船来了?你们的船呢?”一个黑瘦的汉子问道。

托马斯答道:“船送给珊瑚礁啦!只剩下我们六个人,雇了渔船才来到这里。老板,这位是郭老大。这是我们老板,李先生。”

郭老大嘿嘿一笑:“不知道李老板有没有把我的老板带来。”

在李西平的连续逼问下,杰瑞托马斯终于又交代了一件事情,带着李西平把那三个死掉的同伴的尸体刨了出来,正式理由是要按照基督教的仪轨给他们重新举办葬礼,妥善安葬。修道院的老头老太太们也参与收殓路倒尸的工作,对这种活计并不陌生,虽然他们的基督教和美国人信的基督教八竿子打不着,但这些出海走私的商人的信仰能多虔诚?有个葬礼就不错了。

而李西平的真正目标,是缝在其中一个人衣服里面的一个用十几层油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包裹,包裹里面只有一张纸,这是一张汇票。

这个人名叫托尼李,就是这艘船的真正老板,虽然他的名字让李西平又想起了千方百计拒绝办卡的回忆,但是这个老板凑巧姓李,却提醒了李西平,他生出了一个念头,或许他可以让托马斯带路,去三亚看看。

一开始李西平还是打算以翻译官的身份去,没想到更巧的是,这个托尼李的“李”不是Lee,而是Li,这家伙居然是个华人,可以直接冒名顶替。这和李西平的印象可不太一样,这个时候就有美籍华人了?

再一看这位托尼李的家谱,李西平更觉得离谱,这位托尼是一个白人富商和华人女仆的私生子,而这个华人女仆的父亲是个华工,母亲是个穆拉托人,也就是黑白混血,合着他只有四分之一华人血统,有八分之五的白人血统和八分之一的黑人血统,怎么就成华人了?

李西平暂时也顾不上查究这些,能去三亚就行。不管托尼是不是真华人,反正他这个身份能让李西平冒充美国人而不穿帮。走私港连海盗都接待,只认钱不认人,只要李西平编的身份不是特别离谱,他爱是什么人就是什么人。

一番威逼之后,托马斯总算同意带着李西平去三亚。这是他们公司第二次来顺朝贸易,上次贸易托尼没来,三亚那边没人认识托尼,原本负责和三亚联系的那个人已经淹死了,但托马斯上次来过,港口里有人认识他。

其余八个船员,李西平从中挑了四个,一个爱尔兰人,一个意大利人,都是啥也不懂就来船上混饭吃的穷光蛋,还有两个逃离种植园不久的逃亡黑奴,另外四个人两个是小康之家的次子,两个是自由黑人,看起来有点聪明,不带为好。

郭老大的老板,当然就是银子了,李西平取出汇票来,向郭老大晃了晃,郭老大的脸上立刻就绽放了笑容。

这张汇票是京城的一家钱庄开出的,货币单位却是墨西哥鹰洋。在李西平的记忆中,对北方的钱庄的印象还停留在《乔家大院》,没想到顺朝京师钱庄的票子在五千里外的天涯海角都能使用,而用这张汇票的人居然是从两万里外的美国波士顿来的,这大顺确实远胜大清,连作案手段都先进了这么多。

在这种地方,有钱你就是亲爹,郭老大立刻将李西平一行六人领到了旅馆,居然还算干净卫生,而且服务态度很好。开了两间房,李西平和托马斯住一间,四个水手住一间。开船送李西平来的那些渔民什么都不知道,就留在船上。

旅馆老板竟然会说英语,不过与洋泾浜英语类似,与本地方言混合严重,李西平听不大明白。据托马斯说,在这里,如果没有熟人介绍,宁肯睡在船上,也不要贸然住旅馆,大部分旅馆都是黑店。虽然大部分应该不至于把客人宰了做人肉包子,但坑蒙拐骗偷是样样俱全。

郭老大让李西平他们在旅馆歇息歇息,吃个饭,他去通知他的东家。李西平也不知道美国人该点什么菜,让托马斯点菜,托马斯只点了一道菜,菜名是本地方言和英语的融合体,李西平没听清楚,是炒熟的鸡肉和各种蔬菜用盐、葱姜蒜末和辣椒一起拌,然后浇上热油,放在一个大盆里端上来。主食是每人一大碗玉米稠粥,李西平心说这不就是恩希玛吗?

李西平不大吃得惯这菜,心想还不如喝白粥吃咸菜。毕竟他在两个世界都没怎么挨过饿,有鸡肉吃还挑三拣四。再看看那五位,托马斯还好些,那四个水手完全是狼吞虎咽。他们在船上吃的都是长满象鼻虫的饼干,偶尔来点咸牛肉,那牛活着的时候按辈分估计算他们二姨,平时喝的都是长绿藻的臭水。一旦上了岸,这边农民正在施肥,他们都能冲进菜地,拔出蔬菜在衣服上蹭蹭就吃。面对刚炒熟的新鲜嫩鸡肉,这边吃那边枪毙亲爹都不心疼。

看这四位的吃相,李西平也没心情和他们从一个盆里抢菜吃,默默喝着自己这碗恩希玛,一边思考一个问题:“我究竟做来买什么的?”

李西平之前再三逼问,确认托马斯的确是不知道要进什么货,他就是个跑腿的,只有真正的托尼李和那个淹死的联络员才知道他们要进的是什么货物。这是家小公司,人参、毛皮这样的大宗生意插手不上,上次来的时候,带来的货物主要是棉花和铅,运回去的货物以茶叶为主,还有少量丝绸制品和漆器,这回那艘已经沉没的船带来的货物还是棉花和铅,要买的货估计也一样?万一这回换了,那可就尴尬了。

这座旅馆共有两层,二楼住宿,一楼吃饭。李西平小心地打量着在一楼吃饭的其他人,生怕有人上来问他“你瞅啥”。

好在这个地方,不管你多不正常,都会被视为正常。旁边那桌坐着四个锡克人,包着头巾,穿着短裤,大胡子垂到胸口,金属手镯随着吃饭的动作哗哗作响。这倒是很正常,但奇怪的是,这四个锡克人左手都少了一根小指。

再远点那张桌子旁围着五个人,看不出是东南亚哪个国家的,就几位这凶神恶煞满脸刀疤的样,如果不是海盗,那真是太屈才了。

最远处角落里那一桌,只坐了一个人,浑身黑衣,裹得比木乃伊还严实。李西平没敢多看,这种人在武侠小说里一般都不好惹,在现实中最好也别招惹为上。

草草吃罢了饭,李西平带着随从们回房休息,和托马斯随口聊天,怎奈这托马斯战战兢兢的,不太敢说话,聊得很无趣。

李西平这次潜入侦查很是作死。按理说,他也是个朝廷命官,发现问题上报就好了,这是官场惯例,就算要侦查,那也是衙役的事。实际上,衙役也没有真的去侦查案子的。这么大一个走私港,巡海的水师定期绕着海南岛转圈,只要不瞎就能看得见,为什么从明朝到顺朝都始终没有被查禁,这不是很显然的事情吗?人家必然有后台,而且多半是直达京城的后台。李西平一个九品芝麻官就来坏人家的财路,有几颗脑袋够砍?

李西平却不大在乎这个,从现代社会被扔到这鬼地方来,谁能没有想死的心?何况穿越这么离谱的事都让我赶上了,没点主角光环说不过去吧?既然有人特意更换崖州的官员,那么肯定还是得有后续动作,我这边就算出事,多半也会有大人物跟进的。

说实话,李西平有点太高估大人物的节操了,魏元亮和韩致常这种级别都是必要时可以丢掉的棋子,他这么个小破官死不死谁在乎?不过,他也是成功地钻了灯下黑的空子,三亚从明朝初年建村到现在,没有一个戴官帽的来过,搞走私搞了几百年,从来没有哪怕一个人来查。

能到崖州来当官的人,哪个不是为了攒资历好升官?哪个是为国为民来的?不是这里的私港主太蠢,而是在他们的世界观里,真的没有官员微服私访这回事。从来没有化装混入三亚港一说,因为这里本来就是犯罪分子可以大摇大摆地进来的地方,在这里偷盗、诈骗,都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只要别公然动武,就不会有任何人干涉。

所以根本没人怀疑李西平的身份,李西平就算去街上大喊:“我是来坑你们的!”别人也会付之一笑:“谁不是啊。”

和托马斯聊天实在是太无聊了,李西平又跑到隔壁,去和那四个水手聊聊。李西平从旅馆老板那儿租了个烟斗,买了点烟草,又买了四小瓶本地酿的木薯酒。连烟带酒一亮出来,这四位立刻把李西平当成真正的老板了。

李西平之所以选择带这四位来三亚,是因为这四位有一些共同特点:都没学习过任何文化知识,连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全,也没什么见识。只有两膀子力气,连船要去哪都不知道,上了船就知道闷头干活,也不多问话,脑子还不够机灵。简单来说,就是人傻好骗。李西平只是说带他们去干个活,管吃管住,他们就二话不说跟来了。

倒不是美国劳动人民都这样,而是走私船上就喜欢用这样的人,保密性好,不容易出事,这都是从成千上万的码头工人里优中选优挑出来的精英人物。

爱尔兰人叫芬恩,这个名字本来是“金发”的意思,可是他却是一头红发,可能他爹妈就是随便起个名字,压根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意大利人的名字就长得多了,叫亚历山德罗,单从外貌来看,他倒有些像阿拉伯人。

两个黑人一个叫山姆,一个叫布奇,两人自称是兄弟,但就算李西平分不清黑人的长相,也能看出这俩人肯定没有血缘关系。反正他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说是兄弟就算是吧。

“大人,你是个好人,和我妈妈一样好,我妈妈也是个中国人。”山姆说话南方口音很重,李西平听得莫名其妙,我像你妈妈也就算了,你们二位黑得跟张飞和李逵一起把脑袋扎进砚台里似的,你们的妈是中国人?

山姆和布奇磕磕绊绊地说了半天,李西平才算明白,他们从种植园出逃的时候,有个华人老太太给了他们两块饼,指了条路,这俩从小没妈的人就拿她当妈了。

说起来,这二位的前主人也是够厉害的,能把这么两个蠢萌的货打得下定决心要逃亡,这可不是寻常人能做到的。

李西平关心的是另一件事:“美国华人很多吗?”亚历山德罗点了点头:“很多,很多。”李西平追问道:“那具体有多少?”

这可为难这四位了,最后还是芬恩数学好一点:“走在街上,差不多每十个人里就有一个华人吧,不过从长相上不好分辨谁是华人,也不太确定。”

这就涉及李西平的知识盲区了,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又指了指面前这四位:“这有什么不好分辨的?”

山姆说:“华人是没有女人的,华人和黑人生的孩子,是华人,华人和白人生的孩子,也是华人。”

李西平听得一头雾水,芬恩进一步解释道:“英格兰人不承认混血儿是英格兰人,而华人和黑人的混血儿,尤其是和前奴隶生下的混血儿,因为达逊礼的关系,也更愿意自称是华人。”

此时还没到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大批移民美国的时代,像芬恩和亚历山德罗这样在美国码头讨生活的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并不多,但是英裔美国人对这两个族群的歧视却已经有了。所以芬恩也不用“白人”这个词,他一点没觉得自己的待遇比华人和黑人强,对于“白人”这个群体自然也没什么认同感。

芬恩的话前半部分很好理解,一滴血原则嘛,但后半部分李西平还是听不懂,“达逊礼”是什么东西?

布奇说:“达逊礼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他不许华人做奴隶,否则就要派一个叫马克的人来惩罚美国。”亚历山德罗说:“不对,达逊礼是一个女神,我看过华人一边焚烧香料一边朝她的塑像跪拜。”

芬恩说:“其实我们也不确定达逊礼究竟是什么,只是知道达逊礼很厉害,不允许剃华人的头发,不允许在华人身上打烙印。华人都是签了契约、预支工资的工人,不是奴隶。所以如果一个黑人女奴和华工生下孩子,她就会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孩子的头发,用一根细木棍扎成华人特有的发型,教孩子说中国话,只要孩子能走路,就要去华人的教堂里祭拜一些木头做的牌子,这样主人就不能说这个孩子是他的财产。”

山姆补充道:“大部分人不能活到契约期满,而且主人总是会想办法让华人欠很多钱,所以能离开种植园的华人和能离开种植园的黑人一样少。我听一起干活的华人说过,那些木头上写的是他们祖先的名字,那应该就是达逊礼。”

李西平有点明白了,这个“达逊礼”,可能是《大顺律》,就是那本在顺朝境内都被当成摆设,放在衙门里落灰的《大顺律》,竟然被海外华人当成和祖先牌位、妈祖像一样重要的东西?至于布奇说的“派一个叫马克的人来惩罚美国”,大概是指顺朝会在澳门对美国船只进行制裁吧。

李西平那个世界的清朝,一直担心华人出洋之后会变成“反贼”,其实还是挺有远见的,海外华人为辛亥革命可是出了大力。但是大顺皇帝因为少了征服者心态,在这个方面就慢了半拍。在李西平那个世界,从清朝入关到郑氏降清、迁界禁海解除,中国内地经历了四十年的战乱屠杀,而李自成全面继承明朝的实际控制区只花了四年时间。少了三十六年的战火,再加上大量自耕农和永佃农的生活水平提高,在还没有全面推广美洲作物的情况下就出现了人口爆发式增长。仅仅二十年的时间,许多地方便面临十分严重的人地矛盾。

再加上顺朝在立国之初就只收地税不收丁税,沿海的地方官对于百姓出洋高兴还来不及呢,巴不得你们都永远别回来,反正地永远都有人种,多送走些穷鬼,就送走了麻烦。因此,东南沿海很快就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贩卖人口的产业链。起初,华工出洋的目的地是东南亚的欧洲殖民地,在之后的几十年时间,又扩展到了所有需要劳动力的欧洲殖民地,就连在地球对面的美洲,使用华工的成本竟然都比使用黑奴还低。

哪个殖民者去非洲都只想着奴隶、黄金、象牙,谁也没想过发展非洲的生产力,抓奴隶抓得当地经济越来越落后。奴隶贩子要花大价钱在西非沿海修筑堡垒,驻扎军队,要出钱扶植当地酋长为他们捕奴,还要随时防止其他欧洲国家的竞争,这就导致黑奴的成本居高不下。

而华工则不同,顺朝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从荷兰人被赶出台南到鸦片战争这近二百年,没有哪个欧洲国家敢在顺朝近海开战。顺朝发达的农业提供了近乎无穷无尽的人口,人力成本极低,只要和走私贩子搭上线,就可以用比黑奴低许多倍的价格购买大量华工。而且这些华工往往是熟练的农民,还有被官府组织参加工程建设的经验,服从性和劳动效率都好于非洲部落的战俘。

但是,这种模式很快就发展成了大规模拐卖甚至掳掠人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官府就不能不管了。大顺水师官兵也不是吃素的,碰上合法商人尚且要敲诈一笔,碰上人贩子还能客气?不管对方是否反抗,都算拒捕顽抗,一刀一个,全部剁进海里,抢光钱财,再拿被解救的百姓邀功换赏金,挣双份钱。再加上也不是谁都能搭上外国人的关系,各国东印度公司为了保证对华贸易不被禁绝,也加强了管理,所以这种无序的掳掠人口行为很快就被禁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更有“法律意识”的“官贼”。

俗话说:“老爷要作案,土匪靠边站;大人要作案,官兵帮着干。”公然抓捕良民海外为奴,那是肯定不行的,那和皇太极有什么区别,朝廷必然镇压。那么,换个思路,让他们“自愿”去不就行了。

从永昌二十一年开始,所有出洋华工都要在一份契约文书上按手印:“某某,某地人氏,自愿前往某国务工,包吃包住,年薪若干,预支若干年工资为安家费。保证遵守该国法律。”

这份文书下面还有第二部分:“某国保证,给予某某如本国自由国民一样的司法待遇,保证其人身和宗教信仰的自由。”最后是一个人名章“某国驻澳门领事某某”,像荷兰、西班牙这样和顺朝没有官方往来的国家,就把“澳门”换成“爪哇”“吕宋”,“领事”这个词在此时的中文语境中没有外交含义,只要是管事的人都叫领事。

此外,还附有《大顺律》对于华人风俗习惯的一些保护规定,比如说不得禁止华人祭祖,不得强迫华人剃发之类的。文书分为中文和工作国文字两个版本。就是因为这份文书,才让“达逊礼”这个词如此出名。

从法律上来看,这份文书一点毛病都没有,但实际执行起来,就和李西平当初在大虎山岛穿的那条裤子一样,漏出来的地方比遮住的地方多。

就拿安家费来说,实际上几乎没有一个人把这笔钱领到手,能在这份文书上按手印的人,多半是欠了利滚利的高利贷,十两银子的本金还完了,还差五十两的利息没还,又实在是家徒四壁,无钱可还,光棍一条,又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债主觉得确实榨不出钱来了,五十两的欠条,五两银子就卖给人贩子,然后人贩子就拿这张欠条换一个壮劳力“心甘情愿”地签了十年不要工资的雇工契约。一百个人进种植园,十年后能活着出来的也就七八个。而这少数的幸存者在这十年中多半又因为各种原因欠了一大堆债。

也有一部分人并没有欠债,因为贫穷才自卖自身,“虚钱实契”的套路连镇关西都会,这帮人贩子能不会吗?契约上写的是五十两,实际能给五两就不错了。

至于到了工作地之后的待遇,就更不用说了。在顺朝自己国内,华人小孩给华人老板当学徒,还“死走逃亡,各由天命”呢,到了美洲,也就是按照和白人契约奴的待遇一样来虐待。比如说,雇主动用私刑肯定是非法的,但打一顿之后一天不给饭吃,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有官府受理。雇主把工人打死是非法的,但工人死于繁重劳动、营养不良和热带疾病,不违反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

18世纪中后期时,奴隶贩子从非洲酋长那里买一个成年男性黑奴的价格超过20英镑,卖到美洲的价格甚至能达到50英镑,一英镑大约相当于两钱黄金,赶上灾年,在非洲买一个黑奴的钱在顺朝能买十个人。就算顺朝离美洲更远,华工的成本也比黑奴更低。

能做这种生意的,自然不会是普通的走私者,因为需要水师和地方官府这两个不同的系统一起开绿灯,可以贩卖华工的人,必然是在朝廷中有关系。

正因为这是一群“懂法”的人,所以他们知道什么底线不能碰。一旦有人大肆宣扬“某某把本国百姓送去海外做奴隶”,必然引发官场大地震,这种事是有过教训的。

太宗年间,某节度使怀疑家中杂役偷盗财物,拷打至一条腿骨折,并在讯问过程中呼其为“贼种生的狗奴才”。此事被人举报,立时罢官。老爷们心里固然都觉得仆人杂役低人一等,可谁要是敢公开说出来,尤其是沾了这个“奴”字,立刻会被群起而攻之。

这就和大顺朝农民造反的原因必须是“贪官污吏欺上瞒下”和“误会”一样,是当年无数奴仆抛却头颅换来的政治正确。一旦发现有哪个国家役使华人奴隶,顺朝唯一的选择就是与之断交,见船扣船、见人扣人。如果废奴这个政治正确不成立,如果奴隶制不是十恶不赦,当年顺朝号召江南奴仆推翻南明和后来在朝鲜废奴就都不正确,哪个皇帝也不会这样自己否定自己。

外国人怎么拿华人当牲口用,大顺朝廷不会管,因为大顺也是这么干的,但这个“奴”字谁也不能提。因此,美国华人虽然干的是牛马活,吃的是猪狗食,但还是保留了“自由”,至少确保自己的子孙后代可以从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起步,不用带着镣铐出生,还可以有自己的宗族祠堂,至少在精神上尚有归依,不会像那些黑奴一样,一代人之后就连自己是从哪里来的都不知道了。

这也让美国的南北矛盾进一步激化,南方的奴隶主认为自己“做出了极大的让步”,但是往中国卖人参、卖毛皮的利润却和自己没关系。

“老板,郭老大和他的老板回来了。”托马斯在外面敲了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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